本报讯(记者 董鲁皖龙 李小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将对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在托幼机构抽查方面,将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及照度标准值等情况进行抽检。校外培训机构将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教室的照明要求进行抽检,以县(区)为单位,按辖区内持有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总数的至少5%进行抽检,但最低不少于5所,不足5所的全部抽检。
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2019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执行,并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进行抽检。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检、记录及公布工作;同时各地要建立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间协作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要以“双随机”方式抽取抽检人员和受检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检测并记录结果;教育部门要提供辖区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并为卫生健康部门进入现场抽检提供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