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节,我想起了31年前那个清明我主持的一个立碑仪式。
解放战争时期,我的舅舅在哈尔滨我大姨家随军南下,解放后先在南昌,后被下放到宜春,在那里建立了家庭。上世纪60年代初鲁北乡村闹饥荒,很多乡人外出谋生,我的姥爷姥娘就去了舅舅家。他们在那里待了不久,就开始惦记我们一家子,不顾舅舅的劝阻,执意返回山东。回来不过几年,二老竟相继离世。舅舅为此悔恨不已,直至退休后回老家,还念念不忘,而且几次来信嘱咐我,到清明莫忘为姥爷姥娘添坟。
1988年春,舅舅来信说要为姥爷姥娘立碑,让大哥在这边着手操办,等碑刻好他们就于清明回来。那时,我们这边乡村闭塞落后,人们还没完全从各种运动的梦魇中苏醒过来,乡野的坟头上看不见石碑。大哥在禹城打听到一个刻碑的师傅,但那人只负责刻碑,石料需自备;虽几经周折,还是买不到碑石——立碑成了一件让人犯难的事。无奈之下,舅舅只得在宜春选料刻碑,上下火车,由两个表哥轮流背着——那石碑高一米五多,宽约60厘米,厚度也得十几厘米,重达百余斤,这一路两三千里地,其间还要倒车,路途的艰辛可想而知。这块普普通通的石碑便有了特别的纪念意义。不知刻碑前,舅舅和表哥他们下了多大的决心,对家乡的落后不知又有多少怨言。
那次清明前舅舅一家全来了,舅舅、舅母,两个表哥连同表嫂们,以及他们才几岁的女儿,还有表姐,单从阵容上看,就知道舅舅对立碑一事是多么重视,这可以说是他晚年所做的一件大事,舅舅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弥补对姥爷姥娘的亏欠,报答父母的恩情。
立碑自然要搞一个仪式。舅舅先要到村里与他的一个堂兄商议。商议之后,通知了亲朋故交,于清明这天立碑,我被安排做仪式的主持。之所以这样安排,大概舅舅知道我略通文墨,又是教师,一定能办好这件事,我也没推辞。那时我20出头,上班一年多,对这些事知之甚少,也没与舅舅商量,就直接起草了一个纲目性的程序,也没征求舅舅的意见。那天上午,亲朋五六十人早早聚在墓旁,默默看着几个工匠砌好底座,用水泥将石碑固定好,然后放了鞭炮;接下来该我出场了,我走出人群,念完了那段简短的文字,就完事了。除了对二老三鞠躬这个情节还记忆犹新,其他都不记得了,只觉得简单而仓促,不够庄重。
后来每忆及此事,我总想:舅舅既然如此重视,仪式既然如此隆重,其实他应该主动站出来说几句话,他心里也应该有一番话要说的。姥爷姥娘同很多农民一样,勤劳简朴,与人为善,也饱经风霜,历尽磨难,最遗憾的是他们晚年竟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这是舅舅多年来内心的愧疚,他始终无法释怀。当众说出来,既表达对二老的追思,也可释放一下内心的积郁。可惜,他也省略了这个环节。我想,舅舅在外工作了一辈子,在枪林弹雨中出生入死,在政治风浪中起起落落,这些他都可以不说,但为什么对二老一生的不易,对二老的感情,不借机表白几句呢?我想,他可能不愿再翻那本刻骨铭心的旧账了,过去的就永远过去吧,人毕竟要面向未来。
我出生之前姥爷姥娘就过世了,偶尔母亲会说起他们,也是三言两语,再加上我那时也不太懂人情世故,很难体谅舅舅他们这代人对二老的深情。现在我也是奔六的人了,父辈一代都已先后作古,每忆此事,总觉遗憾,总有一些难言之隐,总会涌起一些复杂的心绪。我想,时间会抚平一切伤痕,包括那可以言说和不便言说的种种。
(作者单位:山东省齐河县第二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