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修订后从设计思路到着重点都有所变化。
设计思路变化
在实验稿课标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情感”、“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是以4个并列但互不联系的图框标示的。在修订稿中,四者统统与艺术相联结,其图式基本表达出“设计思路”中的一段文字“学生人文素养的养成主要通过艺术与人类生活、情感、文化、科技等方面的联结而实现”。
在实验稿课标中,音乐、美术、戏剧、舞蹈等艺术是互不联系的。在修订稿中,不仅增加了对当今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的影视艺术,而且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五者连环相套,构成综合艺术的总体。
明确了艺术能力的三大构成:“感知与体验”、“创造与表现”、“反思与评价”。标准修订稿还指出,这三大能力同时又是艺术课必经的三大步骤。
对“艺术能力”的强调与详细界定
在实验稿标准中,未对艺术能力作出明确和详细的界定,从而造成艺术课实施的困难。标准修订稿对艺术课程培养的艺术能力进行了详细规定:“艺术课程所培养的艺术能力,不仅包括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不同门类艺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还包括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学生终身发展所需要,但又被传统艺术教学忽视的下述基本能力……”接下来标准修订稿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感知与体验能力、创造与表现能力和反思与评价能力的含义。
通过上述表述可以看出,课标修订稿所言的能力与通常所说的“艺术知识技能”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艺术能力”,不仅涵盖了国际上通常而言的艺术能力,而且具有更深更广的内涵。(摘编自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修订组所作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