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日讯(记者 焦新)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2012年台湾高校将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六省市招收自费生。
通知指出,北京等六省市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台湾招生学校,具体报名手续及相关信息详见“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网站(http://hxla.gatzs.com.cn)。
台湾招生高校将于2012年7月4日前结束本科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通过“陆生联招会”提供给“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
“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将录取名单提供给北京等省市招办。凡被台湾招生学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大陆高校统一录取,考生所在省(市)省级招办不得再向大陆其他高校投放已被录取的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