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6日讯(记者 朱振岳 通讯员 徐婕妤)今天下午,浙江省杭州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明确提出公办中小学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不招收择校生。
杭州市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和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杭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全面使用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主城区中小学使用统一的初中、小学招生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程序,严格控制公办学校跨学区招生,规范民办中小学跨区域招生。杭州市将通过合理划分学区、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