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 作者:佚名 湘教版第十二册 [湘教版第十二册课文] 14 寓言二则 掩 耳 盗 铃 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chuí)毁之,钟铿(kēng )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jù)掩其耳。 〖已完成校对〗 〖你正在浏览《》提供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