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时又费钱的传统的纸质信件在年轻又时髦的电子邮件的映衬下,不免显得黯然失色,并且大有很快就要被漂亮的电子邮件所代替的趋势。在现在的社会里,如果你没有电子邮件地址,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有人说电子邮件出现所产生的效力,与牛顿发现的万有引力一样巨大;还有人说电子邮件对于我们的吸引力,压根儿就不比地球对我们所产生的引力小。
@字符的产生代表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的产生。在这个时代里,我们能够快捷便利地与相距千里之外的人通信。快到什么程度,千里之外的人只要一两分钟就能收到对方发给他的信件,而花费却不到人民币一角钱。这些都是我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就是他──美国的电子工程师汤姆林森,帮我们把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变成了现实。
雷·汤姆林森是信息时代我们不能忘记的人:就因为他选择了@,电子邮件产生了。早在1971年,汤姆林森就在研究一个程序,他想做到把某个程序的文件转移协议与另外一个程序的发信和收信的功能结合起来,从而使一封信能从一台主机发送到另外一台主机上,经过很多次的努力,他的第一个邮件诞生了。此时计算机刚刚通过阿帕网阿帕网:是美国国防部组建的计算机网络,它是互联网的前身。联系起来。
汤姆林森为人非常谦虚,当人们问他第一封邮件上所写的内容是什么的时候,他说他根本记不得,因为当时他实验次数实在太多了。但在《吉尼斯世界记录》上记下的汤姆林森的第一封邮件的内容是电脑键盘上的第三排字母,也就是QWERTYUIOP。历史上第一个数字地址是tomlinson @ bbn?tenexa,也就是汤姆林森的邮件地址。
第一封邮件诞生了,但它并不稳定,汤姆林森谦虚地说:“新邮件含有种种缺陷,有时发了很多测试的信息却什么都没有发生。”因为过多的发送尝试,所以就像前面说的那样,汤姆林森根本就记不住第一封邮件发送的时间和发送的内容。他不停地纠正软件中的缺陷,当程序臻于完美时,汤姆林森给同事们发了一封邮件告诉大家邮件软件研制好了。汤姆林森说:“是电子邮件自己宣布自己问世的。”
很多人都问汤姆林森为什么在那么多的字符中看上了@时,他说为了将个人的名字和他所使用的主机分开,他必须要设定一个标志,使得个人名字和主机分开,他说他一眼就看中了那个字符,就因为它的简洁,所以汤姆林森说:“它在键盘上那么显眼的位置,我一眼就看中了它,我甚至没有尝试其他的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