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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具特色的民居》相关知识

[db:作者]  2019-04-17 00:00:00  互联网


  一、藏族居住文化的历史十分久远。
  考古资料提供的确凿证据表明,远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藏族的民居建筑便有了相当的发展和较高的水平。昌都卡若遗址发掘出房屋基址28座,有圆底房屋、半地穴式房屋和地面房屋三种类型。在房屋遗址晚期,其建筑材料普遍采用砾石为主的天然石块,房屋面积一般为30平方米左右,其居住面内的柱洞经过细致的修整,还可能出现了楼屋。
  卡若遗址房屋建筑是藏族民居建筑的滥觞。在其后几千年的演进中,藏族的民居不断得以发展、丰富和完善,并带着厚重的时代印迹。公元前2世纪藏族建筑史上出现了第一座宫堡式建筑雍布拉康,依山而建,巍然耸峙,反映了当时碉房建筑的技艺水平。赤松德赞赞普时,在贤良之臣赤桑雅拉倡导下,将山上居民迁往河谷平地。人们从过去居住于山上的石头城堡到田间地头建屋而居,组成村落,居住习俗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唐书》记载的吐蕃“屋皆平头”的居住形式和格局。到11世纪时,西藏的民居有的已建造得十分高大豪华。从史料可知,当时玛尔巴(1012—1097)、米拉日巴(1040—1123)的家庭富有,家居曾十分豪华,米拉日巴还曾修建名为“桑嘎古托”的九层碉房,至今该碉房仍巍然耸立。
  千百年来,藏族民居的基本建筑和农区城镇“屋皆平顶”的居住形式一直延续至今。当然,社会形态、宗教观念、地理条件等社会和自然因素在民居中有着深深的烙印。今天,时代前进的脚步更为古老的藏族民居打上了鲜明的时代印迹。

  二、民居的类别与特点
  藏族民居的形式和结构因不同地域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生产方式的不同而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从总体上看,牧区传统的民居是以帐房为主,农区和城镇的住宅则是石木或土木结构的楼房。帐房以帐篷为屋,这是藏族牧民千百年来的居住形式。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产方式,决定了牧民的频繁迁徙和居无定所,帐篷这种易搭易拆、方便实用的居住形式便成为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的惟一选择。
  藏北牧区的帐篷主要有“黑帐”(牛毛帐篷)、“白帐”(羊毛帐篷)、“花帐”(厚布帐篷)和“布帐篷”等类别,其中“黑帐”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关系最为密切。
  牛毛帐篷,系用牦牛的长毛织成的帐篷料即称为“日雅”的粗氆氇缝制的。粗氆氇每幅宽约30厘米,长短由帐篷的大小而定。将若干幅“日雅”拼接缝合成两大片,两片相接的缝隙有约60厘米宽,放在顶部当作天窗。连接的两边镶白色帐篷料,因为以白对白,黑对黑相接是人们所忌讳的。帐篷的大小是根据经济条件和家庭人口缝制的,一般缝制一顶帐篷需“日雅”二三十幅,也有的需要四五十幅。帐篷越大,需要的“日雅”数量越多。过去,三十九族的霍尔王府邸也设在一个巨大的帐篷中,称“赤堆冬雄”(意为“聚万容千”),后来帐名成为宗的名称,叫“巴青”(意为“大帐”)即今天的巴青县。由于牛毛帐篷呈黑色,故称“黑帐”。也有的人家为了美观,用羊毛“日雅”从帐篷门到篷顶,直延伸到后壁,形成一条白色的宽带。
  帐篷由篷顶、四壁、横杆、撑杆、橛子等部分构成。篷顶正中是天窗。天窗起通风、采光的作用。天窗上有一块盖布,白天打开,夜晚盖上,可防雨和冷风直吹帐篷内。篷顶与四壁交接处的四角和四边的中部各缝有一根长绳,通常为八根称为“江塔”的绳,绳长七八米、十几米不等,一般是结实的牛毛绳或牛皮绳。帐篷四壁的底部还有若干小绳扣,用来牵钉橛子,一般隔三四十厘米一个。帐篷的“门”大多是左右帐“壁”重叠合拢充当(其中一端晚上用镢子固定,白天可撩起;另一端则始终固定);有时是一道可掀开的帘子,平时合上,进出掀开。
  搭建帐篷的选址很重要,一般要选水草充盈、易于放牧和生活的地方。牧民对选址的标准有形象的说明,要选“东如开放、南象堆积、西如屏障、北象垂帘”的地方,或者要选“靠山高低适中,正前或左右有一股清泉流淌”的地方。地址选好后,帐门朝东,这是遵循祖先传下来的习俗惯制。有谚云:“人合伦理,帐门朝东”。搭建时,将帐篷顶部四角的“江塔”绳拉向远处,系于钉好的木橛(也有用铁桩或较直的羊角作橛)上,然后在帐篷中架一根木杆作横梁顶住篷顶,用两根立柱支撑横梁两端,接着调整四周拉绳的松紧即可将帐篷固定。最后用橛子钉住帐篷四壁底部的小绳扣,使帐篷四壁绷紧固定。帐篷搭建好后,为挡寒风,有的人家在帐篷内用草皮砌一圈高约一尺的矮墙,有的在帐篷外用草皮或牛粪围一圈一米多高的矮墙挡风。牛毛帐篷防雨防雪,经久耐用,一顶好的帐篷可用几十年。牛毛帐篷还可自如地加大和变小。如家庭人口增多,可将“江塔”绳下移,在帐篷底边接上一截,帐篷内的使用面积便增加,反之将“江塔”绳往上移,帐篷又可变小。“黑帐”是藏北牧民移动的家,温馨的家。
  牧民长期住帐房的习俗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随着牧业生产的发展,群众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实行承包制后,草场基本划块经营,人们有了相对独立的草场,不像过去那样需要大的迁徙,这样为建造定居住房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藏北牧区出现了一股建房热,世世代代以游牧为生的牧民终于走向定居而结束了居无定所的时代。藏北牧民修建的住房多为土木或石木结构的平房,虽然许多房屋的结构还比较简单,但居住条件已明显改善。过去住帐篷时席地而眠,如今人们已普遍用床,有木床、铁床(折叠床尤其受人喜欢)。过去住帐篷没有多少家具,现在定居后都有藏柜、饭桌等较大的家具。许多人家还购买了自行车、拖拉机甚至大卡车,人们正一天天富裕起来。

  三、碉房、楼房与平房
  西藏农区(含半农半牧区)和城镇的民居,大都是二三层的楼房或一层的平房,也有高达四五层的建筑物。“屋皆平顶”是其共同特征。
  “屋皆平顶”的藏式民居建筑式样和风格从有关史料可知至少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旧唐书·吐蕃传》称:“其国都城号为逻些城,屋皆平头,高至数十尺。”《新唐书·吐蕃传》云:“屋皆平上,高至数丈”,由此可知吐蕃时期民居的建筑面貌。时过一千年后成书的《西藏志》,记述其时的西藏房舍:“自炉至前后藏各处,房皆平顶,砌石为之,上覆以土石,名曰碉房,有二三层至六七层者。凡稍大房屋,中堂必雕刻彩画,装饰堂外,壁上必绘一寿星图像。凡乡居之民,多傍山坡而住。”这些记述与西藏腹心地区的民居情况基本相合。
  碉房,藏语称为“卡尔”(tnkhar)或“宗卡尔”(rdzong—mkhar),原意为堡寨,多建于险峻的山石上,巍峨高耸,易守难攻。山南的雍布拉康,后藏的娘若香波,洛扎的桑嘎古托,便是此类建筑的代表。碉房是有着特定含义的建筑,它对西藏民居的形成和发展影响很大,如土石结构、如平顶风格;但碉房并不能完全代表西藏民居。西藏腹心地区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居住的房屋称为“慷巴”(khang—pa),有楼房亦有只建一层的平房。楼房多为二三层,个别富裕人家的楼房有四五层,而建一层房屋的在西藏各地随处可见。笔者多次在西藏各地考察,无论在后藏的定日、山南的措美、拉萨附近的墨竹工卡,都见到大量的一层民居。而在藏东昌都和藏东南的林芝、波密、察隅等地则较少一层房屋,多是二三层的楼房,主要原因在于当地多雨潮湿的气候使然。一层房屋显然不能称之为“碉房”,即使三四层的楼房也似与“碉房”无关,两者的名称、功能和作用都不同。因而,“碉房”并不是藏族民居的典型形式。藏东贡觉县三岩地区,人们所居住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称为“康尔”(即“卡尔”,为藏语mkhar的不同译音)的碉房。刘伟先生在三岩地区考察时记述了“康尔”的情况:“三岩房子‘康尔’都是土夯的,低层畜养牛羊,二三层住人,顶端晾晒农作物或其他东西。房屋高达十几米,大都修建在地势险要的山坡上。这种碉堡式的建筑是中级野蛮社会的典型居房,上面没有窗,只有枪眼。一来是帕族之间打冤家防卫用,二来作为气窗,给屋内通气,漏入些光,上楼下楼全凭一根砍出锯齿样脚蹬的圆木。”三岩地区过去乃蛮荒之地,地形险要,人剽悍骁勇,常抢掠商旅。历史上曾抢劫运送皇帝赠送给达赖喇嘛物品的商队,引来汉藏军队的围剿,但因山高地险,“康尔”堡寨甚为坚固,令官军十分头疼。《清实录》和《多仁班智达传》等藏汉文史料对此都有记述。三岩社会带有浓厚的父系宗族制特征,人们分属于众多的称为“帕措”的以父系血统关系为纽带的集团,各“帕措”之间互不统属,喋血械斗频繁,因而人们的住房为易守难攻的碉房。三岩人从房屋名称到建筑形式都全面继承了藏族古代的“碉房”,这在西藏腹心地区是绝无仅有的。在山南地区,从措美通往洛扎的路途中,可以见到一座座高耸的称为“索孔”(意为“哨所”——碉房)的高大建筑物,大多已经坍塌或残缺不全,高的达15米以上,碉楼四周留有许多射击孔,显然这是用于战争或防备攻击时的建筑物。这是真正的碉楼而非民居。
  西藏农区的楼房多为二层,一般为石木结构。墙体多为石砌,一层方石叠压一层碎薄石,以泥合缝。有的地方,墙体下部为石块垒砌,上部墙体为板夯土墙。还有的地方,作墙体的材料为土坏砖,往往以石、土、砖混合使用作墙体:墙体下部为石砌,中部为土夯,上部是土坏砖。墙体逐渐向上收缩,但内壁保持垂直。在内部建筑构造上,梁和柱不直接相连,柱头上平搁短斗,短斗上搁长斗,长斗上搁大梁,两大梁的一端在长斗上自然相接。梁上铺设檩条,檩条上再铺木棍,然后捶筑“阿嘎”土做成楼面或屋面。有的地方没有“阿嘎”土,则用一般的粘土夯实作顶。屋顶均为平顶,一般在屋顶四周的墙上还要加砌女儿墙,女儿墙上先铺一排短木,短上横铺长条木,上面再铺一层藏语称为“檐巴”的薄石片,最后捶打一层阿嘎土以保护墙体。在屋顶四角搭建约半人高的墙垛以插挂经幡。
  住宅楼大多呈正方形或纵长形,底层为圈养牲畜,堆放杂物用,一般不开窗。二层为活动的主要场所,包括主室、贮藏室、经堂、楼梯间等。一般将前面较大的房屋作为主室,左右的小房间作贮藏室,楼梯间多位于主室右边的靠墙处,从这里可以通到各室及上下楼层。顶层,一般民居的顶层就是第三层,也有少数盖有四五层的。顶层多分作两部分,前为晒台,后为平顶屋,此屋既可作生产或生活性用房,又可装饰用作经堂或接待喇嘛、贵宾用。晒台则是人们晾晒作物、平日劳作和休息的地方。
  农家的住宅多为一家一院。院墙有用柴薪堆积而成的,有夯墙的,也有土坯砖垒建的。宅院的门一般都南向而开。
  昌都一带为高山峡谷地带,大面积的平地较少,民居大都依山而建。一座座楼房毗邻相接,高低错落有致,加之窗户门楣多着彩绘,画栋雕梁,气势非凡,甚为壮观。林芝、波密一带的民居住宅楼不用土石作墙体,整个建筑材料几乎全是木材:以木柱作桩、木梁作架,木板作墙和地板。屋顶也用木板,且结构为斜坡形。“屋皆平顶”在这些多林木多雨水的森林地区不相适应。阿里民居也以二层楼的房屋为主,人们一般夏天居住于上层,冬天以下层为居室。有的地方还有窑洞和房窑结合的居住形式。窑洞民居仅存于阿里部分地区,在古格王朝时期曾相当盛行,现在已不多见。
  城镇民居布局和结构为:四面楼房相围,中间为庭园,内院为回廊形式,独门独院。墙体用石块或土坯砌墙,墙厚窗小,门低矮。楼以二层和三层为多,屋顶为平顶。土石结构的外墙涂白粉,窗框和窗台涂黑色。院内有水井,宅院东西两侧各有公厕。一座宅院内可住近10户人家,每户有2—4间房屋。院门大都朝向大昭寺。八廓街民居楼群,是围绕着大昭寺逐步发展起来的,是西藏城镇传统民居的典型代表。
  除楼房外,西藏各地还有大量单层建筑的平房。平房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样式与楼房建筑无异。平房的宅院一般较大,多砌高大的围墙,宅院内圈养牲畜、堆放杂物,还是人们劳作的地方。现在,仍有许多人修建单层的“退休房”,只是占地更宽、设施更完备,装饰更豪华。

     

     

     
  
  [20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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