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实守信,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守法就是遵守法律,积极做法律鼓励做的,必须做法律要求做的,坚决不做法律禁止做的。 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鲁迅说过:诚信为人之本。明代学者也有这样的表述:“身不正,不足以服;言不诚,不足以动。”就是说,行为不正的人,不被人信服;言语不诚实的人,不必与他人共事。在中国,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诚信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信任与理解。 一个人讲诚信,不仅得到了别人的尊重,还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一个顾客走进一家汽车维修店,自称是某运输公司的汽车司机。“在我的账单上多写点零件,我回公司报销后,有你一份好处。”他对店主说。但店主拒绝了这样的要求。顾客纠缠不休:“我的生意不算小,会常来的,你肯定能赚很多钱!”店主告诉他,这事无论如何也不会做。顾客气急败坏的嚷道:“谁都会这么干的,我看你是太傻了。”店主火了,他要那个顾客马上离开,到别处谈这种生意去。这时,顾客露出微笑,放下账单,并满怀敬佩地握住店主的手:“我就是那家运输公司的老板。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固定的、信得过的维修店,你就做我们公司专门的维修店吧,我一定不会亏待你!”?店主淳朴地笑了。 面对诱惑,不怦然心动,不为其所惑。虽平淡如行云,质朴如流水,却让人领略到一种山高海深。这是一种闪光的品格——诚信。 诚信,是繁华噪闹的路边生长的小草——即使不被人发觉,依然倔强向上;就算可以被路人一脚踩踏、碾碎,还是顽强成长,只为了一抹绿色…… 诚信,像永恒的星辉,独放光彩;诚信,以水滴石穿的坚毅渗入人心;诚信,用春风般的胸怀感召着众人! 诚信,是最美丽、最圣洁的心灵,他让人问心无愧、心胸坦荡。而守法,则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如果不遵守法律,轻则伤害到自己与他人,重则将为自己的过失付出沉重的代价。 前几天,我在电视的《社会与法》中看了一个案例:一个富裕的家庭中,儿子——一位叫赵小枢的高中生,在离高考只有一个星期的时候,与他们家的司机高师傅出去。赵小枢在酒店喝了酒,于是想练练车。他在公路上超速行驶,致人意外死亡。 第一:他没有驾照开车上路;第二:他酒后驾驶;第三:在公路上超速行驶。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了法律,像赵小枢一样,不仅毁了别人的家庭,还毁了自己的前程。就算坐牢出来了,也考不了大学。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啊! 在这个寒冬,让我们用诚信与守法的记忆抹掉寒冷,让温暖的光辉在大地上蔓延,让那小草在土地上伸延,让诚信与守法的花朵璀璨绚烂地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