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白,一双桃花眼,冷冷的,偶尔幽默一下,会让全班同学哈哈大笑,本人却一本正经,端坐如初。
他字写的不错,由是每期的黑板报都由他来写,字越写越好,人却越发的添了骄气,对谁都爱理不理的,一副自命不凡的玉树临风样儿。
她,是我的好友,自信、乐观、要强,私下里常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班里的男生未必看到眼里,然有一年的夏日,她突然告诉我,她有喜欢的男生了。我很吃惊,象风一样的女孩居然这么快就陷入了情网,“是谁”我忙问,“你看,这是他写给我的——”“情书?”,好友有些羞涩,有些陶醉,“我会把它好好收藏起来的”。
我移目细看,字体很熟悉,也很漂亮,原来是他。情书的内容早已忘记,只记得开头是好友的昵称,那个昵称很绵软,绵软的有些承受不住,也许只是一个昵称就把好友的芳心俘获了。
那些日子,好友显得很水灵,只是发呆的时候比较多。又有一天,好友拉我,耳语道:你帮我给他写封信吧。“我?有没有搞错?”,这次吃惊的程度比听到她说恋爱了更甚。“他好几天没跟我说话了,我想写,可是总静不下来,你就帮帮我吧”。
到现在也没想明白,好友为什么非让我替她写,她的作文水平绝不比我差,而我当初怎么就会答应了呢?也许正是因为那封代写的信,他俩的关系没能进一步发展。
事后我很自责,几次问她,她都不说,再问就烦了,“早结束了”。
一晃十几年过去,之后再无联系。一日骑车回家,险撞迎面而来的一男人,四目相投,心里咯噔一下:好面熟!只一念而过,当时也没细想。后频繁遇到,原来他住里面一家,见的次数多了,猛然想起,不是别人,正是十几年前和好友谈过恋爱的同学啊。定然是他了,眉角眼梢还隐现当年神采,只是粗壮了,再也没有昔日的孤傲之气了。一见之下,真的不敢相认,后来再见,虽然他也可能认出了我,但谁也不肯冒然的开口说第一句话。
“你是W,对吧?还认得我吗?我曾给你写过情书呢?哈哈!”,下次见了,是不是要这样打声招呼呢。
往事如烟,十几年前的事象电影一样,一下子就跳了过来,让人不得不唏嘘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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