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去德国专修法律,尽管留学生活很苦,很寂寞,但是我熬过来了。
五年后,我回到北京,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直到现在。
十年前,我毕业于一所大学的法律系。
十年后,我又故地重游,回到校园,看着一号楼门前,那棵伸向我们宿舍窗口的大树,眼泪就那么不经意间掉了下来……我想起了隔壁的那些女生,那些花儿……
从小到大,我的一切事情都是父母做主,用他们的话说,他们所有没实现的梦想,都要由我去实现。所以,从我的出生,到上哪所幼儿园,哪个高中,哪个大学,学什么,到出国,都是父母决定的,甚至,我的爱情……
初入大学,终于逃离了父母的目光,我说不出的兴奋和快乐。我终于可以无所顾忌地玩我的摇滚了。白天课不多,我喜欢睡大觉,到了晚上,就会靠在窗边,拨弄着吉他,尽情地唱歌,发泄压抑在我心中所有的苦闷。看着窗外树影婆娑,莫名地就会悲从心来。那时的我,喜欢独来独往,象个暗夜游侠。看着老大对隔壁女生大献殷勤,给她们打水,占座位,我会嗤之以鼻,并不是我不喜欢女生,而是没碰到让我心动的,即使碰到了,我觉得也不该没有尊严地为她做一切事情。
直到那年班里的国庆晚会。
我并不是个爱出风头的人,但是我们宿舍就我会弹吉他,而且我每晚唱歌,几乎达到了扰民的地步,我喜欢郑钧的《赤裸裸》、《极乐世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回到拉萨》,沧桑而凄凉,很有男人味儿,可是女生好象并不喜欢,经常在熄灯后敲墙来抗议,尤其是霞,还让老大转达她的愤怒之情,说我唱的如同狼嚎,在寂静的夜里,听狼嚎是多么痛苦的事情……
而我,是那么高傲和倔强,继续我的嚎叫,所以女生见了我,那眼睛,就白的多,黑的少了……
为了本班的安定团结,老大作为班长,斡旋在我和那些女生之间,特意借联欢会让我唱首歌赔罪。何罪之有啊!我愤愤不平。不过老三说,能和女生搞好关系,还是会有很多好处的,比如你旷课了,管考勤的霞也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们偶尔改善伙食,也会分咱一杯羹……
老大特意帮我选了郑钧的那首《灰姑娘》,曲调简单,很优美缠绵的,就是有点娘娘腔。不过,我同意了。
那天我弹着吉他,唱得很投入,唱完了教室里竟然鸦雀无声,我瞟见霞的目光里,竟然有了丝崇拜……
其实,霞很漂亮,性格热情泼辣,我们的夜间恳谈会里,叫她红玫瑰。老四说他喜欢,要追,请哥们们高抬贵手,别和他争。我不喜欢太张扬的,那张嘴就让我耳根子无法清静……我需要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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