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头脑麻木地看电视,完全无意识,就只是开着电视,开着电脑。
当时真的觉得是在浪费生命。
脑袋里有很多的想法,付诸行动可以取得很棒的结果的想法。
可就是不爱动弹,继续窝着,继续虐心地孤独地呆着。
真的是再浪费生命。
那时候就想,上天赐给我一个孩子吧,让我能够陪着他慢慢长大。
那样,我长,他也长,就不是一个人白白地浪费时间了。
后来,遇到了涛哥。
出乎很多人意料地,我选择了和他在一起。
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时候心里踏实,安稳。
这么久的时间,不愿意把自己交付出去,不是因为物质要求多么丰厚。
就是心里总没有归属,总不能安安静静地往下理顺日子。
涛哥给了我不平静但安静的日子。
我慢慢地学着过日子,像一个小女人一般地学着过日子。
不断有人关心我的成长,我知道其中有一些不放心,甚至是质疑。
我都一概回应,我很好。我愿意。
我骄傲,有这样安静的日子。
从用清水面条招待朋友,到现在可以做色香味俱全的小菜。
从一个人换灯泡一个人打扫卫生,到现在涛哥给予我卫生清洁的家。
我懂得,我珍惜。我甚至感激,因为你给了我一个家。
从凯德广场,走到新玛特,用了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穿着高跟鞋,我佩服我自己了。
一路泪奔,为毛?
一点点小事,就为了鸡毛蒜皮P大点事。可当时,是委屈的。
有那么一小段路,有嚎的意思。
看着迎面而来散步的老人,有点害羞,老远便住了声。
处理问题能不能委婉一点,能不能委婉一点?我们是两个不会拐弯的大傻瓜,大笨蛋。
眼泪出来之后,就有些进退两难了。
去,红脸大鼻子的,好意思的嘛。不去,涛哥肯定得气炸了。
最后,还是决定不去了。将近一个小时,一双高跟鞋赌气地在马路上走着,掷地有声的说。
眼瞅着新玛特在前边,腰有些疼了,坐在马路牙子上,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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