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不久拿出许久不用的CD机,用洁净柔软的毛巾擦去覆在上面的一层浅浅的灰尘。书柜中陈列着大量的CD,曾投下许多热情和金钱。
银色金属光泽的外壳。灰色的耳机。耳中轻柔的音乐。成堆的杂志和教科书。午后刺眼的阳光。空气中膨胀着香樟淡淡的味道。窗外是大片成荫的绿色,海浪一样汹涌而至。
这是一段绚烂迤逦的时光,属于高中的青春年华,同时镌刻在记忆深处。如同月下清荷,带着清凉芬芳的水汽,弥漫在一片微凉的空气中。继而浸润无声。
每一张唱片中都尘封着以往些许记忆。有时候只需一个熟悉的音符,就能够轻巧地打开记忆的匣子。
午后的时光总是有些微热,皮肤上渗出细小的汗珠,继而被微风蒸发。阳光通过不严密的窗帘偷偷钻入,将地面切割成一地支离破碎。
Linkin park的《Meteora》,粗糙中带着质感的声音,时而愤怒,甚至歇斯底里。只第一秒就爱上了这张唱片。雷声。流水。铁器的重击。玻璃破碎的声音。没有什么元素是他们不能够用的。
有时候会出现幻觉。仿佛置身一颗巨大的樱花树下,花瓣肆意飞舞,不是唯美的场景,满是暴虐。然后静静地站在树下嘶吼。
对于摇滚谈不上多大的痴迷,也仅仅是偶尔听听。接触是因为icy和cherry。大叠大叠的摇滚CD、杂志,都是带着质感的东西,很是喜欢。在她们两个身上总能闻到很厚重的艺术气味,仅仅是感觉,而非实体。
在很小的时候我会觉得我会成为一个艺术家。画家也好,设计师也好。总之不会脱离这条道路。
而现在却早已在岁月狰狞中分崩离析。隔着数载光阴,最终被洪流所吞噬。
这不是妥协,而是交换。仍旧是按着自己的意志。
想要得到什么,就需要拿等价的东西去换。等价交换的原则,仍旧是如此深信不疑。
2、
我仍旧深信宿命。有时候深感自己的无力。
可是又不能够放弃,因为命运让我继续坚持。只能够一日日的坚持,甚至抗争。
我渴望自由,可又明白自己并不是真正的喜欢自由。也许喜欢的只是一种追求的过程,当有一日真正到达目的地,再回头已不知身在何处,满是空虚。
每个少年都会有一段叛逆的时光,似乎无法忍受单一而平淡的生活。
可是最终人还是会安定下来。也不全然是因为棱角磨平,选择妥协的结果。人是在比较中才能够明白自己所需要的是什么。
单调的东西就算无味,却是能够长久保持的东西。
人是无法忍受繁杂东西的生物,所以才需要日新月异的变化。
就像王尔德所说的那样——时尚就是一种丑,丑得我们无法忍受,以至每不到六个月就必须换一次。
3、
与朋友聊天,有时候免不了提到赤西仁这个名字。就像融入了身体内部,无法分离。
朋友经常会惊讶,哦,原来你还喜欢他呀。
自己的善变已经在朋友们心中根深蒂固了。当然,我也从来不是一个长情的人。喜欢归喜欢,但不做俘虏。主导权是要一直掌握在自己手中。
没法预料以后的事情,也不想说什么要喜欢一辈子这样的话。——反正说了也只是空话,毫无意义。
我说,因为我已经不把他当作一个偶像了。所以才能够更长久些吧。如果归于崇拜,当有一日发现他没自己想象的那样完美,很快就会放弃。
也不是恋人这样的感觉,这种幻觉也是不能长久的。
更像是亲人。仿佛熟知已久,可以容忍他的小缺点,没什么距离感,听到名字的时候感到很亲切。希望他一切都好,希望他幸福。可以让自己远距离的观望,知道他好与不好。喜欢他的朋友们,感激他们的一路陪伴。
就是这样简单而细小的愿望而已。
喜欢地非常盲目。当然,若是用理性来思考,就谈不上什么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