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莫小茹第一节课又迟到了。同桌沈凌不怀好意地笑道,“老实交代,是不是交男朋友了?最近总是心不在焉的。”
莫小茹倒也不生气,只撅着嘴,任他软磨硬泡,就是不答腔。最后沈凌不耐烦了,别过脸去不理她。莫小茹自顾自地掏出课本,一副认真听课的模样。
沈凌见莫小茹当真装聋作哑,便不依不饶地扯过一张纸,在上边写写画画着,再趁老师不注意时,塞到她的课本上。莫小茹眼见纸条上写着,放学去我家练钢琴吧,我爸我妈出差了。莫小茹暗暗发笑,这个家伙。
下课后,莫小茹收拾课本准备走人,却被沈凌像老鹰捉小鸡般,挡住了去路。只见沈凌气呼呼地嚷道,“不是说好了吗?下课去我家练琴的。”
“不去,不去。”莫小茹似乎有什么急事,一边应付着不依不饶的沈凌,一边系上鞋带赶去公交站牌等公车。
“莫小茹!”沈凌气急了,大吼一声,“你到底怎么回事?最近为什么都不理我了?而且你天天迟到,到底忙什么?”
“不用你管!我还有事儿呢!”莫小茹并不多作解释,只匆匆上了一辆公车,头也不回地走了。她从窗口往下望去,沈凌依旧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模样。她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妈妈病了,她这段时间不是在医院照顾妈妈,就是在家里给妈妈煲汤,并没有多余的时间陪着沈凌这个有钱阔少。有时,她想,如果爸爸在身边该有多好。莫小茹三岁起便再也没见过爸爸,只听妈妈说,爸爸出国了,可今年莫小茹已经17岁了,爸爸为什么还没有回来?
第二天,莫小茹红着眼睛去了教室。医生说,妈妈的病越来越严重了,必须得动手术,而手术费至少是5万。听完,她便哭了。她不过是个学生,哪有这么多钱。而且家里一向过得拮据。怎么办怎么办。一瞬间,莫小茹有些烦躁又有些伤感。
当沈凌再次递纸条给她时,她不作声色地将纸条揉作一团,扔进了纸篓。她没有多余的空隙去理会这个阔少的情绪变化,她此刻想的全都是妈妈。不知为何,沈凌这次居然不恼不怒,只重新写了一张纸条,递给她。莫小茹打开,上面写着:你是不是有什么困难,说出来,我可以帮你。
帮我?怎么帮?莫小茹苦笑。她并不打算将妈妈的病情告知,因为毕竟他们还只是孩子。如若从此掺杂了太多的世故,怕是再难相处了。而且,她根本不需要人安慰。不过她还是感激地看了他一眼,沈凌,谢谢你。她在心里念叨着。可是,我不能。不能让你瞧不起我。因为,我喜欢你。
她记得她曾对他说过她的喜欢。在那次他们班级出去郊游时,她被困在山脚下,爬不上去,沈凌伸出一只手,拉了她一把。她记得他厚实的手掌以及浅浅的纹路。她的脚扭伤了,他背着她走了很久很久。她趴在他的背上,呼吸有些急促。她的感激含蓄而又大胆。她说,“沈凌,我好像喜欢你。”她说完这句话时,背下的人儿仿佛有些错愕,莫小茹的身子开始晃动,险些摔倒在地。她的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可是,沈凌似乎并不领情。他说,“坏丫头,想哄我一直背你就明说。我不会介意的。”
她愣了一下,有些窘促。幸好,他看不见她的不安。她即刻嘿嘿笑道,“哼,你敢不背我,我就不给作业给你抄!”
“好了,好了,怕了你了。”沈凌故意一路小跑,背上的莫小茹羞红的脸,逐渐缓和了些。
(贰)
医院打电话来时,莫小茹正在家里煨汤。她始终不是下厨的好手,煨出的排骨汤始终不满意。但,好在妈妈总能全部喝光,还称赞不已。妈妈已经病了好久好久,久到莫小茹早已忘记了妈妈做出的红烧肉是啥味道。
医院打电话来说,有善心人士为小茹妈妈捐了十万块钱。妈妈可以立即手术了。莫小茹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跟医生再三确定,没错,信封上写着,是给小茹妈妈的手术费还附带一张银行卡。莫小茹哭了,哭的撕心裂肺。她不知道是谁这么好心捐了十万块钱给妈妈,她仿佛看到了妈妈容光焕发的脸庞。小茹抱着妈妈,是啊,她是万万不能失去妈妈的。她迅速同医生定下第二天便开始手术。她是一天都等不及了。
手术后,妈妈病情总算稳定下来,莫小茹这才想起,马上就要高考了。自己的功课却落下了一大半。再这样虚耗下去,估计考不上理想的大学。那段时日,莫小茹不眠不息地将心思全数扑在课本上。她记得,沈凌曾无意中说起,他将来必是要考到北京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莫小茹一门心思,欲跟随沈凌前往北京。
某一日,当莫小茹正在为一道数学题发愁时,沈凌递过来一张字条。这几天,他总怪怪的。有时莫小茹偷偷瞥向他,居然看见他在发着呆。这可不像平日里跋扈的男子,他究竟怎么了?她想关心地加以询问,几次话到嘴边,都硬生生地哽在了喉间。纸条上只有四个字:我要走了。
莫小茹不明白他这几个字的意思。走?去哪?莫小茹在字条上打了个大大的问号,递还给他。沈凌只写了二个字:纽约。哦,原来如此。她一早便忘了,从始至终,他们都处于不平等的位置。他是有钱的阔少,自然是想去哪,便去哪。可她呢?怕是连灰姑娘都算不上。虽然,她一早便已然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但她想不到,这样的离别竟然来得这样快。忽地,几行清泪顺着脸颊缓缓流下。她赶紧扯过衣袖擦拭干净。还好,他并未看到。一直以来,她都伪装得很好,她从不让自己的尴尬与伤感,尽数袒露在他的跟前。
下课后,她收拾得很慢很慢。仿佛,下一秒,他就会突然消失不见似的。她在等着些什么。可是,没有。沈凌并没有说些什么或是过多煽情。他只是冲她笑了笑,说,“坏丫头,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你要记得带早餐。早餐不吃怎么会有力气写作业?还有,你走路要看着点,要知道你总是一不留神撞着电线杆。到时候头破血流,惹人笑话。”
莫小茹深吸一口气,她知道,这是他在向她道别了。他们认识十年了。这一刻,却也终是要分别了。他走的那天,她没有去送他。她怕她会忍不住流下眼泪。她是如此敏感的女子。
她记得的。那一年,她被外校男孩欺负,是沈凌冲上前去,跟人单挑,最后他右腿打了二个月的石膏;那一年,有个小男生偷偷暗恋她,送给她一对银戒指,当她炫耀似的拿给沈凌看时,沈凌却一脸不屑地扔了戒指,将手里的易拉罐拉环霸道地套在她的中指上,说,还是这个看起来比较霸气;那一年,她在游泳比赛时双腿抽筋,是沈凌第一时间发现她的不对劲,并义不容辞地跳了下去,天知道,他根本不会游泳;那一年,她生日,沈凌带着她去一家小饭店吃霸王餐,最后带着她满大街地跑,沈凌喘着粗气嘿嘿笑着说,怎样,是不是特感动特浪漫?
莫小茹站在学校的最高处,默默流下了几滴泪。也许,从一开始,她就赖上了他。只是,这卑微的爱,来不及言明,便早已胎死腹中。沈凌走了,莫小茹还在。她抬头望着天,在心里告诉自己,加油!莫小茹!
(叁)
再相遇时,莫小茹26岁,沈凌27岁。
不知是谁举办了这个同学聚会。莫小茹细细收拾一番,她穿了一件蕾丝边的修身连衣裙、蹬着细致的高跟鞋、提着小巧的挎包,临出门前,还冲镜子里的自己弯弯笑着。
没想过会碰到沈凌。
她并没有在校友录上看到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的国。她不再是当年那个稚嫩、羞涩的小女孩了。她冲他点点头,倒是沈凌,显然愣了一下,随即立刻一把抱住她,说,“莫小茹,这么多年,我怎么找也找不着你。你简直就失踪了。”说完,放开她,细细打量着,“你比以前成熟了许多。”
莫小茹不好意思地绕绕头,是啊。这些年,她极少与昔日同学联系,过着沉静无争的生活。她搬了家,那张写有他联系方式的信纸也不知道扔在了哪里。当初因为找不着他的联系方式,她把自己关在房里许久许久。她以为,这辈子也不会再见到他了。
“对了,你现在在哪上班?”沈凌执意要坐在莫小茹的临位,同学们皆嘻嘻笑着,谁都知道,他们当年打打闹闹的,宛若一对欢喜冤家。
“在一家小公司,普通文职。没什么前途,混口饭吃吧。”莫小茹淡淡接腔,接着轻抿了一口红酒。
“哦,那正好。你来我公司帮我吧。给我当秘书,如何?”沈凌掏出一张纸,哗哗地写着什么,递给她。“这是地址。不用面试了,你下周一直接来上班就好。待遇方面,都好商量的。”
莫小茹没有说话,只小心翼翼地收起纸条,他的字似乎一直都没变,依旧是潦草的模样。那晚,他们互留了电话,便各自散去。
周一,当沈凌正埋着头处理一打文件时,身着正装的莫小茹气定神闲地敲了敲他办公室的门。沈凌抬头,那一抹阳光,斜射而入,刺痛了他的眼。也许,他本是无意说起,而莫小茹居然当真了。
莫小茹给自己找了个地儿,再搬了张办公桌,这便正式上班了。沈凌笑了笑说,“莫小茹,你还和从前一样,做事风风火火的。待遇都不问一下就兴冲冲地跑来了。就不怕白给我干活么?”
莫小茹摇摇头,“我知道你不是这种人。”
沈凌赞许地点点头,转而一想,也许,她真的需要这份工作吧。这样也好,各取所需,自己多了个贴心的秘书,她也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自此。莫小茹便成了沈凌最信任的下属,任何大事小事,都一并交予莫小茹处理。他很信任她,也相信她的能力。虽然她学历、经验皆不足,但这类琐事,却也处理得井井有条。
(肆)
只是这几日,莫小茹临下班时,总会烦躁不安。只下班时间一到,便飞也似的拎包走人,有时连招呼也来不及打便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可偏偏,这几日,策划部在跟一个案子,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很忙。所以总会加班加点地直到晚上八九点。沈凌望着莫小茹空荡荡的办公桌,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天,下班时间刚过,莫小茹照例收拾东西准备走人,却被沈凌叫住了。没想到莫小茹却莫名其妙地说,“我果然喜欢你。”沈凌愣了半秒,他只是想告诉她,明天她要陪他去电视台做个采访,并不是要为难她,她何必如此?所以他讪讪笑着,说,“不想加班就明说,我不会勉强你的。”
莫小茹笑了笑,并不解释,只握着电话,一溜烟地跑了。只是,为何内心会有些酸楚。其实她这些天,都在一家孤儿院做义工。昨天一个小孩从高楼摔下,她瞬间觉得,生命如此宝贵,她不想人生留有遗憾。她喜欢他的,可是他究竟知不知道?她记得多年前,她说过的,可是被他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他应该是不喜欢她的吧,她想。罢了罢了。当真是自己一厢情愿。
她习惯性地捋捋额前的刘海,刹那间,徒生些许惆怅。她那天陪他去参加一个酒会,他盯着那个短发美女看了许久,他当然不知道莫小茹当时的落寞与焦躁。原来,他喜欢短发女子。她轻轻抚着自己那一头如瀑的秀发,第二天便跑去理发店剪了一个波波头。当第二天,她神清气爽地出现在她跟前时,她看出他眼里的惊讶。是的,只有惊讶,没有喜爱。她记得,当年她便是短发的模样,可她以为男生会喜欢长发翩翩的女子,所以她努力地蓄发,这么多年,她都不舍得修剪半分。可今朝,却为了他这么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她毅然剪了那些个烦恼丝。可纵使剪掉那些发丝又如何?他还是不喜欢你,不是么?也许,他对你的好,不过是施舍罢了。
她每日必穿着细细的高跟鞋和精致的短裙。其实,这些,她根本就不喜欢。她喜欢的是休闲的T恤和修身的牛仔裤。只是,她记得当年他曾送过一只高跟鞋给她。还一脸认真地告诉她,其实她穿裙子比较好看。只不过随意的一句话,莫小茹便当了真。从此,她尽量学着文雅,学着一些餐桌、宴会礼仪。长久以来,她居然也成了精致的女子。莫小茹不由地笑了笑,这些陈年往事,她怎么忘也忘不掉。
某天,沈凌的母亲,那个德高望重的老太太忽然来到公司,彼时沈凌正与莫小茹讨论着下周的工作行程。老太太望着莫小茹,最后径直走向沈凌,有些嗔怒,“你真有这么忙吗,潇潇一直在等你电话,你怎么也去见人就一面吧!”
潇潇是谁?莫小茹打了个寒颤。没听他提起过啊?她并未抬头,但依旧能觉察出沈凌的不耐烦,“妈,我不喜欢潇潇。您别逼我了!”
哦,原来是相亲对象。莫小茹心领神会。老太太却急了,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怒道,“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我和你爸已经应下这门亲事了!你不依也得依!别以为你天天不回家就能躲得了!”话毕,老太太气呼呼地走了。
莫小茹半天没回过神来,心中有些压抑。大家族联姻这种事,她不是没听过。只是她想不到,沈凌也难逃厄运。果然,虽然沈凌千万般不乐意,终难逃老太太的以死相逼。最终,婚事定在三个月后。那段时间,沈凌日日借酒消愁。那个潇潇,莫小茹见过。其实是很婉约的女子,眉眼间全是风情。可,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再美丽也无济于事。沈凌便是这样,对潇潇,不讨厌,但也无好感。然为了安抚年迈的父母,他只得乖乖接受。
(伍)
他结婚的那天,莫小茹以伴娘的身份出席。当她牵着新娘的手,缓缓走向他时,她知道,他们之间所有的小暧昧皆在那一刻化为乌有。自此,他与她,再不相关。
当新娘转身去化妆间换礼服时,她朝他明媚地笑了笑,鼓起勇气最后一次说,“不知为何,我还是喜欢你。”沈凌正埋着头整理领带,他抬起迷蒙的双眼,第一次那么认真地看着她,淡淡地说,“想抢婚就明说,我会跟你走的。”
莫小茹的泪,不可抑止地流了下来。这么多年,她等的,可不就是这一句话么。可是,一切都太迟了。他们之间,早就完了。而沈凌为她做的,她为沈凌付出的,都不过是青涩年代中,那些可以用来磨灭的往事罢了。她是如此聪慧的女子,又怎会不知?当年妈妈动手术的钱,并非从天而降。那是沈凌求父母资助的。他只是为了照顾她那卑微的自尊,而一直忍着不告诉她;沈凌之所以会去纽约留学,亦是为这10万元钱而做的一个交易。父母一直希望他长大能继承家业,出国学经济管理一直是他们对沈凌的愿望,可奈何沈凌就是不答应。而那天,当沈凌低着头找他们借10万元钱时,他们理所当然说了这个条件。毕竟10万元钱对这个偌大的家族来说,不过九牛一毛。
待沈凌度完蜜月回到公司时,人事部告诉他,莫小茹早已辞职,并留下一个锦盒。沈凌颤抖着双手打开锦盒。锦盒里边安静地躺着那枚易拉罐的拉环。蓦地,他的眼角,潮湿一片。
沈凌不知道的是,莫小茹先前并不是在一家小公司做着文职的工作,而是自己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她开着大红色的保时捷,脸上露着自信满满的微笑。正是因为他当年施舍给她10万元钱救了妈妈一命,正是因为他说他需要她,所以她义无反顾地甘愿在他身边做一个小秘书,照顾他的一切。她也会经常上电视,只是他从来不知。她已经28岁了,她一直以为她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虚耗,但现在,她却觉得有些疲惫。好在,他总算幸福了,她也可以功成身退了。
这场耗尽经历的暗恋,终究是宣告结束。她对他说过三次喜欢,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其实他也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