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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作者]  2019-01-21 00:00:00  互联网

 青春系    梧桐。女生篇

 

                    梓非,你已见过花开,何必等它萎败。

                    我不舍得,让你做我的岸,用由来已久的生命的琐碎,践踏。

 

 

    许多许多年前,我认得宋。那年,他还只是个小男孩。他不知道自己有多讨厌。他总是喜欢给我取外号,且自认为精彩纷呈地频频更换。吵闹的课间,他站在讲台上大声叫,等我抬起头来对他怒目而视,他往往扮个鬼脸掉头就跑。他会在自习课上用纸团丢我,打开,上面画一面孔扭曲的小人儿,写着我的名字:于小桐。

    是的,我是于小桐。那一年我沉默得如同一盒经年搁置的沙丁鱼罐头。15岁,我知道自己只是多余的个体。

    那一年,父亲和母亲离婚。家这个字,对于我不再有任何温暖的意义。我跟着再嫁的母亲,是一支名副其实的拖油瓶。我不知道壁虎在甩掉断尾的那一刻会不会心生悲哀,而我是会的。当我不得不舍弃掉那些漂亮的裙子,那些须净手之后才舍得翻开书页的青春系小说,以及刚刚画了一半儿的好看的图画本。母亲说我们要搬去很远的地方。我们必须舍弃掉这些沉重的负累。母亲这样说的时候,我忽然敏感的直觉,其实我,已经成为他们最大的累赘。我的表现很糟糕。我哭得肝肠寸断。在去那个陌生小镇的车上,我不停地哭。哭到恶心,然后在车子又一次转弯时,无法遏制地呕吐。我一直以为,我的继父,他就是因此嫌恶我的。

    继父。我不喜欢这两个字。而我没有力气叫他父亲。我叫他,于叔。是的,于叔。我随了他的姓。我只是为了我的母亲。只要我的母亲高兴,我不介意我作业本的姓名一栏里写的是什么。尽管我每一次下笔时都手指僵硬得像要死掉。

 

    于叔的家在那个老镇子的中心,宽敞的院落,院门口有两棵叶子阔大的梧桐树。于叔和母亲说,那是风,或者是鸟送来的梧桐种子,长成并肩。于叔这样说的时候,一直看着母亲的脸。母亲轻轻笑。

    新的生活,母亲大抵是开心的。她曾经像一只被囚禁的猫一样,被我的亲生父亲用感情用责任道德束缚在阴冷逼仄的五十平米内,侍奉公婆,带大孩子。等到我的父亲飞黄腾达,她直起身来想要扬眉一笑,才蓦地发现,她的所谓江山,早已被她人探囊取物。母亲只有我。

    母亲在她新的宽大院落里栽花种草,郁郁葱葱。母亲每天用大段的时间呆在院子里侍弄她的花草,看上去平静恬淡。她总是微笑着看我。她说,小桐听话。

    不知为什么,她这样说的时候,我总是觉得她平静的眼睛里有着并不平静的内容。那些莫名的安宁,比潮涌更加让我难受。我尖声叫。我说难道我还不够听话么?我只是你们手里的橡皮泥。要我往东不敢往西。你们当初为什么要生我?

    母亲总是在这些责问里低下头,转身。她说,总有一天你会长大的。小桐。这话像是对着我说,可是却又像是自言自语。

    我过早的承受了成人世界里的悲伤苦难,它让我敏感坚强,却也因此尖利尖刻。

    包括,对待宋。

 

    于叔是个沉默的男人,在面对我的时候尤其沉默。可是他爱我的母亲。他只有在看着她的时候,才会咧开嘴巴笑。我想,这样已经足够了。

    我背着巨大的书包在黄昏时经过长长的老旧的街道。最后的一抹夕阳把我的影子拉长到涣散。我总是背着这样巨大的书包,尽管它和我瘦小的身体毫不相称。我的书包里装着我喜爱的属于我的一切。一只开了线的布娃娃,三五本喜欢的书,还有一件水蓝色的连衣裙。我总是想,若有一天要我再重新上路,我只需拔腿便走。

    我总是会在黄昏的街道上见到宋。他有时站在小卖部的门口举着一支冰棍。有时候只是双手插在裤袋里,半个身子倚着墙,用一双黑亮的眼睛打量。也有时候他骑着自行车,极慢的从我的身边擦过,等骑过去一段路,又像是忘记了什么似的,再折返回来。

    宋的眼睛很好看。黑亮清澈。像一汪泉。是了,一汪泉。

    我抬起眼睛与他对视,不动声色的。迈步离开。

 

    我几乎没有朋友。我总是抱了一摞书背了巨大的书包坐在操场边的大榕树下,写字或者冥想。我的生活里充斥了太多陌生的突如其来,人或者事。只有在这一刻,时光是完完全全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宋,他们在操场上踢足球。我看见他瘦高的身影,跑跳间如同矫健的麋鹿。有围观的同学,我听见有女声叫他的名字。宋。她们笑。鼓掌。尖叫。她们那些张扬的快乐,像是从我头顶树冠缝隙里掉下来的光线,落在书页上,明亮耀眼。热烈地,灼伤了我的眼睛。

    我的头发,长长的垂散在书页上,遮挡住那些来自她们的快乐。我不知道那个争抢中的足球,是怎样斜斜地向我飞来,落在我的脚边。

    我抬起头。操场上哗然。有人叫,踢过来。于小桐,把球踢过来。

    我抱着书本站起来,转身。

    宋跑过来,气喘吁吁,鼻梁额头全是汗,一缕黑发粘在额角。他叫我,嗨。

    你没事儿吧?他说。

    我摇头。略略回过身,笑。

 

    许多许多年后。宋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我对着他笑。是一万年一次的花开。再不能忘。不能放。

    我泪落。如雨。

 

    许多许多年后,宋站在我面前。我惊为天人。我以为是金城武。我喜欢金,我以为我这次见到活的了。

    他仍旧是略瘦的,更高。浓眉,细长黑亮的眼睛,俊挺的鼻子,嘴角轮廓分明,一口白牙。

    他过来抱抱我。叫我,小桐。

    我笑,我说我不知道你会长成这样好看,不然当年一定对你好好的。

    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我想他会明白,我指的是那次当众让他难堪。

    那次他又站在讲台上喊我的外号,我不抬头也不理他。或者这样的不理睬直接伤害了少年的自尊,于是他更加卖力地狂叫,直到我从座位上站起身。我向他走过去,顺手从他的课桌上抓起他的作业本。撕碎,对着他的脸,天女散花。

    宋,他瞪着眼睛看我。哑然。

    那成为宋,最后一次喊我的外号。

    一个月之后,我被我的亲生父亲接走。从此,再没有见过宋。

 

    长大之后我才懂得,一个男孩常常欺负一个女孩,不过是因为他喜欢她,想要引起她的注意而已。而我长久地将自己禁锢在灰暗的世界里,根本忽略了少年天空唯一的亮色。

    可是就算再怎么忧伤,和少年宋梓非在一起的两年时光还是倏忽而走。

 

    再见到宋时,我刚从云南回来,套着条蓝色蜡染布的长裙子,随便地在脑后扎了条马尾,素面朝天。我没有读大学。当年,无论是在母亲身边,还是父亲身边,好像我都是突兀的一个。突兀得,就好像是干旱季节裸露在河床之上的大石。尽管他们都说爱我。一如既往地爱我。可是他们更爱自己。我背着大书包像是一只随时准备迁徙的候鸟。高二时我辍学,拿了父亲的一张银行卡和平日里攒下的零用钱,一个人去了云南。我以为那里的水汽萦绕,或许可以滋润我干涸已久的心脏。之后的七八年,再也没有回来。

    只是后来,我学会了平静微笑。生命里浩大的悲伤已经经历,还有什么可以将我打倒。我在古镇里开一家小小客栈,攒够了钱就出去旅游。这样静谧平和的生活,像水乡温润的水汽,渐渐软化了我心上尖利的刺,让我对一切人与事不再心怀怨恨。随遇而安是一件多么好的事。于是有一天,我突然对过去心存怀念。我回来,像一个串亲戚的远方客人一样去拜候了我的父亲母亲。

    便是这样,我才有机会重新见到宋。

    宋穿了件藏蓝色的衬衣,面容沉静地坐在母亲家的沙发上。

    安静地看着我。

    我知道,他走的,一直都会是一条顺遂的循规蹈矩的路。读书,一路读下去,然后工作,娶妻生子。没有旁生的枝节。他和我,不一样。

    而我,却终于成为了他生命里,最大的,旁生的枝节。

 

    我仍旧喜欢背着大大的书包,装着细碎的物品。我知道我一直缺乏安全感,这成为无法克制的一件事。

    宋做的是建筑设计方面的工作,有时候我会去他工作的地方。他的宽大的有落地玻璃的办公室或者是尘土飞扬的工地。我不喜欢带手机,因此我的每次出现都没有事先知会他。我以为这样也许会激怒他。然而没有。

    宋总是会温暖地看着我笑,温和地叫我,小桐。我眯起眼睛看他。这个男人和从前的那个少年如此相似却又全然不同。这真是奇妙。我确信上天果真待我不薄,我经历的那些自认为九死一生的苦楚,原来只为换他怜惜。而现在,他来了。

    这样想的时候,总有热的液体急欲涌出眼眶。这让我羞愧难当。不想让他看见我的眼睛,因此会低眉顺眼地任他牵了我的手。只是一味地垂头,直垂向他的胸前去。深埋在他胸膛。

    隔着那面玻璃墙,我看到他的女同事,羡慕嫉妒或者是愤恨的目光。窃窃私语。于是我得意地笑了,紧紧揽着他的腰。宋。

    有时候,他在工地,工作服的领口系得死死,太阳光底下皱了眉眯着眼。我站在他身后不远处,十米或者只有五米,背着大的帆布包。他不经意中回头,看见我,笑,大步地过来,接过我肩上的背包,夸张地在手上掂,我的天。他笑。然后,把帆布背包甩在肩上,另一只手拉着我,大步带我离开。

    宋的手掌牢牢地攥着我的,他说,小桐你多像一尾鱼。我不知道怎样抓紧你,你才不会逃离。小桐,在我身边。一直。

 

    那个夏天很热。宋的手掌大而潮湿。那天傍晚,他牵着我的手走了好几条街,固执地去那种胡同口的小店里找一种奇特的饮料。是他说的,奇特的饮料。我轻轻笑。有的时候他特别像一个孩子。而我总是对他纵容。我套着件和他一模一样的棕色男T,任他牵了我的手,一路走一路找。

    路灯亮起来的时候,在一个胡同口,我抱住了他,把脸贴在他胸口。我说,宋,别找了。如今我已经找到了你。足够了。

    他的胸腔里,有力地撞击。他说,你知道我找的是什么吗?

    我说我知道。一直都知道。

    我说,宋,我爱你。

 

    宋,亲爱的宋。他在找那种玻璃瓶的橘子汽水。他说许多许多年前,他和大伙在操场上踢过球,总是会坐在操场边的大树下喝这种汽水。那种橙色的液体,在透明的玻璃瓶里轻微荡漾。他们总是习惯用牙齿叩开瓶盖,噗。瓶盖有了轻微的弯曲,那些细小的气泡从橙色的液体中间快速升腾、破碎,升腾、再破碎。汽水是冰镇过的,凉凉地进入口腔,二氧化碳刺激了口腔、味蕾、喉咙,一路向下,直抵心脏。他看见我,当年的于小桐,正独自一个人坐在树下的石阶上。长头发垂散在膝头摊开的书本上,白色的布裙子软软地擦着地面,沾着枚枯黄落叶。

    宋说,那时候他总想,送那样一瓶打开的橘子汽水去给于小桐。特别想。可是却又害怕,于小桐会把那个瓶子砸碎在他的脑袋上。

 

    宋这样说的时候,我笑得很大声。用以掩饰我心底的悲怆。我想这么多年了,原来我终究还是那个脆弱得让人绝望的缺失了安全感的于小桐,我自以为是在生活里练就的冷硬通达,竟然就这样轻而易举地丧失了优雅。因为我笑着笑着就哭了。那些眼泪啊,似乎已经在泪囊里积蓄得太久太久了。而宋说,亲爱,如果当时我真的拎了那个瓶子去找你,你会不会不理我?会不会转头就走?

    我把脸伏在他胸口,没有回答。

    是的,宋。我一定是不会接受的。那年的橘子汽水,或者其他。

    宋俯下身,轻轻吻我的眼睛。他叫我亲爱。他说别哭。他说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是这么喜欢哭,原来女人真是水做的啊。他抓着我的手,把它举到头顶,他说,你看,路灯下我们两个人的影子,多么像两株相生成长的梧桐树。

    我抹着眼泪撇嘴,我说才不像,谁让你长那么高。

    他说这样我才能伸出手臂为你遮风挡雨啊。

    宋,为什么你总是这么讨厌,总是惹我哭。可是尽管和你在一起,连哭泣也是温暖,但我还是决定,要离开你了。就在今晚,我决定要离开你了。

 

    宋从来不曾问过我,这些年去过哪里,做过什么,遇见过什么人。同样的,我也不曾问过他。我们都小心翼翼地不去触碰。不是不在意,不是不好奇,只是因为太过珍惜。我们都害怕伤害。都害怕伤害了好不容易找回的爱。尽管从母亲那里,我早已知晓之前他有过一个公务员女朋友,就算若即若离,却已经到达谈婚论嫁的程度。他爱我。我信。我是他少年时的梦想和爱恋,绵延至今。我何其有幸。我和他在一起,同时满足了我心里蛰伏多年的情感。这看起来多么美妙。

    可是又怎样呢。他半生顺遂。我希望他一路安然。爱情的火燃过又怎样,还不是婚姻的灰。就像是我的父亲母亲,谁能说他们不曾相爱。

    宋的出现,大约只为完成我的梦想。他曾是我少年天空里唯一亮色。我唯有仰望。

    我不舍得让你做我的岸,用由来已久的生命的琐碎,践踏。

 

    我离开的那天早上,宋还没有醒。大约还在一个甜黑的梦里沉沦,浓眉拧着,眉心微微皱着。这可爱的孩子。我看着他的脸轻轻地笑了。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应该得到幸福的那个孩子。我爱他。而我不确定可以给予你如此浩大的幸福。我残缺得如同那年裙角的枯黄落叶。宋。我已经不会再把自己伤得体无完肤九死一生,你骂我残忍也好。可是亲爱的宋,我希望你也不会。

    宋,你已见过花开,何必等它萎败。我离开,只为你会永远记得那一瞬的绚烂。希望你一直一直记得我。记得那年的橘子汽水。以及其他。

    我轻轻亲吻他的眉心。然后背上我巨大的背包,离开。背包里,装了那件棕色的男士棉T。所不同的只是,我带走的,是他穿过的那一件。我会把它当睡衣,只在深夜念起,仿若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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