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我总以为只有愉快的时光是短暂的,却原来,虚度的光阴也是如此迅疾。
我来北京的这一个半月算是虚度吗?
我见了我最想要见的人,做了我最想要做的事情,听了一场演唱会,在秋夜里落过几场泪。
这么说来,这些时光还是有价值的吧,这么说来,其实人生并非虚耗吧。
我又开始收拾东西了,与以前每次一样,衣服,护肤品,书籍,相机,再大的箱子装的也就是这么一些东西。
随身的包包里总是会带着一本书,笔盒,本子,等车或者等人的时候随时可以翻开来看,心里有情绪的时候可以随时拿笔写下来,它比微博更牢靠,也更持久,当然最重要的是更隐秘。
慢慢的就成为了自己十七岁时写过的那种女生,有一点点钱,有一点点自由,独居,旅行,单身,有过一些爱人然后最终一个都没有留下,并不为此感觉遗憾,没有留下的是肉身,留下的是灵魂里的东西。
就像时间没有消逝,它只是转化为了记忆而已。
你要回到你原本的生活轨迹之中,我也要面对我永远无可抵消的孤寂和沉默。
对此我已经坦然接受,我没有任何不甘。
这些日子一直在尝试写一个故事,想要跟内心的自己探讨一些事情,我的困顿和疑虑,我的坚定和摇摆。
最终它们都会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出来,我不怀疑到最后我拿出来的一定是最好的,虽然在这之前我已经写了近万字的废稿。
它们很安静的在我电脑的某个文件夹里。
生命中也有一些这样安静的角落陈放着不想再提起的回忆,但它们一定不是无用的。
也许是因为说起来太麻烦,或者说起来会难过,所以就只好缄默。
对刻意尘封的一再提及,大概就是亵渎吧。
游记类的文字也开始准备了,还有一部分预计要等从东南亚转回来才能完成,到时候应该还会来一趟北京,跟惜菲约好要一起去看一次《牡丹亭》。
回头皆幻影,对面是何人。
是何人?
9月29日晚上去看陈奕迅演唱会,上半年的时候就约了好几个朋友,大家都说没空。
我知道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为了一场演唱会跑到另外一个城市里去,就算有这个意愿,也未必有这个时间和精力。
人长大了之后最吝啬的往往不是钱财,而是时间,所以遇到那些愿意拿出自己的时间来陪你去做你想做的事情的人,应当有感激。
8月到北京的时候就拿到了票,一个半月之后终于在工体跟笨笨汇合。
自西宁分开之后我们没有再见过,当时她觉得接下去的路途太过辛苦,我便在西宁汽车站送别了她,然后一个人拖着行囊继续往甘肃走。
算起来,也不过是一个多月的时间,为什么我觉得我好像又经历了很多事情,整个人非常疲倦。
过安检的时候工作人员说,陈奕迅的人气真是旺啊。
我笑一笑,四周的姑娘们头上都戴着发光的蝴蝶结,笨笨也给我买了一个,与我那天穿的蓝色针织相映成辉。
我们是场内票,坐下来之后我问笨笨,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她说,没有啊,你呢?
我说,早就没有了。
这么说的时候,心里真的有一点痛。
去演唱会之前米雪一直问我,你晚上会哭吗?会哭吗?
我说当然不会啦,我又不是失恋的小姑娘,哭个屁啊。
当时我一直在心里盘算着,我的泪点是那几首啊?好久不见?葡萄成熟时?十面埋伏?
这几首我都不确定一定能听到,但不断的提醒自己,别哭,很丢人的,晚上回去被她们看见要笑我的。
然后在听好久不见的时候我就真的……完全无感,可能听这首歌要流的眼泪在西安的时候已经流光了吧。
可是后来Eason侧卧在台上唱《全世界失眠》的时候我一直抓着笨笨的手说怎么办啊怎么办,要哭了要哭了混蛋。
如何想你想到六点,如何爱你爱到终点。
有天晚上我坐在19楼的窗台上跟黄美女打电话,我说怎么办,我不会爱人了。
就像一管牙膏用完了,怎么挤都挤不出来了,拿擀面杖压都压不出零星半点了,我废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其实特别难过,有些人因为我不会爱人了而感觉到很受伤,因为他们觉得这样的我没法拿对等的爱去回应他们了,可是他妈逼的,最难过的那个人应该是我好吗各位大哥。
是我好吗。
我过去是什么样的人?我是把爱看得比命还要紧的人,是拿爱情当药吃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不会爱了,你说我想不想死。
不过就算会爱,也没有多余的感情拿来回应你们,我一次只能爱一个人,就是最不把我当回事的那个。
我知道我真正想要的人是什么样子,就像一根针刺到我身体的哪个位置我心里清楚得很,因为这样的明确和真挚,所以我才这么坚定并且决绝。
但愿如黄美女所说,爱是可以再生的。
但愿遇到你时,我仍能够天真的,不计得失的去爱你。
那天演唱会的最高潮是王菲的出现,就在一瞬间,全场都沸腾了。
后来陈奕迅说,有些东西,也许只有一次,所以今晚的你们,很幸福。
那一刻眼泪就猝不及防的流下来,并不是为了王菲,也不是为了Eason。
并不为了任何人任何事,就是突然很想流泪。
走之前跟公子见了个面。
其实我微博里很多很多很美的句子都是写给他的,但从来没说过,也知道他微博里有一些话是写给我的,虽然用的是引用的方式。
我们在某些方面是很相像的,讨厌纠缠不休的人和黏糊的感情,讨厌被人打乱原本的生活节奏,讨厌所谓的惊喜。
在来北京之前我们神交已久,他是我QQ上难得的后半夜还经常在线的人,我们经常在很晚很晚的时候聊天,我在这边抽烟,他在那边吃水果。
他跟我讲,我感觉你来北京已经很久了。
我说,可其实在这一个半月当中,我们不过见了四五次。
他说,可是觉得非常熟悉。
我说,我也是。
这是我迄今为止遇到过的最好的一段感情,他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真正能够听懂我说话的人。
而之前那些人,我在他们面前没有任何存在感,他们都站在比我高太多的地方,在他们面前,我只能聆听。
然而我有我的情绪要表达,我需要一个段位相当,情感对等的对手,这是一件很需要运气的事情。
我第一次去他家找他玩,那时北京还没降温,我穿着蓝色碎花裙子,他念小春秋给我听,当时我觉得非常快乐。
临走的时候他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我想了想说,林觉民。
然后他起身送我走,笑着说了一句,喜欢林觉民,真是好姑娘,好姑娘,不能随便上。
后来想起那个晚上,就觉得是吉光片羽了,那是一种很亲近却没有邪念的感情。
也是这次在北京屈指可数的极端温馨回忆之一。
前天吃饭的时候,我们说起一些事情,我说了很多很多,说到后来就卡壳了,我举着筷子很傻的看着对面的他,我心里想怎么办,我说不下去了。
可是他说,阿花,不用再说了,你是对的,还要继续说什么呢。
我犹疑着问,我是对的?
他点点头,又说了一次,你是对的。
当时心里就觉得很感动很感动,真的不必再说了,我想说的他全都明白。
告别的时候在一个十字路口,他伸出手来跟我握手,我披着披肩在夕阳里看着他笑,转眼他的背影就消失在滚滚车流中。
晚上跟丛丛打电话说这些事情,我说我最后的那一点牙膏,就用在他这儿了。
她说,但足够了,是不是?
我说是的,足够了,这是最美好的一段感情,一点伤害都没有。
我跟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来日方长。
这句话我没有跟别人说过,尽管我爱别人爱得更多。
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是只有眼下,没有未来的。
回长沙等签证,之后去斯里兰卡,这段日子要把手里该完成的工作完成。
我知道我向往的远方总有一天全都会抵达。
我也知道,你是我等了好久却没有等到的人。
我很多朋友都曾经用“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做过签名,但我更喜欢这首歌当中的另外一句。
愿赤裸相对时,能够不伤你。
北京,再见。
我好像一直都在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