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喜欢上一个人,你就赋予了他伤害你的权利。
以前我总是想,如果我结婚了,你一定要来当我的伴郎,因为我们总算也一起踏上过红地毯,后来啊我又想,来参加我的婚礼吧,砸了我的场子来抢我吧我一定跟你走,最后我想你还是别来我婚礼了,因为我怕在婚礼上看见你,你什么都没做,我,却想跟你走。
我离开你已经整整两个夏天了。
我不知道在城市的隔阂岁月的冲刷之下,我们两个越来越远了。你现在借手纸向我最好的朋友借了,你和那些女生发展成了最好的朋友,友谊长存,而我,却提早的离开了你。你现在借笔向谁借,你的女朋友又从x班美女变成那班美女。这些的这些,繁复夹杂在我的内心。因为时间岁月的沉淀,我很多次以为,我已经忘了你,你只是漫长生命里面的一个过渡,你是过客吗。可是你偏偏折磨我。我很喜欢你,一直都很喜欢你。原谅我的不知所措、怯懦、我的胆小。
其实我比任何人还要了解你。
你是多么幼稚的一个人,表面上一副冷酷的样子,其实比谁都需要爱。两个夏天里,我做过同样的梦。全是满满的关于你。我的博客,是我甜蜜的匮乏的秘密。因为你,全都是因为你。饭卡里面就算只剩四块钱,也要给你买两只水笔,在你的生命里,我占了多少位置啊。你和我最好的朋友甜蜜蜜的谈恋爱,朋友说,她问你如果不和她同桌,要和谁同桌。结果你说,是我。那是我唯一占据你生命的几秒钟。至少,你在打我的名字的时候,都是我。谢谢你。
我觉得我们年龄甚小,现在不可能成为你的港湾,以后的事儿。谁知道呢。结果,你完完全全的出乎我的意料。我们彻底的散了。我在k的口中得知,你要读一中。所以呢。我们散了。当初你说的是你要读眉二。我当时的吃惊,你听你爸爸的。好男孩。你高二出国,从此,两两相忘了吗。我只是一个在成长中慢慢成长,慢慢受伤的人。你们。
关于这个荒唐的初恋,我能够给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掩盖住我的悲伤、我的难过、我的懦弱吗。心理学家毕金仪提出过一个有趣的公式,我只能选择相信。j=kph/g。我羡慕宁遥,那是我在许多博文里面都提到的《年华是无效信》里面令我羡慕的女主角。就算陈溢不爱她,她至少还有一个在背后默默喜欢着她的萧逸祺。那个时候上晚自习,我翻着书,自言自语其实是说给你听,萧逸祺多帅啊,多完美啊。我成功了,你马上说:“我比他帅多了。”或许是你开玩笑,我当时大笑,“你什么意思啊,是不是觉得吃醋啊。”你斜着眼睛看着我,“借张纸给我。”
那个时候我喜欢写日记,晚自习的时候经常拿出来翻看,写几个字,都是关于你。你做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我至今都还忘不了。是政治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自己下位置找一个人互背。结果你居然让两个男生到我抽屉里去拿日记。当时我红着脸拿起凳子就给两个男生摔过去。日记被扯成了两半。我当着你的面把日记一页页的撕下来。k下课问你:“她的日记呢。”你眼睛看着我说:“她撕了。”祝愿撕掉了我对你所有的爱。
其实,你不爱我,我不怪你。
就算现在什么都不可能了。我们不可能再见面。就算各自长大以后会在人海中相见,我能够告白吗,我不能。那个时侯想必你已经牵着你女朋友的手,我还能够说什么?像张爱玲说的那样,一句好久不见?其实掩藏了千万种感情的话吗。我想我不会。我会轻轻的握握你的手,“感谢你,让我经历了一次青春的铿锵。”
千百年以后,依旧灼灼生辉。
至少,你的记忆里,还有一个,特别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