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一些发生于你身边看似微小的事,轻易地就从心灵中抹掉。其实,一旦发生所谓不经意间的微足小事,冥冥之中往往就在其中蕴藏着值得你驻足反省或与你的生命相关联的东西和警示。而忽视或仍将我行我素的后果,带来的则可能是一个人永远的追悔莫及……
——作者题记
第一次打猎
我的枪法非常之好,百步之遥的目标,轻易就可射中。我在举枪瞄准射击的一刹那,似乎依靠的并不仅仅是用眼光来锁定目标,而是在用意念捕获对方:只要目标一进入到我的意念之光的瞄准镜里,几乎弹无虚发,枪枪命中。反之,一旦意念涣散不集中,心里便有一种意懒神散的感觉,人就会变得不自信起来,于是眼光也就很难于瞬间聚焦起来。
这种打枪的感觉,我是在读中学时的一次体育课上,老师教学生学打汽枪射击时发现的。
那回每人只准打三枪,待老师讲解完三点成一线的射击要领后,平生第一次接触枪(汽枪)的我,首次端起陌生的枪管射击,便命中十步开外的圆圆的小靶心,而且枪枪十环。那时我尚不足十四岁。此后,我就很少有机会拿枪练习射击了,直至十年以后我去草原下乡才又触摸到了能够真正杀死生命的枪身。
十几年以前,我曾在遥远的乌图美仁大草原下过整三个月的乡。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打猎和最后一次打猎,均发生在那一时期。在我第一次打猎之前,恰逢我所居住的那个牧业社举办了一次小型“那达慕”,其中就有射击比赛。所有参赛“射手”,经过几番激烈角逐后,比赛结果却大大出乎所有牧人的意料:我是第一名。原本只是让我这个城里来的且闲着没事可干的“下乡干部”,参与其中一起玩玩,驱驱寂寞,谁知竟然出手不凡。有牧人不服,私下又比,结果我仍力拨头筹!
从那以后,许多牧人都知道我枪法极好,且把我说成了半个“神枪手”──毕竟还没打过真正的猎物嘛。
由于我的枪法好,我所居住的这户牧人,有天邀我与他一起去打猎:“走,打野黄羊去!”于是,我便有了平生第一次打猎的经历。那天,吃过早饭,准备好中午的水和干粮,我便跟着牧人朝东面的盐碱草滩走去。牧人说那里经常有三两只野黄羊。走了大约一小时的路程,果真在黄羊去那棱格勒河饮水的路上,碰上了一只大黄羊。远远望去,土黄色的野羊长着一对漂亮高耸的长犄角,很是英武。
“一只大公羊,”牧人告诉我,“是到河边喝水去的。”
野羊大概是没有料想到怎么会在这里突然冒出来两个陌生的背着枪的家伙。它先是在原地愣了半会儿,待看到我们不怀好意地正朝它急速运动时,便撒开四只娇健的蹄子,一溜烟儿往东奔跑到远处一个高高的沙碱包上,站在那儿回身警惕地盯望着我们。
“它跑不远,它还没喝上水哩,”有经验的牧人对我说,“它在观察我俩是不是冲它来的,不是的话,它等我俩走远了还会回来喝水的。”
我说那我俩就在这儿等它。牧人说不行,野羊很聪明,至少今天不会再回到这里来喝水了。
“那它去哪里喝水呢?”
“这么长的一条河谁知道呢?”牧人说,“即使它今天再来,也要等到下午了。”
“那怎么办?”我竟然有点焦急。
牧人朝我笑了一笑,问我还走得动不。
“没问题!”我回答道。
“那好,”牧人说,“走,我俩就跟着它的蹄子印,追上它!”
野羊看见我俩果然冲着它来了,转身又一溜烟儿跑得无踪无影。等我俩沿着野羊留在沙碱地上的足印,来到野羊站立过的地方一看,清晰的蹄印子又朝北去了。寻着足迹我与牧人又朝北走了约一公里的路,只见蹄印子又突然折向西边去了。我正在纳闷不解:玩捉迷藏呢?牧人告诉我,说野羊很聪明,跟我们兜圈子呐,目的是不想把危险的我们引领到它的伙伴或家人身边,让我们知道它们的老巢。
“不过,”牧人又说,“前面很远处有一个很大的洼草滩,四周全是沙碱的山包包,我估计公羊跑到那里去了。我们直接去那里!”人毕竟比野羊诡诈。于是,我们抛开野公羊留下来的足迹,径直地往西追去。这会儿已快接近正午,明晃晃白灿灿的太阳就照在头顶上。因是冬季,我身上裹着一件长长的棉大衣,肩头上还斜挂着一杆沉甸甸的小口径步枪,过重的负荷,把我累得一路一步三喘,浑身直冒热汗。就这样,我一直跟随在牧人身后,在松软的沙碱地上高一脚低一脚地朝前挪动着步子。
走了约一个多时辰的沙碱路,在一片高高隆起的山包包前,牧人朝后摆手示意我走路轻点声。
“到了?”我小声问道。
牧人点点头,引领着我慢慢往上爬去。爬至山包顶,探头朝前方望去,果然此处的洼地上有很大一片由芦苇草和红沙柳包混构而成的草滩滩。牧人掏出随身携带来的望远镜,悄悄地并且很是仔细地在搜寻着每一块地方:“看,在那里!”
发现目标的牧人兴奋地把望远镜递给紧趴在他身旁的我,让我看。
我拿起望远镜,顺着牧人手指的方向望去:咦,果真有三只野黄羊卧在一堆背风的红沙柳包前,晒着太阳,全都一副很安逸的样子。那只健壮的野公羊还时不时地用自己的脑袋去蹭摩着靠在它身旁的母羊的脸颊,好像在窃窃私语着什么,另一只大概是它们已经长大了的孩子。
我正看得发呆,只听牧人在我耳旁说道:“你去打!你枪打得准!”接着他又告诫我,说野羊的嗅觉特别灵,一闻到人味,就逃了。要我到下风头去,绕过北边的沙碱梁子,再悄悄靠近离野羊不远的一个小沙包后面,那儿距离野羊休憇的红沙柳包不足三十米远,是射击的理想隐蔽之地。
我提起装满五发子弹的小口径步枪,照着牧人的意思,迂回向野羊摸去。长这么大,由于是首次打猎,再加上走了那么长的路途,难免心情既紧张又兴奋。
“噗哧、噗哧……”的声音从脚底下散发出来,这时我才意识到我足蹬着一双长筒皮马靴子,我怕处在上风头的野羊听见而前功尽弃,白追一趟,赶紧坐在地上,把长皮靴子脱掉,系好绳子,然后往脖子上一套,一边一只挂在胸前。但是,穿着袜子走在结着一层薄薄的沙碱地上,仍旧能发出声响来,于是我就索性爬伏在地上,学着电影里偷袭敌人的大兵,匍匐着向前挪动。因平日里从未这样训练过,故每朝前爬一步,都很吃力;越往后,爬得越慢,爬几步就要停下来歇息一会儿,然后喘几口大气再朝前爬。我在地上爬呀爬,不知爬了多长时间,最后我终于爬到了事先看好的那个沙包后面的隐蔽处。
我抬头看了一眼隐藏在远处沙脊梁上的牧人,他仍然趴在那儿没动。我知道他此时正拿着望远镜在盯望着我呐,并等待着分享我这个“神枪手”即将猎获的“战利品”。
看见隐藏在远处的牧人没动,我松了口气,放心了──这说明聪明的野羊并未发现我们。我仰躺在沙包后面,深深地吸着气,想尽量使自己的心跳尽快平静下来,然后一枪定“乾坤”。我不想白走那么长的路,也不想白爬那么长时间,我估计我在地上足足爬了至少有半个多时辰。几分钟后,我恢复了平静。我打开枪保险,检查了一下枪膛,重新将子弹推进枪膛。之后,我才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从沙壁后侧探出半个脑袋来,朝野黄羊卧着的红沙柳包望去。
谢天谢地!那三个家伙仍在那里,一动未动地卧在红沙柳包下面,好像在做梦呢!
我悄悄伸出枪来,把枪身轻轻支垫在一块硬沙碱块上,然后急忙用眼晴把野羊锁定在枪的准星里,此时,只需我用手指轻轻扣动一下扳机,狩猎便可大功告成了。
我趴在那儿瞄呀瞄,从左瞄到右,又从右瞄向左,最后决定打中间那只大的。目标锁定后,我屏住呼吸,只瞄到已稳操胜券、万无一失时,我才终于扣动了扳机──也就是说,我平生头一次朝着活生生的野生动物开了一枪。
我开杀戒了?
“砰──”,一声清脆的枪响声迅疾划破了寂静的天空。
“打中了!”我心中暗暗窃喜道。
再定睛一瞧:奇了!三只野羊怎么一动也没动,仍卧在那儿?
我也顾不得多想,又迅速举枪瞄准另外一只。正要射击,忽听见远处牧人高声喊叫的声音,扭头望去,只见牧人已站立在沙脊梁上,正朝着我这边使劲挥动着手中的帽子。
“怎么回事?不把羊吓跑了?”
我再一看,那三只羊仍卧在原处,“到底怎么了?”
我又朝牧人那边望去,牧人仍在朝我使劲喊叫着,并挥舞着手臂指向我的前方。我抬起头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天哪!原来那三只野黄羊在听到我的枪响的瞬间,早已经扬蹄朝南狂奔而去,并扬起一路尘土!
原来我竟然把野黄羊近旁的另外一座红沙柳包下面的草疙瘩,错当成了那三只野黄羊而煞有介事地开了一枪!
我站在那儿,望着绝尘远去的野黄羊的影子,再瞅瞅那被我开了一枪却仍旧一动未动的“野羊”,禁不住哑然失笑了……
最后一次打猎
第二次狩猎,也就是我最后一次打猎,是在我即将完成冬季三个月的“社教”准备离开乌图美仁草原回城时,又有一户名叫巴特尔的猎人,想帮我打几只野鸡带回家去过个春节。
于是,猎人开上自己的破吉普车,带着我直闯“鸡场”。所谓的“鸡场”,其实就是一大片连着一大片不足一尺高的芦苇地。开着车在“鸡场”里转了又转,最后连只野鸡的影子也没看见。猎人告诉我:以前这里野鸡多得不得了,成百上千只的野鸡群经常可以碰到,现在再也看不见了,都叫城里来的人给打光了!
野鸡,学名雉锦,尤其雄鸡长得非常漂亮,羽毛艳丽而多彩,长长的尾羽,煞是好看,整个脖子镶圈着黛紫色,浑身缀着一片片鱼粼般的桔红色羽毛,太阳光一照,熠熠闪光,显得十分雍荣华贵。野鸡之所以遭此灭顶之灾,其因乃是以食吃芦苇根、昆虫和野沙果子为主食的野鸡的肉,特别好吃,且别有一番风味。正因为如此,杀手们纷拥而至,大肆猎杀,短短几年时间,就已将遥远的乌图美仁大草原上的野鸡打成了濒临物种。
这里的野鸡有个非常致命的弱点,那就是看见汽车不知道跑,甚至傻愣在那儿,直到枪响毙命。由于这个致命弱点,杀手们开着越野车,端着小口径步枪,在草丛中横冲直撞,见一只打一只,不分公母,也不分孕幼。
猎人说:“城里来的人开着车都打红了眼……都疯了!他们打了一车又一车,但仍是不停手地打呀打!那时候野鸡多得能在两个时辰的功夫,就能打上至少一百多只或两百只不等……”猎人一边开着车一边继续对我说,“现在就不行了。你也看到了,我俩转到现在都还没有发现一只野鸡。唉,没有野鸡的草原,可喜欢闹蝗灾了!”
猎人在说这话的时候,我的手却下意识地碰触到了揣在我大衣口袋里的两盒各装满50发小口径枪子弹的子弹盒。我的不良动机是显而易见的:除了贪婪,还是贪婪。我窥觑了一眼猎人,发现猎人正在用一种极为复杂的目光扫视着眼前空荡荡的草原……
倘若人不借乘着现代交通工具来,就想用小口径步枪打到野鸡,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甚至你连野鸡长得什么模样都很难看到。野鸡胆小且警惕性极高,徒步或骑马或骑骆驼根本就无法靠近,没等你走近,野鸡早就躲到芦苇荡里去了,里面布满了一个个像陷阱一样转眼间就能将整个人吞噬的黑泉。
等我俩到达另一个芦苇荡边沿后不久,就发现了远处有一只大公鸡,站立在芦苇草边缘正朝我们这边伸颈瞭望呐。猎人沉稳地开着车慢慢靠近,孰料却被车前面的一条沟壑所阻隔。野鸡距离我们大约有三十码。猎人熄灭引擎,示意我赶快打开我这侧的车窗。于是我急忙打开车窗,把上了膛的小口径步枪伸了出去。野鸡仍站在原地张望着,居然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
“砰”地一声,我急忙扣动了扳机。
视野里只见那只漂亮的大公鸡,顿时就被我一枪打趴在地上。
猎人侧眼看了我一眼,半晌才说:“果然好枪法。”接着又说,“走,下车去拣野鸡。”我提着枪,跟在猎人后面。猎人个头不高,身着一套迷彩服,黑黝黝的一张脸上,深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猎人话不多,但心里很有数。我自己也没想到第一次打活的东西,竟然一枪就给打中了。我远远看着被我打趴在地上的野公鸡,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一层层多彩多姿的光泽来,耀眼生辉。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感到心里惶惶的,像丢了魂似的。等我和猎人走至离野公鸡只有几步之距时,只听到“扑腾”一声,趴卧在地上的野公鸡突然腾跃而起,奋力地飞进了高高的芦苇荡里!
“怎么回事?”我发愣地问猎人。
猎人说我打折了野鸡的大腿,它今后很难再在野外存活下去。
我听后有点黯然神伤。
回到车里后,猎人说我们去那边再转转。我明白他的心意。他不想让我空着手回去过年,他想让我带上几只“野味”回到自己的家中去。我没有吱声。空气中仿佛只有引擎的轰鸣声在空气中颤动。我望着天空那轮明晃晃的太阳,木然想起了前南斯拉夫电影《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里的那句经典台词:“看!仿佛天空在燃烧……”
是啊,在这里,即使枪法再精绝的人,他也绝然不会把自己的影子当成猎杀的目标。谁愿意朝自己的灵魂上洞穿一个血窟窿眼儿呢?
“嘭”地一声,我的身子猛地一下被颠簸弹起的车辆,抛至空中,头重重地碰到了车顶上。
“没事吧?”猎人问道。
“哦……没关系……”我回答道。然而心里却掠过一丝阴影。我想到了那只受伤的野公鸡。我仿佛看见那只惊恐飞起的野鸡,在半空中瞬间化为一片片飘零纷飞的羽毛……
“看,野鸡!”这时边开车边对我说话的猎人轻声喊道,“唔,是只母鸡……”
透过车窗,我看到车前方不远处有一只惊慌乱望的母鸡,呆立在一堆杂草旁。雌鸡的颜色呈土灰色,比雄鸡要小,远没有雄鸡英武好看。
“打吗?”我小声询问猎人。
猎人不加思索地对我说道:“不能打母的!母鸡留下来要孵雏鸡的!否则野鸡就会绝种的!”
这也许就是真正的猎人!我敬重这样的人。而不讲猎德的人,只能称之为“杀手”,或者“屠夫”!
绕过母鸡,我们继续前行。不一会儿,就在我们的视野里闪现出一只高大而英姿雄武的野公鸡来。它是那样的漂亮,像横空而出的彩虹,精美而又无与伦比。猎人将车停靠在它的左前侧,也就是靠近我这一边,然后熄灭了发动机。我将枪伸出车窗,瞄准了它。
真的!离得太近了,竟几步之遥呀!
它高昂着脑袋,看着我。我只迟疑了片刻,没多想,就扣动了扳机。
“叭”地一声,枪没响,上膛又扣动了一下,仍是没有响。
原来是一发哑弹。
再定睛一瞧,高大的野公鸡仍旧挺拨在那里,动都没动一下地方。我顾不得多想,急忙把“臭弹”退出枪膛,重新换上一粒子弹,马上又用目光锁定住野公鸡,接着,我就扣动了扳机,结果又是一发哑弹!这时我从身上掏岀另外装有50发崭新子弹的子弹盒,挑出一粒沉甸甸的子弹,快速填入到枪膛里,迅疾瞄准了近在咫尺的野公鸡的脑袋。
它只朝前踱了几小步,然后就停了下来,又一次一动也不动地望着我这边伸出车窗外面的黑洞洞的枪眼。
“它在想什么呢?”顺着枪的准星望去,我的目光停凝在它的眼睛处:它圆圆的眼睛似水晶般透亮,闪动着清澈而极富有神韵的光芒。我希望它能飞走,但是它没有理会我,昂着头,仍高耸在那里!
我终于用自己的手指第三次扣动了枪的扳机──美丽的野公鸡最后看了我一眼,就是它那最后的一瞥,似乎瞬间就彻底地洞穿了我的整个灵魂!因为我在它那深邃而又纯洁的目光里,感觉到了一股来自它那生命深处对我的鄙视和嘲弄,之后,它便高昂起自己那英雄般高贵又高傲的头颅,从从容容地离开了那个站立已久的坡地,步向一簇簇深草丛中,最后消失在茫茫芦苇荡里……
望着野公鸡渐渐远去的背影,我趴在枪身上一动未动,直到它从我的视野里消失。
──是的,又是一粒哑弹!
我提起枪,走下车来,对着一堆乱草随意开了一枪,只听“砰”地一声脆响,那颗哑弹竟然响了。接起我又找出另外一颗“臭弹”重新填入枪膛,扣动扳机,“砰”地又是一声枪响……顿时,我心里一颤,似乎有一种说不清楚的预兆瞬间掠过我心灵的天空……
我收起了枪,许久,我对着满脸困惑和惊异的猎人斩钉截铁地说:“不打了!走!现在就回去!”瞬间反应过来的猎人,二话没说,掉转车头就驶离了我刚才还想杀生的地方。
天意不可违呀,违背天意的行为迟早是要受到惩罚的。再说了,猎,并不是哪个人想打就可以随便打得的。
在回去的路上,我们又看见了三只野公鸡。然而我们连车都未停一下,就迅速远离了鸡场……
这就是我在乌图美仁狩猎的真实经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打过猎。我知道自己是一个不适宜杀生的人。更何况,我当时就从那野公鸡对我极为蔑夷的眼神里读懂了生命的珍贵──是的,谁也没有被赋予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生命必须得到尊重!
生命启示录
也许,一百年以后,我依然会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反复拷问自己,枪为何没有打响?
冥冥之中,究竟是什么神秘的力量阻止了我的杀生?
倘若枪真的响了,我射出了那颗带有罪恶的子弹,那么,我的灵魂今天还能得到如此平静的抚慰么?
但我知道,当我放下了手中的枪的时候,我的灵魂也就从此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其实,我对打猎根本就不感兴趣。我认为,打猎应该是一件让人十分憎恶的事情,不值得炫耀。
打猎则意味着以活着的动物为猎物,这与干着伤天害理的事情似乎没有多大本质上的区别。这是我小时候从几个酷爱打猎的人的结局中得出来的最直观的结论:最后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有一个农场的家伙,喜好打猎,六年当中,光他猎杀掉的野兔子,就不下5000只。他为了消灭腾空而起惊恐逃命的野鸡,竟然在猎枪的枪管上用绳子吊一块砖头,在院子里举枪反复练习瞄准空中胡乱飞舞的苍蝇或蚊子。一年后,枪法百发百中。直到他出事为止,阳世上不知道有多少只腾空飞起的野鸡,成了他的枪下鬼和腹中肉。这个贪心不足的家伙竟连天上飞的鹰都不放过,结果有一次他仰躺在地上,在举枪瞄准空中盘旋的老鹰用手扣动扳机的刹时,轰地一声巨响,猎枪的后枪膛炸了,顿时将他的脑袋炸得一塌糊涂,惨不忍睹,而空中那只被他瞄准锁定的鹰,却安然无事地飞走了。
余下的几个,不是被枪弹嘣瞎了自个的眼睛,便是从高高的山崖之上摔落下去。其中一个家伙,心贪似吞象,嫌自装的子弹火药不够足,威力不大,霰弹的杀伤面积不广,总觉得每次一枪打来的野鸽子之类的飞禽不够填满他的欲壑,于是,他在家填足火药,塞满铁沙,结果,一枪轰响,鸽毛没打着,反将自己的右肩膀彻底地给蹾骨折了,落了个终身致残的下场。
最具有悲剧色彩的却是一对兄弟俩去山里打野羊的事。为了提高猎杀率,兄弟俩决定分头寻觅猎物。分手后,弟弟突然在前方发现了几只野羊,为了接近野羊,弟弟便将穿着的羊皮大衣翻过来穿,把羊毛露在外面,扮装成羊的样子,躬着个身子,朝几只野羊慢慢移动靠近。而哥哥追踪着野羊的痕迹,在山沟沟里绕来绕去,最后终于追寻到这里,一看,远处有一只“野羊”正在地上蠕动;心喜,忙举枪射击,结果被他亲手猎杀掉的“猎物”正是他自家兄弟……
是宿命?还是罪孽呢?
遗憾的是,身背神谕而生的人们,却永远也不可能在人的世界里找寻到最后的答案。
但生活在草原或森林里的猎人,他们狩猎,则完全是两码事儿──他们好似上天专门“派”下来平衡和维系自然生态的──他们有着其严格的狩猎规则和猎德,什么时节能打,什么时节不能打,还有孕兽、幼兽、母兽不准杀等等,是有着很严格区别的,除非发生如生存危机等不得已的情况,否则他们绝不会乱杀野生动物。
而非上天指派来的人,他们杀戮动物时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也不讲什么猎德,见啥杀啥,或杀生取乐,填饱欲海,或寻开心找刺激──其危害,将直接导致生态失衡,故要受到上天的惩罚或报应。
我正是缘于那次打野鸡所得到的警示,所以我从此彻底断绝了打猎杀生的念头,并拒绝了许多次朋友邀我去打猎的事。由于我喜爱自然风光摄影,经常一个人开着车去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拍照,有一次,我夜宿昆仑雪山,翌晨醒来,发现吉普车周围到处都是雪鸡,至少有上百只不等。
雪鸡药用价值甚高,黑市价格不菲。一位多年好友酷爱打猎,得知此事后经常缠着我要我说出那群雪鸡的栖身地,他说,你放心,你带我去,我不打,只是去看看,行不?他见我无动于衷,遂又使出小花招套我:你如果不信的话,你可以用黑布把我的眼睛到时候蒙起来,拉着我去转一圈总可以吧?
最后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他:朋友归朋友,但我不想当帮凶;我从此不再打猎,不再伤害野生生命,这是我的原则。我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的,如果告诉,我知道那将意味着什么——连枪都不用开,只需几大把浸泡过的毒麦子即可。若是那样的话,此生我的良心再也得不到安宁之日了——我不想在悔痛和噩梦中度过余身。
朋友最终理解了我。
但我却劝他放下“屠刀”,金盆洗手,立地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