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太长,守着寸寸光阴,前路延伸至虚无之境。
人世太短,怜取眼前之人,便是生命的全部把握。
从前觉得玫瑰是一种很俗的花。后来觉得这么浓烈的红,简直像是一种毁灭。
是有着某种病态的审美的。不喜圆满,偏爱破碎。我不知道是否因为这样才会把生活弄的矛盾重重。
经常会自嘲自己是个挺矫情的人,比如此刻。
我想会混淆生活和文字的关系的人,大抵是有点神经质的悲哀的。
最近日子过得清淡多了。无非就是上课实习,研究摄影技巧或者看文学书籍。
转瞬已经大三,大部分课程告一段落。回望这两年多的时间,觉得日子虽然在当时看来过得缓慢而平淡无奇,却也再找不到初来这里的模样了。
实习工作并不复杂,但是非常细致繁琐。
也好,毕竟人不能独活,迟早是要面对这人间种种的。
整理一些促销信息和品牌资料,听电台一直的时候一直在法语兆赫和摇滚兆赫来回转换。
我想,若是对音乐,文字,绘画其中任何一项有痴迷的人都是注定孤独的。因为他们始终不能爱人超过这些艺术的疯狂。所以感情会始终因为缺乏安全感而动荡不安。不能完全沉迷。
因为生命里热烈的成分是有限的,难免顾此失彼。
已经很少怀念,那些错过的、完全消失的人事。长大了要学会独自承担很多事。
只是当偶尔想起,总会有一瞬的失落。
下午工作的时候突然很多记忆的碎片又回来了,像是翻涌的海浪要将平静的世界撕裂。
我知道对于人间,没什么惊动之处。但是于我而言,却是重要的。
有个声音告诉我,不能放弃记录的禀赋,要绝对安静默然,持有精神力量。并且坚持与时间与孤独对峙。
决定继续写长篇和短篇,用实习和上课的间隙。
深知时间过得太匆忙,流沙一般的生,如何过得不悔需要付出太多。
那些给自己生命寄予的期望,那些哭过笑过最后依然不舍的脆弱年华,那些被忽略被嘲笑被检讨的微末人生。
那些一路上放弃的,珍惜的,忘记的,我都会在某个雨后的晴天将其拾取。
除了毁灭,我还是如此诚挚的爱着这般一路荆棘路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