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对笔情有独钟,这似乎是一个症结,就像裁缝喜爱专用的刀剪,琴师心疼自家的乐器……
惊诧于人类对书写工具的伟大发明,尤其是钢笔,这种以金属做为笔身的书写工具,通过中空的笔囊盛装墨水,在我们手指的指挥下,通过鸭嘴式的笔尖将有色彩的液体缓缓流淌在纸上,钢笔水没有了,可以再填充,每一次书写,完全是一次心灵的舞蹈。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样的舞蹈没人排练了,书桌上的钢笔没了,插在上衣兜里的钢笔也消失了,取而代之是流行的一次性碳素笔,用了丢,丢了买,就像不会溜冰的人进了溜冰场,总给人打滑站立不稳的感觉,更不要说在上面做几个像样的动作了。
于是想念英雄,想念永生——两个大品牌的钢笔。
小时候进百货商店,总是喜欢在卖文具的柜台前逗留,看到躺在橱柜里的蓝黑或是深灰的钢笔,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食指摁着嘴角摇晃着小脑袋,心里不知道有怎样的欢喜,不买,看着也带劲。记得上初中爸爸给我买了最劣质的一种钢笔,笔尖粗糙,使劲一摁,就裂开划破本子,而且写几行就要蘸一次墨水,但我还是如获至宝。遗憾的是课间时有同学不小心弄翻了书桌,那只钢笔也身败名裂了。
英雄的确是个响亮的牌子,没有不知道英雄钢笔的,那时候,假如你在中山装的口袋里,插上两只英雄钢笔,那是一件很体面的事情了,第一次握这支笔是在邻居家里,一支朴素大方的黑色钢笔,下水流畅,握感和重量舒服极了,朴实而廉价的设计是英雄独特的风格,以致后来我对笔的手感矫情起来,养成了不盖笔帽写不好字的习惯。
钢笔是那个时代流行的的赠品,插队入伍或是升学,送一支英雄或是永生,日记本的扉页上写几行“鹏程万里,永葆青春”的字样,足可以见证深厚的革命友谊。我的一位朋友喜爱艺术,他想拜见自己景仰的老师,他精心挑选了一支英雄钢笔,做为送给老师的见面礼,他小心的叩开老师的家门,不巧老师家里有客人,他还是捧出了自己的礼物,谁曾想老师竟然当着他的面把那支笔转赠给了客人,他伤心极了,扭转身,再不想拜这个人为师……
在我的抽屉里,始终保存着 一支深蓝的永生牌钢笔,两用的,一端拧开可以放一短小的圆珠笔,已经二十年了,起初我不大喜欢这种款式,觉得与圆珠笔平分秋色有失永生的水准,后来知道,在市场经济下,永生笔厂子已经倒闭了,再也见不到永生牌子的钢笔了,便觉得这支笔的可贵,它像一个沧桑的老人,在述说流水的光阴,懵懂的青春和恬淡的岁月。
拧开一盏台灯,手握一支英雄或是永生,真的就像古老的英雄,美丽的汉字盛开在纸上,如一朵朵蓝色的睡莲。记得在商校读书时,老师要求我们做好三件事:打一手好算盘,练一手好字,写一手好文章。现在看来,前面两项基本上退出历史舞台了,只有最后一项还苟延残喘地存活。那时候盛行庞中华的字帖,我们人手一本,尽管后来书法界对庞字褒贬不一,我还是感激他带领我们涉过文字的千山万水,我因写字好在学校也获得了极佳的殊荣。
英雄或是永生,也激发了我写作的欲望,在家中简陋的小屋里,只要打开本子,我的笔就刷刷地前进,在一圈晕黄的灯光里,世界朝你走来,哦,从午夜到凌晨,你就趴在被窝里,手里擎着一支威风凛凛的英雄,蘸着蓝墨水,默默地书写你的忧伤你的彷徨,和你最浓烈的青春的向往。那时候热衷于到报社投稿,生怕编辑因字迹潦草而淘汰了稿子,于是写得认真,写得仔细,每一篇稿纸上都有我殷殷的期盼和浓浓的渴望。
写信的时代,也是英雄和永生的时代,坐在阳光下读一封蓝墨水写的信件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情,那些时候天是蓝的,云是淡的,我们有大把大把的光阴可以挥霍,喜欢到收发室迎接远方的来信,日新月异的英雄或是永生为我们提供了足够书写的理由,记得暑假时我的同学都喜欢和我通信,他们喜欢得到我多情的诗句和洒脱的字笔,去年的一次同学会上,有位同学说起自己还保留着当年的信件,我很惊讶,遗憾的是自己再没有青春时的热情了。
生命像一场华丽的宴席,有一天终要走向散场,英雄或永生也不例外,仔细算起来,自己大约有十多年没有耐心地用钢笔写字了,躲在抽屉里的那支永生也是垂垂老矣,几日前读到骆宾王的《在狱咏蝉》,“路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便心生感慨,有些东西红了一阵子,红而发紫,又被另一种东西取代了,过了一阵子,又回来了,而不是先前的感觉了,不错,紧握久违的永生,拿笔的手在抖,心在慌,手指完全不听大脑的支配,笔尖儿在纸上也像按了滑轮,总是想跑,一笔一划写字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我知道,除了英雄或是永生之外还有很多大牌子的钢笔,比如美国的派克金币,因贵重,我们寻常百姓难以擦肩,小时候我向往欧洲人使用的羽毛笔,猜想写起来一定很气派,家里还存有一支金星的铱金笔,笔尖有百分之五十的含金量,写起来却不受用,现如今,钢笔如同手表一样,其实用价值消失了,花上几百乃至上千买一支笔,包装一个精致的盒子,完全是一种消遣和摆设,哪里还有从前对一支笔的向往和期待呢?
英雄气短,永生不在,我的钢笔书写的时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