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回放:被公司抽调回来已有一月之余,每天忙忙碌碌的,很充实也很疲惫。也许是受08年业主冲击太大的原因,一直以来不愿意跟业主进行实质性的接触。好在,工作范围进行了调整,一切步入了正轨。或许夏花天生就不是享受的人,幸福的日子很快被新的工作替代,“恶梦”开始了……
老人六十开外,高高大大的身材,很是健壮的样子。“同志,请问产权办在哪里?”一开口,声音豁亮,震得俺心都疼。正巧,两名同事都不在,天气又冷不能让人家在楼道里等,于是,来不及放下手中的图纸和报批资料,急忙找钥匙开门,把老人让进办公室。
“先领一份告知书吧,按照上面的要求回去准备提交的资料”。
“准备什么呀,你给我念念”。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不行”!还没有说完,就被洪钟一般的声音打断。
“我们给儿子买房的时候,他们还没有结婚呢,为什么要我们提供结婚证?还要写上儿媳妇的名字?不行,不行,坚决不行!买房的时候,她没有拿一分钱,凭什么在房本上写她的名字?”来不及做出任何解释被一连串的质问震得头晕目眩。
“你也是做媳妇的人,买房子时你没有拿出一分钱,你凭什么要人家的财产?”
晕,连我都捎带上了。
无语。起身倒了杯水,让老人坐在那里,先消消气。然后再耐心的解释。
“我见过的多了,五十岁还有离婚的呢。你现在写上她的名字,将来为这打官司,值不当的”。老人根本听不进去,还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在那儿不停的“开炮”。
……
“大爷,您这样,回去让您的儿子来,也就是房子的购买人来。有什么事或者如何处理,我们给您儿子说,成吗?”
“这个房本不办了,就是不能写她的名字”。得,工作白做了。
老人气哼哼地走了。
我不知刚刚结婚一年的孩子们对老人做出了什么?也不知,身为一个老人有什么过不去的地方要较这个真?其实,解决的办法很简单,真如他所言,做个财产公证,女方签字自动放弃这笔财产,万事大吉。
可是,如此的老人,如此的态度,孩子们的婚姻会幸福吗?
爱,究竟有多深?
新婚姻法出台后,关于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一度成了大家的热门话题。有人说,新婚姻法的出台是——史上最青春版婚姻法规,专门对付“80后式离婚”。然,一套房子的价值难道仅仅在离婚时才能体现出来吗?婚姻保险系数的连年降低,闪婚闪离的不断出现,难道只是因为一套房子的价值而造成的吗?
从某种角度上讲,新婚姻法的出台,约束无房一方的婚姻自律性的同时,还会导致有房一方过度的婚姻自由度。一剑双刃,谁的心更痛!谁来为幸福的婚姻买单?
爱,究竟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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