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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那个大单做完了,我最近失业在家,早晨送孩子去托儿所,顺便看看小北鼻同学们的家长,很失望,家长们都长的歪瓜裂枣的,让人看了没想法。瞧一瞧,我们俩口子算是长的比较整齐的,可以小小的自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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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完孩子去看父母亲,老爷子快八十了,智商照样超群,记忆力好的赛电脑,我问他上星期让他帮我记得一个电话,他随口就报了出来,我一打,没错,这智商和记忆,怎么就没有遗传给我,却让我继承了他的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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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耳朵有点聋了,跟她说话得大声喊,记忆力也不太好,当然绝对没有老年痴呆,不对,今天开始应该说:大脑功能性退化。老妈腿脚利索,身体还算不错。只要二老身体好,就是子女们的福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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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厨房看见一瓶英国威士忌,我妈说看你不喜欢喝,我拿它当料酒用了,我的妈呀,不是我不喜欢喝,是我舍不得喝,把它忘了,我赶紧把酒没收了,拿回家装小资时候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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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买菜路过小店,王建华给我推荐一款米酒,大瓶,一点五升装的,喝着甜滋滋的没什么劲,很女士,可以中午吃饭时用它哄媳妇陪我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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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睡起来,一个人装小资,这个游戏很好玩,首先得营造气氛,比如:先洗个澡,喷上一点香水,换上桑拿服,放上一曲回肠荡气的音乐,用高脚杯,强调:一定要用高脚杯,倒上英国威士忌,在房间里度着小方步,呷着酒,吟两句莫名其妙的古诗,顿时,觉得自己是个很有文化的高级绅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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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闫王这个糙人来找我,我觉得很有必要把这个游戏继续,我用从外国电影里学来的腔调很绅士的问:“四儿,您喝点什么”?实际上我家里除了刚没收来的这半瓶洋酒,还有中午我喝剩的半瓶二锅头,另外只有伟哥似的三鞭酒了,上次哥几个喝了我的三鞭酒,都淫荡的狂奔夜总会犯了错误,要装逼只能喝威士忌,我用高脚杯给四闫王倒上威士忌,四闫王极不配合,推开杯子“没个菜,喝鸡巴喝,咱俩去找个饭店好好的喝”尼玛真没文化,我心里暗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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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吃饭净是四闫王买单,他混黑社会挣钱也不容易,我决定今天请他。去饭店的路上,在四闫王的一亩三分地里,熟人甭管老少都点头哈腰的喊他“四哥”,他夹着手包,腆着干瘪的肚子,挺胸抬头得扮着黑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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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进一家蛋糕坊,老板诚恐诚惶的叫着“四哥”四闫王满意的微笑着,用手指点着几样蛋糕,老板装了几大袋,四闫王昂着头问:“多少钱”
老板说:“四哥,哪能要您钱啊”
四闫王说:“你四哥是白吃东西不给钱的人嘛”说着扔下五十元,老板马上小心翼翼的找回四十五元。
四闫王很满意地点点头:“懂事!你四哥心里有数”说完拎起一大堆蛋糕,扬长而去。嘿嘿,扮黑社会福利很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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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饭店不大,场面可不小,老板、老板娘、服务员、传菜配菜的、大厨二厨全体出来迎接“四哥”,四闫王指派老板娘:“你饭店的茶叶没法喝,告诉旁边茶叶店的老板,给四哥沏壶好茶送过来”问我喝嘛酒?我说喜欢喝二锅头。四闫王说:“喝鸡巴这种破逼酒太掉价,我去整瓶好酒”乘四闫王出去,我把钱放在了吧台上,老板不敢收,我说没事,别怕,你先收下,最后再跟我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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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四闫王喝酒,话题离不开暴力和色情,关于暴力,四闫王讲述了最近春增杀人那件事的许多细节,血腥的让我看着红烧排骨下不了筷子,还是听他讲讲夜总会里裸陪、艳舞什么的,令人开心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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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好久没见宏民了,给这厮打了个电话,宏明说马上就来,见到他,我发现他长的越来越象香港电影里那个“大傻”,要是说话不结巴,不混黑社会,这种特型,去影视业发展到是很有前途。顺便一说,四闫王断不了在电视剧里扮演个坏蛋,很有生活的本色演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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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明前一段帮人家要账,要到了黑非洲,去了开普顿,达累斯萨拉姆,亚的斯亚贝巴,听这些地名就觉得够生猛,总让我想起那些食人部落,真该让食人族啃了他,也算为世界和平除了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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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明一米八的个头,外表很象猛男,实际身体里已经被割掉了一个器官,医学专家说他活不过七年,这家伙破礶子破摔,已经活了十几年,耗死了周围许多朋友,这命硬的赛金刚,呵呵,我决定平时还是离他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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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闫王见到我高兴,一不留神喝醉了,小媳妇把他弄回了家,多亏四闫王刚走,要不然后面的事就有点麻烦。宏明表情严肃的接了个电话,我问:怎么了?他说:女朋友夜店里有人操逼不给钱,还他妈打人,我去看看!我笑眯眯的说:我跟你去,老夫好久没跟人动过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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