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送她的第一份礼物,是不起眼的两双维棉袜子。被整齐地装在浅褐色的再生纸盒里,盒上印着简单的“Vcotton”字样,简单打一个粉红色蝴蝶结。
那时刚入大四,学校已经没什么课,人人都在兵荒马乱找工作。她第一次踩着高跟鞋穿着廉价套装满城市去挤招聘会。如此来回几日,脚趾后跟统统被又窄又尖鞋跟细高的鞋子折磨得红肿破皮。
他同样风尘仆仆却更加心疼她。男人或许永远无法想象女人脚踩高跷走路,像在云端漫步,一不小心踉跄一跤摔个狗吃屎。
晚上她累极回来,差些站不稳,进屋先踢掉高跟鞋然后直接歪倒在小床上睡着了。
他看着她,睫毛膏和胭脂还没洗掉,因为跑了一天油脂满面,妆糊糊地,好似隔着被热气氤氲的玻璃。他替她脱了外套鞋袜,盖好被子,呆坐在床边有些自责。她为他留在这座城市险些和父母闹翻,母亲毫不客气数落她:女儿终究是人家的人,养了有什么用。她拉着他摔门就走。这个静谧的冬夜,他望着熟睡的她,她拉着他在街道上一边疾走一边抹泪的样子历历在目。他跟在她身后,紧紧握着她手看着她后脑勺,暗暗想,一定要给她幸福啊,一定要让岳父岳母认可啊。
他去拾掇她踢得天各一方的战鞋,擦掉灰尘,抹上鞋油,轻轻放在床角。忽地,他想到什么,光着脚板,在冬日冰凉的地面上踮着脚来回走开来…
没几天,她就收到那两双打着蝴蝶结的袜子。对于那时他们的经济情况,是两双不亚于如今LV般的奢侈品。
他说:如今我买不了好鞋子给你,但倾其所有能买两双好袜子给你。
她一下子就红了眼睛。
他替她打来热水,细细替她洗脚,擦干,抹上宝宝霜,穿上袜子。他说:听老一辈讲,脚上血脉最密,女人尤其应当注意脚部的保暖。
那是双白色棉袜,上面缀满粉红色心型图案。她给他一个熊抱,什么都不用多讲。
大约临近毕业那段时间都是这么熬过来。
逐渐地,大家在这座别人的城市几番打拼终于可以挺直了腰板讲话,可以买一套小小房子,开一辆小小车子,清楚城市大街小巷美食。
他和她,终于像棵小树苗般在这城扎稳脚跟。期间艰辛自然不言而喻,只是不能说,说了他人并不见得相信。
谁相信这城市当初还有破旧的城中村,夏热冬凉;
谁相信有人倾其所有只能买对双棉袜,对付凉冬;
…
只有他们知道。
水到渠成,举行婚礼。婚礼那天,她的父母终是高高兴兴来了,坐在前排观礼。
主持人问恋爱经过,定情信物。
他们站在台上,分明一对璧人。她突然变戏法儿拿出一团老鼠灰的布,展开来,是一双崭新的袜子。她对在场宾友说:“多年前,他送两双袜子给我时曾说,买不了好鞋子,倾其所有买双好袜子。如今我们靠得自己打拼已经有能力买一双好鞋子一件好大衣,这双袜子对于我,更有弥足珍贵的意义。”“我们将在一起,”她牵起他的手“走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