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了,对流行歌曲的兴趣已经渐渐淡去。平日里,更多的时候,喜欢听着轻音乐看看书、干干家务。或者,在优美的抑或忧伤的旋律中写一些文字。虽然并不排斥,对于女儿口中对那些歌星的喜爱,我基本一笑置之。让我再像过去一样去喜欢一个歌星,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年轻时我也没狂热到追星哦)
12月31日那夜,跨年演唱会七点半刚开始,女儿就赶紧收拾好书本,坐在被窝里乐呵去了。等我写完年终结束语回到卧室,女儿正在几个频道中转来转去。她说,她最不想错过的是陈奕迅。陈奕迅,名字很熟悉,好像不是什么年轻歌手吧?有一首《十年》,内容和旋律我都没有印象,只记得有这首歌是陈奕迅唱的。没有多言语,我也坐进被窝,跟着女儿一起听歌,开心。
当陈奕迅出现的时候,女儿一下子坐直了身体,我也不自觉得直了直腰,仔细看了起来。陈奕迅,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有一双看上去很亮的眼睛,光彩下,隐隐一丝忧郁,还有一丝调皮。主持人说,他是一个精灵搞怪之人。我不了解,,但他的眼神当真能说明问题。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像著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音一起,我就被那低沉忧郁的嗓音吸引。那是一种发自心底的声音,呢喃自语,深情真切,给人一种游走往事的意境。整首歌节奏平缓,低音把控歌者演唱的情绪,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歌曲的内在情感。在接下来的另一首节奏明快的《碌卡》中,陈奕迅戴上一副搞怪的眼镜,边跳边唱。其中,声调高低变换自如,与搞怪的头不动身体在动的舞蹈相得益彰,人的多面性从中表现得淋淋尽致。我不懂音律,但从自我欣赏的角度,我觉得,陈奕迅音域很广,唱功的确了得,说他是实力派歌手丝毫不虚。
一下子,我喜欢上了陈奕迅。
当然,我喜欢的仅仅是陈奕迅的一部分,是他展现给观众、听众的外在表象,是他演唱的多变风格,是他恰如其分的歌曲表达。但,就这一部分就够了。喜欢一个人,不是用全身心去爱一个人,要爱就爱他的全部。喜欢,仅仅是喜欢而已,愉眼悦心就很好,无需要求太多,不是吗?
原来,喜欢一个人也很容易哈,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