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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走进你曾经的家园

[db:作者]  2019-01-25 00:00:00  互联网

我去的时候,还是春天,北方的暮春时分,柳枝刚刚抽芽,阳光很好,空气却依旧有几分清寒。

一座相对平静的小城,一处青砖青瓦透着古朴典雅的旧式院落,当这些与一个名字一个传奇的女子连在一起,一切变得如此不同。

是我孤陋寡闻了,在我尚未来到当下所居的城市时,喜欢文字的我,竟从不晓得这世上曾有过一个叫萧红的女子,她所生存的年代,离我是久远的,可是她以慧心以妙笔打造出的那些灵动文字,无论时光的车轮如何反复碾压,依旧有着如初的灵气与鲜活,让读者一旦浸润其中,便是身临其境般的安享。

“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我还没有长到二十岁,祖父就七八十岁了。祖父一过了八十,祖父就死了。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那园里的蝴蝶、蚂蚱、蜻蜓,也许还是年年仍旧,也许现在完全荒凉了。小黄瓜,大倭瓜,也许还是年年的种着,也许现在根本没有了。那早晨的露珠是不是还落在花盆架上,那午间的太阳是不是还照着那大向日葵,那黄昏时候的红霞是不是还会一会工夫会变出来一匹马来,一会工夫变出来一匹狗来,那么变着。”

几年前,本地报纸上,无意逢着的这样一段文字,瞬间便完满吸附了我的灵魂,自此,一个原本陌生的名字,也让我知晓并深烙在了心底。

有着“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现代文学洛神”之誉的萧红,一部凝集了她无尽情感耗尽她几多心血的《呼兰河传》,让几多世人,自此知道了在遥远的北国,有着这样一个本是凡俗普通的小城,融尽了一个传奇女子,瑰丽多彩纯真快乐却也掺杂了悲凉与无奈的童真时代。
我喜欢书中,整篇以儿时的追忆为线索,以孩子的视角为切入点,以跳脱灵动细腻温美的笔触,活灵活现描绘出的那样一幅上世界二三年代的民俗风情画卷,在她的笔下,特殊年景里普通劳动人民的悲苦,封建制度的腐朽与黑暗,孩子快乐真纯同时又深蕴着寂寞的童年,祖父与孙女间那深沉浑厚诚挚感人的隔代情,无一不被刻画地活灵活现,真切生动。

而在写作手法上,她更是跳出了一般小说创作固有的套路与模式,不注重故事整体的统一与衔接,而是以散文的叙事手法,诗一般的语言风格,以灵动散漫的笔调,对人物与事件进行细致入微的刻画与临摹,所以,读她的《呼兰河传》,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是在听一个孩子的梦呓一般,她的内心是纯净而活跃的,她的视角是宽泛而随意的,一些被某些文学评论者定义为诟病的语言的重复与赘叙,在我看来,却是可爱并乐享的,正如一个懵懂尚不谙世事的孩童,在她以晶亮的双眸去打量这世界时,在她把内心那些单纯直观的感受幻为语言表达出来时,那些毫无矫揉造作之感未经修饰雕琢过的自然之言,往往,更为动人。

那么一个我喜欢并仰慕的,富有才情与灵性的女子,那么一个富有胆识敢于同封建制度抗争不满父亲包办婚姻的专制而毅然出走追求真正的自由与幸福的女子,那样一个渴望着爱与被爱,渴望着一份恒定的安宁与温暖的女子,在那样动荡不安战火不断的特殊年代却尝尽了颠沛流离之苦,而两次婚姻带给她的,除了爱,亦有伤......

“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蝴蝶、蜻蜓、蚂蚱,样样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黄蝴蝶。这种蝴蝶极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 蜻蜓是金的,蚂蚁是绿的。蜂子则嗡嗡的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花上,胖圆圆地就和一个小毛球似的不动了。花园里边明晃晃的,红的红,绿的绿,新鲜漂亮。 据说这花园,从前是一个果园。祖母喜欢吃果子就种了果园。祖母又喜欢养羊,羊就把果树给啃了。果树于是都死了。
到我有记忆的时候,园子里就只有一棵樱桃树,一棵李子树,为因樱桃和李子都不大结果子,所以觉得他们是并不存在的。小的时候,只觉得园子里边就有一棵大榆树。 这榆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来了风,这榆树先啸,来了雨,大榆树先就冒烟了。太阳一出来,大榆树的叶子就发光了,它们闪烁得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

这是萧红在《呼兰河传》里描写家里后花园的一段,每每读到这儿,都会在想,一豆灯影下执笔写下这些时的她,此刻的内心,该是一片明亮与欢愉的吧。

“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下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这是1942年,病榻之上的萧红,远离了故乡呼兰于战火纷飞的香港,临逝前几天留于纸上的几句,当饱受结核病痛之折磨的她以文字对生命做最后的总结与告白时,内心,又该是怎样的凄凉与悲苦。

1911——1942,冷冷的数字,一个女子短短的一生,尽在其中了。

据说,在她去世的的那刻,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朋友的伴随,爱过她的两个男人,也没有一个,守在她的身边,而我是多么希望,这仅仅,只是据说,是传闻。

去她的故居时,她笔下那座承载了她童年几乎全部快乐与美好的后花园,只有零星的花苞与绿芽,缀于枝头,想必现在已是绿意盎然,而攀附于竹制长廊的藤枝,此刻也该以一片葱郁,撑起一架安然与清凉了吧。

年年复生的植物,后天修复的建筑,早已不再是吸纳了萧红童年气息的那些了,可她双足亲近过的这片土地,是真的,那曾渗进这泥土里的欢笑和泪水,是真的。

小说里她常常去放河灯的那条河,我们曾驱车经过(也有人说,这并不是她笔下那条河,不过是同一主河的分支而已,她放河灯的那条早已干涸了),是与不是,都不那么重要了,斯人已去,让属于她的河,浸透了她欢欣与忧伤的河,也自随了她,而那早已停下或已然在唱的歌,有一首,只为真心爱过它的那个孩童,那个女子,不属于任何过客。

于青砖黛瓦间,于厢房偏房间,于马厮仓房间,静静地走动穿梭,当小说里的场景在此刻真实逐一地呈现,恍惚中,那个穿着碎花布衣,扎着羊角辫,缠着祖父讲故事的小女孩,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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