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Lo-li-ta,重起轻落,舌尖轻触牙齿发出最后一个柔和又俏皮的音节。
曾几何时,我的英文名字飘忽不定。10岁时,我煞费苦心地为自己取英文名,我曾对 Lolita这个名字颇有好感,可最终我还是换掉了它。因为在这之后我读了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
它描写了一位中年教授对一位妙龄少女的疯狂迷恋,那是一段为常理所不容的畸恋。《洛丽塔》将纳博科夫的创作生涯推向高峰,然而这部作品的命运也并不是一开始就一帆风顺,它曾一度成为禁书,出版多年后才被人们认可。而书中那个“有着超逸的风度,有别于她们同年龄的女孩的难以捉摸、变幻不定、销魂夺魄、阴险狡黠魅力的性感少女”已经深入人心,现在,《新英汉》词典对Lolita的解释是“早熟性感的姑娘”。至于,我为何换掉了英文名,是因为我无法接受这种大叔爱萝莉式的畸恋。
我承认,我是个不折不扣的萝莉控,可是谁不爱那些美丽可爱的小女孩呢?在她们的面庞上有天真的光洁白皙,她们周身洋溢着诗一样的气质,令我陶醉。
我从小就喜爱Shirley Temple,她那带酒窝的笑脸和一头阳光般美好的金色卷发曾令我无限神往。可她也没有逃脱长大的“厄运”。当她在银幕中稚气渐脱,头发的曲线已被身体的曲线所代替时,我也无法接受我喜爱的小萝莉已渐渐长大。几天前,我无意间在衣橱的深处找到那个尘封已久的秀兰娃娃,似乎又勾起了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当然我的脑海里也回荡着她曾对她的电影观众说过一段话:“我希望广大热爱秀兰·邓波儿的人们不要把她想象成还认为自己是神童的秀兰·邓波儿而要想象她是一个妻子和母亲,她找到了时间和热情来培养新的兴趣和开始新的生涯,如政治生涯和外交生涯。童年时代能成为好莱坞的‘超级明星’的我对这段生动的经历仍保持美好的回忆,我觉得我是一个卓有成绩的幸福的女人,自然也是幸运的女人。”
我说《哈利·波特》是我童年的所有幻想,这套书让我永远记住了那个聪明伶俐、智慧超群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当我第一次在银幕上看到赫敏的扮演者艾玛·沃特森时,我才刚刚四岁,可以这样说,我是和艾玛一同成长起来的女孩。一年前,《哈利·波特》的结束,已代表了我童年的散场,放映厅的灯逐渐亮起,我们这些骨灰级的哈迷早已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纵情地哭泣。记忆中的艾玛已不再是从前那稚气未脱的小萝莉,她已悄悄地成长为一个聪慧美丽的女人,当主演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沉浸在荣誉与金钱中无法脱身时,艾玛却选择了回到大学深造,我赞成她的做法,因为她没有忘记腹有诗书气自华才是不会随着时光流逝而消退的自信与美丽。
现在,我也正处在萝莉的年龄段。我是个拒绝长大的孩子,就像《铁皮鼓》里那个拒绝成长的侏儒奥斯卡一样。《哈利·波特》是我的至爱,为此我拒绝读《冰与火之歌》,因为它是写给“长大了的哈利波特们”的奇幻小说。但是时光是永不停滞的,小奥斯卡在最后不也长大了吗?当有一天,青春已成为我的记忆时,我是否还能像秀兰和艾玛一样平静而理智地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