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当一粒稀有金属。美得不寒而粟。
是一种冷艳而沉默的美。
不轻易被找到,不轻易不融化,可以承受1000度高温,不易变型,例如钨。
一直烧一直烧,烧到生出寒光。稀有金属四个字,质地有声,干净明亮。
曾有几度,喜欢当娇嫩的花,在人前靓丽地艳着,被人夸着,心中有窃窃的喜。但雨打风吹,居然这样不禁,昨夜还是美艳娇容,今日已经落花成泥。亦不喜欢它的香,粉得腻,沾了俗。
它的凋零易让人伤感,脆弱而绵绵。是少年时应该喜欢的东西,小资而单薄,带着怅然的寡意。如花少年,那样经历不了人生起伏。但也真是美,少年不是花还是什么?
后来又愿意是植物。
最好是山野间一株植物,傲岸于时间与空间之外,孤芳自赏着,个性凛然着,管它呢。这山野之间,有我的长风浩荡,有我的一意孤行。
那株植物,在冬天来临时亦凋零,亦会枯得没了半丝活力。——仿佛路的尽头,再走下去,已经没了可能。而荒原之上,有谁懂得它?这样的植物,带着孤单与清幽,虽然深在山谷,但于众人,寡寡焉,他只是他自己,永远与别人无关。大概青春时都愿意做这样一株植物,只愿意与自己为伍,和别人,永远不妥协。
在石家庄上学时,每到周末必定一个人去逛街。永远不会搭伴儿。永远一个人行走在路上。我记得人民商场对面的过街天桥,我会站在那里发呆。更多的时候,是把自己站成一株植物,有着植物的清幽与孤单。不喜欢热闹,喜欢特立独行,喜欢一个人承受那寂寞涯涯,不喜欢分享……植物,有着自己的素,朴,其实亦有着自己的孤单。
后来看阿城形容朱天文,他惊叹:她是一块稀有金属。
掷地成声,一片惊雷。
那么文静安然女子,用艳丽文字给我们一片碎壳与华美。她说,人生山长水远,记得的,不过是赶往最喜欢的人的路人。这样的话,真让人心仪。但她是稀有金属,一直被深深地埋在地上,直到有一天被发现,才觉得,怎么可以能量这样惊人?
但真的可以。
永远不自知一个人的能量,她或许是一座火山,或许是金矿,而我只希望是一小块稀有金属,有自己的规定的化学成分,有自己的燃点和沸点,不遇到不点燃。
尽管喜欢沉默,但遇到合适的空气或温度,一触即燃。亦有悲悯情怀,一百年时间从身上流走亦不会被轰然抽空,脚踏实地地活出一种闪亮品质,在等待被发现的过程中,积蓄能量,盛大而绵长的空间和时间里,几亿年被缩小到手中的一小块金属。更难得的是,拥有稀有金属的品质,坚固,忍耐,冷静,泰然……有谁说过百忍成金?金算什么?在稀有金属中太一般。而做就做那世间少有的金属,虽然看上去冷,可是,那种坚固的冷艳,岂非一般金属所能比?
有人问我喜欢年轻时候的杜拉斯还是老年的杜拉斯,我几乎没有犹豫就说,当然是老年的杜拉斯。她多么沧老,多么坚定,多么无所谓,年轻时还美貌脆弱忧伤,神经也不那么茂盛,越到老,我越看到了她坚硬得粗大的神经,好似金属的脉络,延展在她的个人空间里。
在看《情人》这个电影时,我彻底被一种破碎所打动。那是金属裂开的声音,在珍玛其与中国情人离散的刹那,耳边厢全是绝美的破裂,那只能是金属的破裂之声——原来枯骨可以在十五岁就有了,原来参不透的仍然是欢爱一场。
待到青灯古佛,待到看尽浮靡,艳世里,仍然有她铩铩肃响。
那是稀有金属的声音,成为旷世绝响。
我只觉得自己神经还纤细,还不足以抵抗这世界的坚硬与冷漠,所以,我慢慢修炼,慢慢在光阴中炼成一块稀有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