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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之之

[db:作者]  2019-02-01 00:00:00  互联网

人总得爱上一个人,无论早或晚。然后想为这个人生或者死,想和她一起,共老。因为,她是命中注定的,这命中注定的相遇,谁也别想逃。真南想,他是爱之之的,无论来生,还是来世,之之是他的,只能是他的。无论变成人,还是变成鬼。因为之之说过,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1
真南想,之之说过的最重的一句话是:真南,我愿意为你犯贱,犯傻,你要什么,我给什么,要命,拿去!那时,之之缠绵于他的颈上,他并不在意,这样缠人的女孩子太多了,他有钱有貌,他在法国一个公司任高管,有自己的小公司。他身边美女如云,他花心,喜新厌旧朝三暮四,他被女人宠爱坏了。
其实还是因为之之骄傲爱上之之的。
他后来对之之说,之之. 我们命该遇上。
大学室友,半夜骚扰他,过半分钟,之之的名字跳出来。杨单,也算型男,清华毕业在美国混得人模狗样,一回国就进了中直机关,什么美女没见过?之之却成了心头朱砂痣。真南耻笑他,说,之之是何等妖女,让你这一般痴迷?难道是千年白狐转世?
杨单哽咽着:是,是,她就是。
其实对之之的兴趣是从杨单的痴情开始。
真南约了杨单吃饭,让他叫上之之,说可以替他搞定。杨单说,我约不出来,之之从不出来吃饭。
那你把电话给我,真南说,我来约。
其实抱着好玩的目的。真南想,这世上,没有他追求不到的女子。哪有女人不喜欢钱?他有钱,可以给她们买LVCD,可以博取女人的欢心,这些小把戏,他从十七八岁就开始玩。
之之的声音很绵软,语调柔慢,轻轻地拒绝着:我不去。
只三个字,淡淡地挂了电话。真南心里寡寡的,因为至少,她应该说三个字对不起,但是,她不但没礼貌,而且,从声音上就蔑视他。
于是,再打。
不接。
一直打,一直不接。
他要了之之的地址,开车跑到服装学院,站在门口,然后,等待之之。
这是他和之之的第一次见面,后来他们总是回忆那个暮春的黄昏,他和她,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遇到了。之之从门口出来,他嚷了一句:之之!
之之回过头来。那个刹那,真南一辈子也忘不了,之之穿了一件素白白的白衬衣,风吹起来,似有很多风窝居在里面似的,下面是一条长长的紫色裙子,那紫,有着忧郁的万种风情,真南呆了呆,咽了口唾沫,就是那一个时刻,他决定,他要爱之之。
其实是他把之之拉上他的车的。
之之却始终保持着不动声色和冷静凛然。没有尖叫,没有害怕,掏出一支爱喜烟,安静地抽起来,真南心里倒无端忐忑起来,这是第一次,他忽然害怕一个女孩子。
抽吗?之之递给他。
他接过来,狠狠地抽了一口,然后小心翼翼地说:之之,跟我好吧。
2
杨单为此和他反目。当然要反目。杨单追求之之有三年之久。而真南只用了三个小时。
爱情这件事情,基本上和时间一点比例关系也没有.
从把之之打电话到拉上车,到和之之说跟我好吧。只不过三个小时。
之之看了他一眼问他:为什么?
他愣一下说:我觉得你就是我的,好象认识了你一千年似的。
这句话是真的,其实之之不是那种特别惊艳的女孩子,和他以前交往的女孩子差别太大,仿佛一颗安静的桢楠树,冷气凛凛的,但别有一种味道。她的侧脸真是好看,特别是鼻子。真南想的时候,还没有想去亲她,但说完之后,他亲了她。
暗夜里,之之的烟头像一头兽,一闪一闪的亮着。
她打了他,然后下车,狂奔在雨中。
真南的脸很热。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打他,他追赶着她,然后逮住她,继续疯狂地亲她,后来,他感觉到腥,她咬破了他。
但恋爱后真南没有想到之之如此粘人。
她一天发几百条短信给他,一遍遍地问:你想我吗?你爱我吗?真南想,女人是弱智的动物,这种傻瓜问题用得着一问再问吗?问烦了,他就说:不想。好半天没有短信,打电话过去,电话中就是一个声音在哽咽,他叹息一声,这个之之呀,可真是中了毒。
两个人租了房子。之之照着菜谱做菜,不是酱油多就是醋多了,索性买了个小天平,一克克地称……一个做,一个从背后抱着纠缠,之之说:别闹了别闹了……一边说,一边回头亲他,饭做到一半,再也做不下去了,两个人倒在地毯上,她的眼泪又湿了他的颈上:真南,你只和我一个人好,好一辈子,好象刘巧珍对高加林说:加林哥,我咋见着你比见着爹娘还亲?又说,真南,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真南就拍着她的细腰,说,好,好。
也不是不感动的。这么痴情的女子,倒是第一次,也没有花过他多少钱,傻子一样,就知道索爱,不像别的女子,变着法子花他的钱,后来当然知道,图钱的女孩子好打发,图爱的女子只能用爱来偿还。
当然有了厌倦期。
其实还是贪恋五花马千金裘的生活,鲜衣怒马活色生香到底是好的——那些暴露的娇滴滴的塑料花一样的女子,每天在他面前晃着,也不是真心爱她们,可是,究竟是有些浅薄的喜欢,于是,又出去上夜店k歌喝酒,把手伸到她们低胸中去,吃吃地笑着,喝交杯酒,说些乱七八糟的话。
也没有想到之之会这样不懂事,冲进来,把啤酒瓶全砸碎,把酒泼到女人脸上,然后啐着他,骂他不要脸。
他冲过去给之之一个耳光:你以为你是谁?
之之蹲在地上哭,他扬长而去。
半夜,之之缠上身来,哽咽着:我错了,我错了……他翻过身抱住她:以后,不许当着别人的面闹,你看,我多没面子……她小羔羊一样点着头,黑暗中,眼泪又湿了他的前胸后背,他迷茫中睡去,只觉得自己脸上还是湿,有人轻轻地叫着他的名字,他睁不开眼睛,熟悉的烟草味道环绕而来。朦胧中,看到阳台上坐着一个影子,是之之,之之一个人在黑暗中发着呆。
哎。他在梦中都听到一声叹息。
3
真南收到最动情的短信都是来自之之的:真南,我想变成你的文件,让你批阅,真南,我想变成你的毛巾,轻轻地擦你;真南,我想变成你的内衣,贴身的让你穿着……
不是不感动的。
但真南有真南的世界。真南不是一个有规则的人,至少,不希望被一个女人牢牢捆住。之之没有跟过他要过任何一件东西,但有一天忽然说,真南,我要一个戒指……那时,真南正在打魔兽世界,一边打一边听迈克尔杰克逊,之之又说了一遍,真南说。哦。
戒指这个东西……真南想,他还真没给女孩子买过戒指。到底是有讲究的一个东西,不娶人家,买什么戒指呢?这是之之唯一提出的要求。他心里也觉得轰轰烈烈,可是,没有买。
转天买了一堆香水和衣服,兴高采烈地说:之之,来,过来试试,喜欢我还给你买。
之之也试着,高兴地说:喜欢呀喜欢。可是真南看得出来,之之有点怅然。他从背后抱住她说:等你嫁给我的时候,我就再给你买戒指,那上面写上四个字:我爱之之。
之之转过头来,扑入他怀中,哽咽了,眼泪又湿了他的灰衬衣。他说,好了好了好了……也惆怅,可是觉得之之这个女孩子太缠人了,太缠人的女孩子,如果辜负了他会觉得心里不舒服,会有负罪感。他宁愿这个女孩子不是那样爱他,娶个太太,过日子就行了——陆小曼懂爱情,花痴一样爱着徐志摩,最后还不是要了徐志摩的小命。
所以,有了机会调到上海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是夜,之之抱住他,又是哭:你不要走……你不会不要我了吗?如果你不要我了,我就在满上海的街道上写“我爱真南,我爱真南……”真南拍着她的细腰,说话的底气是不足的:之之,我不会的。
到上海不久就换了手机号。
当然也换了新人。
妖艳的芭蕾舞演员,在四小天鹅中跳群舞的那个。知道如何发嗲,知道如何诱他,仿佛她是他舌尖上的毒……而之之,他宁愿忘记她,有些爱情,尝试一次就行了,太过纠缠,他怕自己真的入了戏。
没有想到之之会找上门来。
不过三个月,人瘦得脱了形,只有骨头了。锁骨支出很高来,下巴尖尖的,好象被风削了一块似的。
他抓住她的手,冲到楼下,气急败坏地问:谁让你来的?
之之的眼睛含着眼泪:你说过你不会不要我的……
他拿出烟,猛吸一口:你别闹了!
之之扑入他怀里,他一闪,她扑了个空,一下栽倒了。他又扶起她,她再站起来,眼里没了眼泪,是决绝的表情:真南,你现在说一句,你是骗我的,你根本没有爱过我,我转身就走,真的……
真南只觉得无比烦,摁灭烟头说:之之,我没有爱过你,我和你玩的,你不要当真……他还没有说完,之之就跑了,跑得很快,和风一样,从他面前消失了。
之之!他叫了一声,觉得心脏那么疼,那么疼。好象有子弹击穿了他似的。
不久,他和跳芭蕾舞女演员分了手,又和一个证券公司的女白领谈了一阵,后来是ABCDEFG……他换女朋友如同走马灯一样,终于厌倦。
2008年,他在股市中赔得身无分文,和许多朋友借过钱,最后,声名狼藉。因为,他破了产,再也还不上债,因为,他沦落为没车没房没钱的三没户。那些女人,再也没有出现过,他如败家之犬,落花流水了。
这时候,他想起了之之。
有人说过,你在最难过的最不堪的时候想起的人,才是最心疼最爱的人,此时此刻,他想念之之,那个说过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的人。
他拨通了之之的电话。
两年了,那个电话还通吗?因为在两年内,他换了十几次号,有时是为了躲避姑娘,有时候,是为了躲避债主。
电话通了,他说:喂。
真南。电话那边,没有半秒钟就叫出了他的名字。
眼泪,刹那间就充满了他的眼睛,之之呀。
4
之之没有见他。
只汇过五十万块钱来,这几年做模特挣的钱,之之说,先去还债吧。
他找不到之之了。
有人说,之之在深圳,有人说,之之在哈尔滨,还有人说,之之跟了一个有钱男人……
从来没有这样一个时刻,他如此想念一个人——她不会做饭,把手烫伤了给他炸牛排吃,她给他洗内衣,一边洗一边唱“妹妹想哥想得瘦,喝碗香油也不长肉”,他总说周围谁谁喜欢他,之之却一次也没有说过,后来听说,很多男人追求之之,追求得很苦……她身边从来不乏追求者。
他开始疯狂地发短信,之之,我回来了,你还要我吧。你不是说过吗,什么时候我求你你一定会心软,你一定立刻就回头;之之,你舍得不要我吗?这次,我给你做饭吃,我当你的奴隶,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再也不看别的女人一眼,我只让你看,我只喜欢和你在一起……他一边发一边掉眼泪,到后来,他发现自己变得和从前的之之一样,爱哭,爱缠着一个人,没完没了。
之之!
他一声声地喊着。
之之曾经说过,如果你把我弄丢了,你就满世界上写满了“我爱之之”,我一定会回来的。
于是,他真的去了。
半夜,提着一壶颜料,骑着自行车,在望京那一带,在798艺术中心,到处写满了这四个字——我爱之之。
一边写,一边流眼泪。
终于知道,这一辈子,只可能有一个人打动你的心,是真的缠绵到老的爱情,不嫌老不嫌丑不嫌难看不嫌落魄,他爱之之,一定要找到之之,无论多远,多少年,他只爱之之!
之之一直没有出现。
他再打电话,关机了。
他再发短信,好象发往了遥遥无期的远方。
之之呀。
他上网,用人肉搜索,动用所有关系,甚至不再来往的杨单。
杨单早就结婚了,过着波澜不惊的日子,杨单讽刺他:行啊哥们,够痴情的呀,你不知道呀,之之出车祸了,一条腿了,我还以为你因为她没有腿不要她了呢。
如五雷轰顶。
他终于知道她不要他的理由了,她怕拖累他!
三天后站到之之楼下时,正是初相识的暮春五月,他举着牌子,牌子上写着:我爱之之。
站在楼下,用力喊着:之之,之之!
满楼的人全伸出头来看他,他不管,一意孤行地喊着:之之,我不管你什么样我都要,你瘸了我要,你瞎了我要,你傻了我也要……之之,你是我的,你说过,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喊着喊着,眼睛就模糊了,之之的窗口闪出一个人影,他的手机上,闪现了一条短信:真南呀,真南!
是之之!
他高高举起牌子,那牌子上写着:我爱之之。他不年轻了,他三十岁了,他还做着一件最浪漫的事情,他知道,这一生,他最应该做的就是一件事情,把之之娶到家,静静的抱着她,和她,共老。
如果此生,他只做一件事情,那么就是:爱一个叫之之的女子。无论今生还是来世。因为他知道,这个叫之之的女子,已经融入了他的灵魂。大理石雕成塑像,铜铸成钟,而我这个人是用忠诚铸造的,即使破了、碎了,我片片都是忠诚。这是他曾经发给之之的,后来,之之一字不差转给了他。他愿意把他和之之的爱情铸成爱情的大理石。
之之如一片安静的树叶飘到他面前时,两个人呆呆地着着对方。好久好久,之之说:走,回家吧。
他哽咽着,点着头,半个字也说不出,而是一把抱起她,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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