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这么早就开始懂得怀念,因为我还未曾老去。
1。
城市的白天,像被洒了成熟催化剂般苍白衰老。夜晚又像被注入了情欲催化剂,死去的欲望统统回光返照。
我讨厌露水姻缘,更不喜欢一夕承欢。所以我总是擅于对自己说谎,每一次离别都是寻常事,成年人之间不需要认真而面对面的告别。
2。
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读吴虹飞的文字,听幸福大街的歌。
一个婚礼和一个葬礼。嫁衣。小龙房间里的鱼。
我依然不能坐在你的身旁,洗去脸上的胭脂为你歌唱。我们历尽沧桑,这样错过了一生最好的时光。
3。
大部分薪水,用来买了烟酒、糖果、巧克力、书籍,剩下的一部分支付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如果还有剩余,就买护肤品、衣服、动漫碟片。
对于甜食的消耗非常大,因为低血糖的缘故,时常感到头晕恶心。烟草酒精是赖以生存的物质,而书籍又是唯一的精神食粮。
4。
逛超市时,喜欢购买色泽艳丽动人的彩色辣椒。买回家后,却不懂得如何烹饪,任它们一日日腐烂。
有个朋友在网上留言。彩椒、黄瓜再加上些水果可以拌成沙拉,撒上玉米与松子粒,味道应该不错。
按照她讲的方法做了沙拉,配上苹果与梨。味道真的不错,可以尝到彩椒的新鲜口感。
5。
频繁的同学聚会,令我感到厌烦。没有光的夜晚,在KTV唱歌,点自己喜欢的歌曲MV来看。
所有人都喜欢回忆过往。从“同桌的你”,到“睡在上铺的兄弟”,再到“那些花儿”。
天知道,我根本都记不起曾经同桌或者睡在上铺的那个人,究竟长什么模样。
6。
认真幻想过一个男人的样子。一个属于我的男人。
良善,懒惰,胸无大志,头脑简单,不抽烟饮酒,不赌博,嗜咖啡,惯于阅读,读过的书页夹着书签,上面写着:“门前自有千江月,室内却无一点尘。”
7。
天气已经转凉,却依旧习惯在晚上喝冰镇啤酒。
夏小姐穿着拖鞋,系着围裙,开着抽油烟机,在厨房里烧水,洗菜,淘米,锅碗瓢盆晃得叮当响。
我说,自己从来都是一个长情念旧之人。她便肆无忌惮地笑起来,说你不长情,也不薄情,只是寡情。
这一点,她倒是比我看得真切。
与夏小姐之间从不存在女子间惯有的嫉妒与攀比,唯一斤斤计较的便是,酒醉后谁比谁更加清醒。
在我们还足够年轻的时候,却缺少足够的疯狂。当我们想肆意挥霍掉光阴的时候,又失去了年轻的资本。
8。
夏天总是值得纪念。漫长,美好,永恒。
之后的秋冬季节,便显得馄饨不清,没有界限。
我不该这么早就开始懂得怀念,因为我还未曾老去。
9。
天色暗下来,整条街道的灯仿佛在瞬间亮起。
车上人很多,隔着玻璃窗感触城市的繁华喧嚣与冷冽冰冷。
曾一度以为,自己足够了解这座城市。橱窗里珠光宝气的霓裳,人群中淡漠疏离的面孔,奢华物质带来的真实质感。
公车转个弯才停下,司机打开车门冷冰冰说道,终点站到了。
我跳下车,站在狭窄的街道,触目便是残砖瓦砾的遗迹。新的建筑正在崛起,同我的青春年华一般清脆,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