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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城市

[db:作者]  2019-02-01 00:00:00  互联网

 

 

 

 

 

 

傍晚

 

带上钥匙和零钱,锁好房门下楼,走出小区后左转,然后沿着街道一路走下去。

不知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天色即将暗下来的时候一定要出门散步,循着固定的一条路线。耳中插着耳机,将音量调到最大,循环播放同一首歌曲,有时是刺猬乐队的“金色年华无限感伤”,有时是新香水乐队的“卡西莫多的照片”。

途中,会先路过一所学校,然后是一个广场,一家书店,一家亨达利眼镜店。经过两个十字路口,便是繁华的闹区,布满大大小小的时装店,从不作停留,继续走下去。

街道的尽头便是城市中最大的超市,需要在里面逗留很久,楼上楼下来回往复转上很多圈,才会发现外面的天色完全暗下来。假若遇到熟人,而对方又没有发现我的存在,我一定选择悄无声息的默默走开。

回途中,大多时候依旧是步行,除非因为买了太多东西而不堪重负,不得不打车返回。

站在小区楼下,仰起脸看各家窗口亮起的灯火。然后,从中分辨出属于自己的那扇窗,那盏灯。

 

 

芳邻

 

时间久了,和邻居便日渐熟络起来。

对面住的女人一直单身,长长的头发从发梢开始,弯弯曲曲烫成卷,染成酒红色。这种发型,这种发色虽然早已过时,却不得不承认配她依然很好看。

夜里拎着一大袋的食品上楼,有香烟,有啤酒,有零食。时常与她在楼梯口不期而遇,相互打量彼此手中的东西,发现大多都相同,便会心一笑。

她说,原来你喜欢抽万宝路。我说,是啊,就像你喜欢抽红双喜那般。

后来,发现她时常都是一睡一个白天。暮色四合时,才出现在阳台上,坐在摇椅上抽烟、喝茶、听音乐

我问她,都不需要工作么?她说,存了一些钱,索性便辞了工作。倒是你,整日早出晚归,不觉辛苦么?

 

 

声控灯

 

晚上回家的时候,喜欢一口气咚咚咚地跑上三楼。

声控灯会逐层亮起,如果不亮那就一定是坏了。从不敲门也不按门铃,大声喊着我回来了。

她早早便打开房门,说别喊了,你的脚步声还在一楼时就听得到。

以前总以为,时常坏掉的声控灯,是由物业公司来修理的。后来才知道,原来一直都是这位芳邻在负责。

她说,不就是换个灯泡的事情么,我一个人就可以搞定。

 

 

麻辣烫

 

早晨上班的时候,总是会看到街边,有人推着简易餐车,锅中热气腾腾,里面煮满各种食物,丸子、豆腐、蘑菇、菠菜,用竹签穿成串。

时常有晨起的学生,三五成群围在一起,叽叽喳喳嚷着,我的那份不放辣椒,我的那份要多放些汤。

我是从没有吃过这样的食物的,她这样说。

站在街边,清晨的风很冷。我说,今天就教会你怎样吃“麻辣烫”,不用筷子而用竹签叉着吃,边走边吃都没关系。

她说,会不会太不雅观。我说,不会,这跟你坐在西餐厅中用刀叉吃牛排是一个样的。

她笑了,说第一次知道,吃“麻辣烫”原来这样方便。可以一边吃一边逛街,也可以坐在车上吃,吃完后找个垃圾桶将纸杯一丢即可。

 

 

火锅

 

周末的时候,会心血来潮萌生一起做饭吃的念头,有时在她家,有时在我家。

最常吃的是火锅,拿出电磁炉与平底锅,往锅里注满清水,丢进切好的西红柿与柠檬片,加入红枣、枸杞、葱段,然后将冰箱中所有可以吃的的食材,丢在沸水中煮,最后用四川麻辣酱料蘸着吃。

她喝酒时喜欢加冰块,不管天气再冷,不管是啤酒还是红酒,甚至饮料里也要加冰。

看着她将啤酒一饮而尽,将没有完全融化的冰块用牙齿嚼得嘎嘣响。我说没有冰块了,需要再去做点儿。从冰箱中拿出制冰器,仔细清洗干净,然后将温水倒进塑料小格子中,小心奕奕端着,慢慢放进冰箱冷冻室中的冷冻层,尽量不让水溢出来。

她尾随我来到厨房,问还有酒吗,还有吃的吗,这个时候还是觉得饿。

我说,冰箱里还有几根黄瓜,酒柜里还有一瓶红酒,茶几上还有从“麦当劳”带回来的吃剩下的薯条,除此之外就只有几支棒棒糖了。

她倒也不介意,将黄瓜切成段,盛在盘子里,就着红酒喝。

夜里醒来时,发现电磁炉上的锅中,还在咕嘟嘟地翻滚着热汤,里面残留几片翠绿的菜叶。

 

 

咖喱饭

 

天气愈渐寒冷的时候,我爱上了吃咖喱饭。

从超市购买来“百梦多”咖喱,将洋葱、胡萝卜与牛肉炒熟,再蒸上一大锅米饭,用保鲜盒盛放起来,夜里饿了便可以用微波炉热了吃。

敲响对面的房门,长时间都却没人应门。心想许是她已喝醉到不省人事,索性便将咖喱饭放在门口,这样明早出门她一定会看到。

隔日清晨,发现碗筷杯碟依旧放置原位,原封不动的模样。

又隔一日,我揭去盘子上的保鲜膜,将盘中的食物统统倒进垃圾桶。

一星期后,看到一群男人在对门进进出出。我问,你们做什么呢?有个男人应到,装修新房的。

 

 

灰色城市

 

记得不管时间多晚,她都要坐在镜子前,花费很长的时间卸妆。

我在身上搭一条羊绒毯,蜷缩在沙发上读杜拉斯的书,听她讲一些没头没尾的话语。

她说,我花费了半年多的时间,才适应了这些。卸妆水把眼泪弄出来的刺痛感,扯假睫毛时把真睫毛撕扯下来的痛感,高跟鞋把脚后跟磨出水泡的痛感,还有将自己省吃俭用辛辛苦苦赚来的钱,用来买一瓶香水、一个包包、一支口红、一条满是破洞的牛仔裤时的心痛感。

我说,如果你企图融入一个城市,融入一个群体,便必将要承受它们随之带来的兴奋与恐惧。毕竟没有繁华的丝,便织不出一个华丽的茧。

她问我,整日早出晚归,不觉辛苦么?

我说,对于失去梦想的人,朝九晚五并不辛苦,只是一种归宿而已。

 

对面搬来了新邻居。这个时候,我开始尝试戒烟戒酒。

傍晚时分,带上钥匙和零钱,锁好房门下楼,走出小区后左转,然后沿着街道一路走下去。

耳中插着耳机,将音量调到最大,循环播放同一首歌曲,有时是刺猬乐队的“金色年华无限感伤”,有时是新香水乐队的“卡西莫多的照片”。

途中,会先路过一所学校,然后是一个广场,一家书店,一家亨达利眼镜店。经过两个十字路口,便是繁华的闹区,布满大大小小的时装店,从不做停留,继续走下去。街道的尽头便是城市中最大的超市,需要在里面逗留很久,楼上楼下来回往复转上很多圈,才会发现外面的天色完全暗下来。

回途中,大多时候依旧选择步行。除非因为买了太多东西而不堪重负,不得不打车返回。

站在小区楼下,仰起脸看各家窗口亮起的灯火。然后,从中分辨出属于自己的那扇窗,那盏灯。

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这座城市,我会想到很多。繁华,拥挤,颓靡,淡漠,孤独,暧昧。

如果,非要用一种颜色来形容这座城市,我一定会选择,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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