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外话:
我知道,夏天快要来了。我一直盼望着每个夏天的来临,去寄存那一袭华丽的哀怨给这个烂漫的季节,你住的城市冬天没有雪,于是我喜欢了夏天。
喜欢夏天,才喜欢上了“燥”这个字。每逢夏日,我们一起躲在空调屋里朝窗外看那些烈日炎炎下你来我往的路人,被这个城市的阳光明媚的东躲西藏,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住的城市飘了雪,我不确定会不会开始讨厌空调屋外的糜烂着“燥”味道的阳光。
那年,他住的城市满城飘雪,从此,我在的城市,夏天再没有他。
时间都只是站在个体视角上的一种错觉,就像想念你一样,我很想念他。
几天前,突发奇想的在博客写了几篇长文,慢慢的,我开始觉得越来越神经质似的肆无忌惮,内心的蠢蠢欲动总让我想把密封起来的过往拿出来数落一番。很多人问我,那些写出来的东西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也有人开始关心后来我怎么样了。我想了很多个晚上,在纸上写了一句话:这个世界有很多难以言传的东西,需要蒙娜丽莎眼睛式的传递。我很好,仅此而已。
关于叶梓,想说的太多,只能寄希望于以后还有精力去挖掘我们之间的那些个过往,所以,我不确定故事是不是真的有结局,即便是有,那也只是一句状态所能表达出的东西。时间的年岁我执拗不过,所以越老越糊涂的趋势我改变不了。
那晚从酒吧出来,我的朋友载我回家,我感受到这个城市生活的行色匆匆和纸醉金迷。或许我们本身就是生活在一个红烧速食的年代,在麻辣快感和麻木不仁中默然前行,对他人,更是对自己。在深夜中买醉不归,在无聊的空虚里有家难回,在灯红酒绿中睁着我们孤独的狼眼不停梭巡,即便左拥右揽,而四周环伺,心中充斥的依然是无边的寂寞黑洞与欲望渊薮。
我时常想,当我被内心的闪电与暴虐的狂喜追逐,当我了解了那万事万物的无辜,是谁让我如此感动匍匐生灵的脚下,一杯一杯,大口大口干掉那一打一打的心碎。他说,你知道的,我尚性如花,但绝不低下。
泡馆是一种乐趣,就像泡吧会赶走忧郁。白天悠闲的时候我就会一直泡在馆里,挑自己喜欢看的书看,写自己喜欢写的字读。他说,性只如一朵小花,即便花色再悠扬、绚烂,也只是一只易于凋零的小夜曲。它不是你真正生命全然的盛开,更不是那整个花园的喷薄绽放。但是,没有性,你只是压抑着,又没能以其他的方式启蒙你的意识,那就如同种子无法发芽,永远也不会开花。于是,我们只能做朋友。
我们都以为长大以后就能真正的永远相伴,于是不惜一切代价的拼命成长,但是当真的长到足以告别青春时,才突然发现,原来长大只会让我们分离。
于是,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相忘也忘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