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关于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知识。它让我懂得了爱护公物不仅是我们成长为一个合格公民的标志,而且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严重破坏公物是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惩戒。陶铸先生曾经说过:“一个人有了崇高的伟大的理想,还一定要有高尚的情操。没有高尚的情操,再崇高伟大的理想也是不能达到的。” 法律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便利:合同使双方的意见达成一致、界碑是国与国之间领土界限的标志……如果没有法律,人们就会缺乏信任感和安全感。 法律和我们的日常生活也是息息相关的。它可以约束我们身边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例如:电梯人满、仍往里挤、高层住户往下扔东西、有人携带液化石油气罐上公交车、酒后驾驶等。公共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维护公共安全。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未成年人应向娱乐场所所说“不”。因为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等各个方面的发育不成熟,缺乏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所以我们国家采取家庭、学校和社会保护三者结合的立体保护方式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保证成年人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法律让我们注重行为养成,培养法治意识,关注生活中的法律事件,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自觉成为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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