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我才发现,我们班的一个相貌平平的男孩,他的内心充实着多么渊博的知识。
刚开学不久时,同学们都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偏见与不满。再加上,军训时出了点小意外,我们更不会理他了。就这样我们就一直保持着陌生人的关系。即使有困难也不会互相求助。
但自从老师把他的随笔当范文给我们品析后,我对他的厌倦感就减少了一半多。
他随笔写得很不错,他用了许多优美的语句,写出来极其生动、细腻。我能说班上的同学大多都写不出来这种优美的文章。我开始有些佩服他,但是厌倦感始终没有退掉。
直到今天,我终于不再讨厌他,反而多了一丝好感。我大概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改变对他的看法。
每个星期一的课外书推荐活动,我都特别希望抽到的是他。我想应该是因为我太想了解这位有内涵的男孩了吧!
今天,我特意关注了他下课时间的一举一动。除了研究数学题和收小组的本子,余下时间则用于看书。他几乎是没有空闲时间的。
他每天都会着了魔似的看着小说一章又一章。我羡慕他读书的快节奏,可谁又能想得到他曾是多么认真地看过连环画?
书有一种魔力,它会使人走火入魔。不过并不会对读者有害。相反,书会让读者更赋有才华。当你发现文字的魅力时,它便会拥有磁铁般的磁力,此时你也会成为一块磁铁。两两相吸,不会分开。
初一: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