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罢,不记得也罢, 多年之前,我曾见过你。 那是在纽约,生物系实验室,我是你的同学。 还记得你的模样, 虽不愿说的直白, 但那俊俏白皙的脸,那属于亚洲的脸, 让我感受到了家的味道。 我大声地叫着你的名字, “子谦!子谦!” 也不愿直说, 但你的成绩,确实是最烂的。 多年不见你还好么? 嗯。你这么说着,随后和我道了别。 联系方式没有留下。 再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 我们逃课去吃一家火锅店。 我们因为谁来买单。 吵了起来。 从此,我们成了知心友。 从此以后,你毕了业,在洛杉矶一所大学当助教。 从此,直至今日,终于再见。 却匆匆分别, 是夜,我感慨万千。 “你还会回来么?子谦?” “会吧,等我在洛杉矶的工作稳定之后。” 于是,永不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