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是某“汽车超载记录器”原理图。控制电路中,电源电压U=6V,压敏

(2)U=IR,当电流一定时,导体两端的电压跟它的电阻成正比。不能说成导体的电阻一定时导体两端的电压与通过的电流成正比,因为电压是形成电流的原因。电压的大小由电源决定,跟I、R无关,此式在计算比值时成立,不存在任何物理意义。

(3)R=U/I,此公式也是一个量变式,不存在任何物理意义。不能误认为导体的电阻跟导体两端的电压成正比,跟导体中的电流成反比。公式中的I、U、R都要用国际单位,即电流的单位为安培,符号A;电压的单位为伏特,符号V;电阻的单位为欧姆,符号Ω。

3.要明白定律的适用范围

(1)定律只适用于金属导电和液体导电,对于气体、半导体导电一般不适用。

(2)定律只适用于纯电阻电路。如:电路中只接有电阻器、电热器、白炽灯等用电器的电路。对于非纯电阻电路,如:电动机电路、日光灯电路等,则不能直接应用。

4.要理解欧姆定律的注意事项

(1)物理量的同一性。叙述欧姆定律时,在两个 “跟”字后面都强调了“这段导体”四个字,它是指对电路中同一导体或同一电路而言。所以在运用欧姆定律I=U/R等进行计算时,必须注意同一性,即I、R、U必须是 同一导体或同一段电路中的物理量。在表示I、U、R 时,注意脚标的一一对应。

(2)物理量的同时性。由于电路的连接方式发生改变,开关的断开或闭合,或滑动变阻器滑片的左右移动都可能使电路中总电阻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引起电路中电流和各部分电阻两端的电压发生变化。因此,必须注意在同一时刻、同一过程中的电压、电阻与电流的相互对应,不可将前后过程的I、R、U随意混用。

欧姆定律知识框架:

欧姆定律知识框架

欧姆定律解题技巧

根据串、并联电路的特点和欧姆定律的公式可进行有关计算。

解题的方法是:

(1)根据题意画出电路图,看清电路的组成(串联还是并联);

(2)明确题目给出的已知条件与未知条件,并在电路图上标明;

(3)针对电路特点依据欧姆定律进行分析;

(4)列式解答。

考点名称:惯性的危害和利用

惯性的危害:
1.汽车刹车时,由于惯性,向前滑行一段距离,造成交通事故。
2.汽车刹车时,由于人的惯性,公交车里的人会向前倾倒。
3.人在快速奔跑时,脚被树枝等绊住后摔倒。

惯性的利用:
1、用手向地上洒水时,手撩起水向前运动,当手停止运动后,由于惯性,手带起的水仍要继续向前运动,所以就被洒出去;
2、在跳远比赛时,运动员跳起后,由于惯性,在空中仍保持一定的速度继续向前运动.最后落在前方;
3、汽车快到达终点时,熄火后由于惯性仍能前进一段距离,这样可以节省汽油;
人骑车也是一样,当自行车运动起来后,人停止蹬车,自行车仍会向前运动一段距离,并不会立即停下等,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些都是惯性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

惯性的现象:
1、踩了刹车不可能立刻停住。
原因:速度降到0是要有过程的,瞬间速度降为0,则刹车力为无穷大,不符合自然规律。

2、用棍子敲打悬挂的被子,可以除掉一些被子上的灰尘。
原因:棍子敲打在被子上,给被子一个冲量(短时间内的大加速度),被子的移动速度很快。但由于灰尘是附着在被子上的,被子不可能给灰尘那么大的加速度,所以部分灰尘与被子脱离。

3、落在一起的几个象棋子,用尺子迅速打跑最下面的一个,上面的棋子几乎还是整齐落在一起的。
原因:2中原因类似

4、停电后,风扇的叶片还要继续旋转一段时间。
原因:1中原因类似。需要靠摩擦力使叶片转动速度减小到0。

5、平时我们拍打身上的灰尘、抖落伞上的雨珠……

对惯性理解的误区有哪些:
误区之一:运动的物体有惯性,静止的物体没有惯性
有的同学观察到行驶着的汽车或火车,遇到紧急情况突然刹车时,不能立即停止,总要向前运动一段距离才停下,认识到这是汽车、火车具有惯性的表现;而静止在那儿的汽车、火车总静止在那儿,永远也不会自己突然运动起来,根本看不出它们有什么“惯性”。 事实上,静止的物体总要保持静止(反抗从静到动),运动的物体总要保持运动(反抗从动到静),恰恰就是物体具有惯性的体现。
所以说,一切物体在任何时候、任何运动状态下都有惯性。

误区之二:运动速度大的物体惯性大
同一个物体速度大时比速度小时更难停下来,这使许多同学产生“速度大的物体惯性大”的错误认识。若从这个认识进行推理,岂不要得到“速度小惯性小,速度为零惯性消失”的荒谬结论来吗?事实上,惯性的大小与物体运动速度大小无关,它只与物体的质量大小有关,质量越大的物体惯性越大,如静止的篮球比静止的汽车容易运动起来;具有相同速度的篮球和汽车,篮球比汽车更容易停下来。

误区之三:“惯性”就是“惯性定律”
惯性定律(即牛顿第一定律)指出了物体在不受任何外力作用时所处的运动状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这是物体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具有惯性的表现;而惯性是物体本身固有的一种属性,它跟物体受不受外力无关。

误区之四:重力越小,惯性越小;物体处于失重状态时,惯性消失
我们知道,地面附近的物体所受重力大小与其质量大小成正比,质量越大的物体重力越大。有的同学就认为,物体的质量越大惯性越大,也可以说成物体的重力越大惯性越大,进而推出:物体的重力越小惯性越小,重力为零惯性消失。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推想。
例如,月球表面的引力只有地球的六分之一,宇航员在月球上即使背上一个质量很大的背包也感不到沉重,但走起路来却要十分小心,不能突然移动或突然停止。因为背包的重力小了,但惯性并没有减小(因背包的质量没有减小),质量很大的背包具有很大的惯性,当行走的宇航员突然停下来时,背包由于具有惯性将会继续向前运动,宇航员就会像地球上脚被东西绊了一样,向前倾倒。

误区之五:惯性是一种特殊的力
有的同学认为在水平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关闭发动机后仍能继续向前滑行,是因为汽车受到了惯性力的作用。这些同学之所以产生这种想法,是因为他们的头脑中有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思想,就是物体的运动需要力来维持。事实上,运动着的物体如果所受的一切外力同时消失,物体是不会停止运动的,而是以外力消失时刻的速度做匀速直线运动。这充分说明物体运动不需要任何外力来维持,这又是物体具有惯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