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篇有关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一校车与货车相撞交通事故的报导,请你、根据所学物理知识对交通安全提两点建议:甘肃省政府厅闻办通报,从庆阳市委外宣办获悉:2011年

首页 > 考试 > 物理 > 初中物理 > 惯性现象/2022-02-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 题目

以下是一篇有关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一校车与货车相撞交通事故的报导,请你、根据所学物理知识对交通安全提两点建议:
甘肃省政府厅闻办通报,从庆阳市委外宣办获悉:2011年11月16上午9时15分,甘肃省正宁暴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向东西行驶的陕D-72231大翻斗运煤货车与一辆向西行驶的榆林子镇幼儿园接返校车相撞,当场致5人死亡,其中校车司机1名,幼儿园学生4名,在送往医院及抢救过程中因伤势过重,死亡15人(老师1名,学生14名).经初步调查,该校车相关手续合法,荷载9人,实载64人,属严重超载.
建议(1):______
建议(2):______.

◎ 答案

有上述事例可知:物体由于惯性要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司机和乘客与车一起运动,当车突然停止,司机和乘客由于惯性要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容易冲出车外发生事故,故司机和前排的乘客必须使用安全带;惯性的大小只与物体的质量有关,质量越大,惯性越大,故不能超载,不能超速.
故答案为:(1)司机或前排乘客应系安全带;(2)不超载,不超速.

◎ 解析

“略”

◎ 知识点

    专家分析,试题“以下是一篇有关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一校车与货车相撞交通事故的报导,请你、根据所学物理知识对交通安全提两点建议:甘肃省政府厅闻办通报,从庆阳市委外宣办获悉:2011年…”主要考查了你对  【增大和减少压强的办法】,【惯性现象】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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