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笔记
百科小知识动物母海象及母企鹅从海中带回食物,很多小海象及小企鹅会过来讨食,但母亲只喂养自己的子女,而将其他乞食者赶开。不过如果小海象或小企鹅不幸在哺育期间死亡或走失,母海象及母企鹅有时就会将它们的母爱转移到其他嗷嗷待哺的孤雏身上,形同“认养”。但有些动物,譬如母羊,即使自己的小羊死后,也不愿将多余的奶水哺育别的孤羔。牧羊人于是想出一个办法,将死掉小羊的皮毛剪下来,绑在失母的羊孤儿身上,母羊看到亡儿的皮毛,以为是自己的子女,或者是“睹物思情”,因而母性大发,会开始照顾失母的孤儿。
笔记:要爱别人的子女如同自己的子女并不容易,亲情虽然自私,但却是博爱的基础。我们关心希望工程,关心失学的孩子,关心灾后的孤儿,这就是博爱。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披着人皮的人,我们披着能被别人被领导“睹物思情”的人皮,披着别人希望你应该这样应该那样的人皮,目的只有一个:更好的生存。
在乡下,常可见水牛的背上栖息着白鹭鸶,两者成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牛靠鹭鸶驱赶身上的蚊虫,而鹭鸶则扑食牛身上的寄生虫及草中被牛惊扰而跑出的小虫。但如果鹭鸶太多,就会发生“抢地盘”的情形,一只鹭鸶会将一头牛视为它的“流动性地盘”,牛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有时候,两只鹭鸶共同“享有”一头牛,一只占有牛的左侧,一只则占有牛的右侧,当别的鹭鸶想来分一杯羹时,它们就会将它赶走。但这种“地盘关系”只是“一日情”,第二天一早,每只鹭鸶又要重新去寻找牛(不一定是昨天那一头),捷足先登抢占地盘。
笔记:许多社会人际关系如牛与鹭鸶,人与人之间互利共生,人人都在争分夺秒地确定自己的生活空间,不时出现“地盘之争”,这是商品社会生存的手段之一吧。
北澳大利亚的野生水牛,原是一种温驯、好奇而可亲的动物,除非受到惊吓,否则会让闯人者靠近离它们一百尺的地方相安无事。但自从人类开始大量猎杀野生动物后,水牛学会了防范人类,现在一看到人类(特别是带枪的)出现在半里外,甚至只听到人声,它们就开始逃跑,以躲过可能的一劫。但对于加拉巴哥群岛的海狮来说,尽管能迅速地逃离海中敌人的魔掌,然而也。许从未在陆地上有过敌我关系的
缘故,竟难以明白人类是它们新生的敌人这回事,所以即使同伴成千上百地被人类捕杀,它们也不晓得“走为上策”,结果很多岛上的海狮都绝种了。
笔记:无法认知、学习新东西,在被淘汰出局时,可能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在政治舞台上,屡见自己被出卖了,还帮着数钞票,好像看连续剧时,全国观众都知道凶手是谁,但剧中人自己就是不知道。
绝大多数动物都有领域感,地位越尊贵的,所拥有的空间就越大。很多动物学家都认为,维护自己的领域是动物的一种本能。譬如当你闯进一个鸡舍时,所有的鸡可能会向后退到某个角落,但原来的领域关系却因拥挤而受到破坏,于是地位尊贵的公鸡即前后左右乱啄,要它的同伴离它远一点,试图保有自己较大的私人空间。更妙的是,有人将几只雄火鸡放到一个过小的鸡舍里,使它们再怎么争斗,都无法获得足够的私有空间。最后火鸡们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所有的雄火鸡围成一个圆圈站立,每只鸡的脸都朝外面,因为只有这样,在自己眼前才没有碍眼的家伙。
笔记:人也有像火鸡一样的领域感和对策,譬如在过度拥挤的公车内,大家都尽量往边站,而且脸都朝着窗外。中国的人口现状让我们四周充满拥挤的同类,由此带来的对周围及现状的冷漠,这也许是有些国人麻木的原因之一。
海参是一种棘皮动物,圆筒形的身体一根肠子通到底,身体一端的开口处是嘴,另一端的开口处是肛门,中间是一些可作消化及呼吸作用的管子。海参自卫的方法非常特别,当它被人类捉住时,会把体内又黏又湿的管线及杂七杂八的东西从肛门喷出来,缠到人的手指上。当你还来不及“脱手”时,海参就乘机溜走了。碰到螃蟹前来招惹或大敌压境时,它也同样“弃甲曳兵”而逃。排出黏稠成团的内脏器官,让人“惨不忍睹”,而它却能“无脏一身轻”地从容脱险离去。只要经过几个礼拜,海参就可以重新长出一套新的引擎来。
笔记:壮士断臂自有其美。“舍”方能“得”。海参“能舍”人之“难舍”者,无他,因为它“能得”人之“难得”。不居名,才能自由思考;不眷恋权势,才能真正为社会做一番贡献;不受成见欲念束缚,才能求得真知灼见、正直之言语、端正之品行、平和之情怀、安定之心念。空,能避免执著迷陷于名利、权势、欲望、成见之中,使生活过得更充实积极而有朝气。
我们常用“马不知脸长”这句话来揶揄某些人不晓得自己的缺点。的确马脸是太长了一点,但这绝非它的缺点,而是身为草原动物不得已的“造型设计”,甚至可以说是它的优点。原始马的脸并没有这么长,但为了能更有效地咀嚼粗糙的草料,而必须逐渐加大、加长它的臼齿,结果牙床就变得很长。另外,在空旷,的草原上低头吃草之际,要想同时注意草顶上的远方动静,防范天敌突袭,眼睛长在头上愈高处就愈有利。眼睛长高和臼齿加长,都需要多余的空间,结果马脸就变长了;或者说具有长脸基因的马获得生存上的优势,而被保存、遗传了下来。
笔记:凡事效用第一,美观第二。选购刀具时,锋利第一,文饰其次。生物器官的进化,只考虑搭配环境的实用。马不知脸长,人就知道自己脚大?人的五官、身材之美丑,就立体几何学言,只不过是所占空间之不同而已。还是生存健康最重要。当然差距也不能太离谱,“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在欧洲一些大城市的广场,经常可以看到鸽子在空中盘旋或在地上溜达,这些鸽子是半野生的,它们的祖先原是生活在海边悬崖的岩鸽,在五千年前,为食其肉而开始被人饲养,人类将它们养在鸽舍里。后来,有一些在城市中流浪,过自由的生活,并和城市中的野鸟杂交,而产生了与岩鸽在外形上稍有不同的新品种。但它们仍保留祖先的某些习性,譬如喜欢在古堡或哥特式建筑墙壁的突出部分或裂缝里筑巢,就像爱尔兰和苏格兰的野生岩鸽于海崖的突出部分或裂缝里造窝一样。而原来在空树身内筑巢的褐雨燕,在移居都市后,也选择在烟囱里筑巢。
笔记:一万年前,人类住在天然岩洞里,文明驯化后,还是喜欢住在四方形的水泥洞里,看来这种怀旧的幽思会伴随人类长期存在。
有着巨大鸟喙的非洲犀鸟,生活于密林中,以水果为主食。它们婚配是标准的一夫一妻制,终生不换配偶。犀鸟的巢多半筑在离地面很高的空洞树干内·。在交配之后,雄鸟会衔来泥土将鸟巢的人口封闭,只留下一个能给雌鸟送进食物的小洞(洞口的大小只等于雌鸟能伸出喙尖的空隙)。从产卵、孵蛋到幼雏出生,直至将它喂养到半成熟的阶段,雌鸟都困在这近乎密闭的狭小空间内(有的长达几个月),惟一的期待就是在外的雄鸟能平安无事,’定期补给食物。到雏鸟长得差不多时,才由雄鸟(或雌鸟自行)’啄开泥堵,此时雌鸟始能重见天日。
笔记:犀鸟虽是平等互助的恩爱夫妻,但还是以雌鸟甘心过禁闭的生活为前提。当然雄鸟的忠贞不二,更是可圈可点。人间的某些恩爱夫妻不正也是如此吗?
企鹅的模样,就像个穿着大礼服的绅士。它们不仅长相像人,而且某些行为也与人类非常类似:“婴儿阶段”的小企鹅由父母寸步不离地轮流照顾,但到了“幼儿阶段”,则被父母送到一个类似“托儿所”的地方,和其他小企鹅在一起,由几只未婚的年轻企鹅守护、照顾。父母双双外出“上班”——到海里找食物,找够了食物,再回到“托儿所”外,只要轻叫一声,小企鹅就急忙地从“托儿所”里跑出来,跟着父母离去。父母再把食物从口里吐出,送到小企鹅的口中。如果是“托儿所”里别的“小朋友”跟出来求食,大企鹅则会将它踢开。
笔记:企鹅是为了觅食,而不得不将儿女送到“托儿所”。人类将孩子送到托儿所难道也是为了觅食?
金丝雀是有名的歌手,它们虽天生有一副悦耳的歌喉,但必须在幼童的关键时刻,倾听、学习老歌手的歌,长大后才能有动听的歌声。歌声悦耳的鸟类,羽毛的色泽通常不鲜艳。金丝雀的羽毛本来也是比麻雀更不起眼的黄褐色,但当被饲养为观赏鸟后,除了歌声“赏心”之外,还要外形“悦目”,于是人类即动脑筋“改良”它们的“品种”,而产生了乳白、金黄、艳红等羽色鲜丽的新品种。但这种改良并非改变其遗传基因,而是脂粉敷面的整容,即它们羽毛的色彩主要来自吃含有色素的饲料,如果不吃这种饲料,羽毛就会褪色。
笔记:在人类社会,有着悦耳歌喉但却容貌欠佳的歌手,为了票房,通常也需要类似金丝雀的“整容”。有人说张学友不够帅,但歌喉太好了,都只记住他的歌;也有一些略有姿色的艺人,不但唱不好,而且甚至只会一首歌,日久色衰,就不见了。
人不能致力于发挥自己的长处,而着力掩饰自身的短处,真是害了自己,最后空手未得,后悔一生。小到个人,大到民族,皆需警惕。
马在人类的战争史及交通史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马的原产地是美洲,在远古时代,它们即越过白令海峡(当它干枯时)来到亚洲,并向东半球扩散,在欧亚大陆及非洲,进化成马、斑马和驴三类族群,大量繁衍。为了适应环境,它们的染色体起了变化,离白令海峡越近的,染色体变化越大;离白令海峡较远的,染色体则变化越小(为了适应较多的环境变迁,较少的染色体融合在一起)。美洲虽然发现很多原始马的化石,但在欧洲人抵达前,马已在美洲绝迹;美国西部牛仔所骑的马,是西班牙人在三百年前从欧洲载运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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