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守则

教育法规
首页 > 教师 > 教师分享/2011-07-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教育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原来沿用了二十多年的《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及沿用了十几年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出了调减与补充,修订后的《守则》与《规范》将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为此,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及中小学生学习,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实施。
  据了解,原来的《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分别是1981年、1991年、1994年发布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原来的中小学生《守则》和《规范》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对中小学生的要求,为此,教育部组织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来的中小学生《守则》和《规范》进行了首次修订。
  修订后,原来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成为《中小学生守则》,共10条。合并后的《中小学生守则》仍然保留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等内容;增加了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珍爱生命、注意安全、互助合作、关心他人、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等一些具有时代特征的内容;同时调整了部分内容,如将“遵守公共秩序”调整为“遵守社会公德”,将“遵守国家法律”改为“遵守法律法规”,将“诚实谦虚”改为“诚实守信”等。同时,为了突出《守则》的原则性,将一些具体的行为要求列到了《规范》中去。
  修订后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仍为20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仍为40条,与《守则》相比,《规范》更加注重具体性和可操作性。除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外,对照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增加了一些符合时代特征的内容,如对中小学生在诚实守信、加强实践、合作意识、创新意识、网络文明、安全自护、远离毒品、心理健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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