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董存瑞首任班长的老汉告质疑媒体

长春版小学语文四年级下册

  大洋网讯 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在我国家喻户晓。五十多年后,围绕究竟谁是首任“董存瑞班”的班长问题,引发了一桩“名誉侵权”官司——一位7旬老汉因为新闻媒体质疑他的“首任”资格,而将6家报刊告上了法庭,索要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今天,河北省丰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这位原告名叫于金山,是河北省丰宁县农民,今年七十多岁。1997年5月7日,河北省
  内某日报用整版篇幅报道了于金山掩护董存瑞炸碉堡等感人事迹,董存瑞班“首任班长”被“发现”的消息,在全国引起轰动,稍后,至少有五十家报刊报道了他的“事迹”。从此,他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两年后,《沈阳日报》、《生活时报》、《新民周刊》杂志、《大河报》、《成都商报》、《中华时报》对于金山的“首任”资格提出质疑,斥责他“造假”、“蒙人”。《沈阳日报》是这桩官司的“始作俑者”,也是该案的第一被告。1999年5月31日,该报发表了记者李作明采写的长篇通讯———《“董存瑞班首任班长”,你为什么要蒙人》。之后,《生活时报》、《新民周刊》等媒体纷纷发表相关文章或转载该文。

  据《沈阳日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于金山的出名起因,竟然是5袋玉米。二十多年前人民公社解体时,于金山分到了210元债务。丰宁县土城子镇信用社每次到于家催收,他都以“家里穷,没有钱还”为由,拒不偿还。1997年3月(即于金山出名前两个月),信用社又一次到于家催款时,发现了5袋玉米,想拿走顶债。这时,于金山急了,说:这是我家的救命粮,谁也不能动!我是董存瑞的战友,你们把粮食拿走,我要找政府告状。随后,他讲起自己如何掩护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关于董存瑞的故事,多少年来一直被收进小学课本。在课本中,掩护他的是一名叫郅顺义的战士(退休前为副师级干部)。现在,突然出了一个无名英雄,使得几位催款员极为敬佩。随后,他们向当地一家日报写了稿件,报社两名记者根据这条线索,进行了一番采访,发表了长篇通讯《青山默默仍巍然———董存瑞的亲密战友、董存瑞班首任班长于金山寻访记》。2000年2月21日,《解放军报》发表了6位董存瑞生前战友的诉说———《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对于于金山掩护董存瑞炸碉堡、在董炸碉堡时忘了向他扔火药支架,以及陪董存瑞回家探亲、董存瑞介绍他入党等等细节,6战友都提出了质疑。在文中,他们还揭露了一位假冒的“董存瑞的连长”。
  于金山在参加今天的诉讼时,特意穿了一身黄军装,胸前戴着5枚纪念章。这位七旬老人,左眼已近乎失明。据老人介绍,他1947年入伍,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在多次战斗中立过4次大功(在有关档案中记载,他参加过12次战斗,立过4次小功)。
  几家出庭的新闻单位的诉讼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首先对这位从枪林弹雨中走过的老战士表示敬意,但对他“董存瑞班首任班长”的资格,却予以否定。这也是庭审中争论的焦点所在。
  于金山的代理人认为,他的“首任班长”资格是不争的事实,并出示了8份人证。这些人证均为当时的普通战士,并且,有几位证人没有任何档案,也没有能证明曾经当过兵的文字记录。
  被告方则出示了比于金山更多的人证,他们大都是董存瑞生前部队的有关领导,另有几人为普通战士,他们的证词分别是:“于金山不是董存瑞班首任班长”,“董存瑞班首任班长是王士凯,不是于金山”,等等。
  被告方还出示了于金山的个人档案。档案上写明:于金山于1948年11月任班长。这比董存瑞牺牲的时间晚了半年。这是被告方否认于金山“首任资格”的最重要证据。

  于金山“出名”后,河北省隆化县民政局和董存瑞烈士陵园管理处,曾历时四个多月,先后到北京、河北等地调查了二十多位部队首长、董存瑞亲属及生前战友,他们均证明:于金山不是“董存瑞班”首任班长。《沈阳日报》记者李作明以这次调查为依据,并在采访了于金山之后写出长篇报道。
  在庭审中,被告还出示了一份1948年出版的《群众日报》的复印件,该报头版刊登了一篇消息“董存瑞班实地战评”,讲述在董存瑞牺牲后的第二天,董任班长的六班进行战斗总结时的情况,文中提到“六班副沈庆云”。在法庭上,于金山表示:他不认识沈庆云。
  今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本报将对该案追踪报道。(法制日报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