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向教材觅儿童——评析《勇敢的少年》

语文A版小学语文四年级上册

  课文
  课文《勇敢的少年》,载语文出版社小学四年级语文》上册,全文如下:
           27勇敢的少年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海面上乌云翻滚,狂风怒吼,一条渔船在巨浪中颠簸,船舱已经进水了。船员的生命危在旦夕。他们发出了紧急求援信号。救援队的队长听到了警报,火速召集自愿紧急救援队的成员,乘着划艇冲入了汹涌的海浪中。忧心忡忡的村民聚集在海边,他们每人举着一把提灯,盼望着救援队顺利返回。
  一个小时后,救援队的划艇终于冲破浓雾,向岸边驶来。大家喜出望外,欢呼着跑上前去,迎接自己的亲人。救援人员已经筋疲力尽了,一到海滩,就坐下起不来了。这时,救援队长大声说:“救援船太小,无法搭载所有遇险的人。现在还有一个人留在那儿,等待我们去救援。”
  刚才还欢欣鼓舞的人们,顿时又陷入了不安之中,才落下的心,又悬到了嗓子眼儿。这时,救援队长开始组织另一支自愿救援队伍,去搭救那个最后留下来的人。十六岁的汉斯自告奋勇报了名。他的母亲却抓着他的胳膊,用颤抖的声音说:“汉斯,你不要去。十年前,你的父亲就是在海滩中丧生的。半年前,你哥哥保罗也出了海,到现在连一点儿消息也没有。孩子,你现在是我唯一的依靠了!求求你千万不要去!”
  看着母亲憔悴的面容和近乎哀求的眼神,汉斯心头一酸,泪水在眼中直打转。他强忍着泪水,坚定地对妈妈说:“妈妈,我必须走。您想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说‘我不能去,让别人去吧’,那情况将会怎样呢?您就让我去吧,这是我的义务。只要有人需要援助,我们就竭尽全力帮助他。”汉斯张开双臂,紧紧地拥抱了一下母亲,然后义无反顾地登上了救援队的划艇,冲入无边的黑暗。
  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汉斯的母亲焦急地翘首眺望着远处的海面,这一个多小时对她来说,真是太漫长了。终于,救援船再次冲破迷雾,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只见汉斯站在船头向岸上招手。人们向汉斯高声喊道:“汉斯,你们找到留下的人了吗?”
  汉斯高兴地大声回答:“我们找到他了。请告诉我妈妈,他就是我的哥哥保罗!”

  评析
  语文出版社小学四年级语文》上册,有一篇课文《勇敢的少年》,笔者认为这是一篇很有点问题的文章。
  一、文章逻辑——汉斯是少年吗?
  作为救援队队员,按常理,汉斯是参加了第一次救援行动的,缘何没有早知道遇险人员中有自己的哥哥?汉斯的母亲既然如此焦急,为什么没有一直等在岸边,却要借他人之口来告之被救者是汉斯的哥哥保罗?还有,自愿救援队伍,允许未成年人(16岁的汉斯)参加吗?
  稍作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编者在汉斯的十六岁这个年龄的设定上是煞费苦心的:年龄小了,怎能说出那样一番合乎道德的话语?(“妈妈,我必须走。您想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说‘我不能去,让别人去吧’,那情况将会怎样呢?您就让我去吧,这是我的义务。只要有人需要援助,我们就竭尽全力帮助他。”)年龄大了,却又不是“少年”的勇敢了。
  实际上,课文中这个年龄设定的矛盾依然没有处理好,特意查阅有关青少年年龄分段的资料,结果如下:
  1.各国都是以生理年龄作为界定未成年人的标准,但对具体年龄的规定不尽一致,多数国家都是以十八周岁作为未成年人的标准,且一般0—6岁是幼儿,6—12岁是儿童。
  2.我国学术界因对青少年的概念的不同解释而对青少年的年龄段各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心理学界一般把青年界定为13岁—25岁之间。人口学把15—25岁确定为青年。法学把18岁作为划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界限。社会学界甚至把35、40岁以内的人都归为青年人。目前共青团规定团员的年龄为14—28岁。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将青少年界定为14-28岁。
  3.我国发展心理学界一般把青少年期界定为11、12岁至17、18岁这一发展阶段,相当于中学教育阶段,其中11、12岁至14、15岁这一阶段称为少年期,又称青春期,14、15岁至17、18岁称为青年初期。
  也就是说,16岁是未成年人,但已经不是少年了。所以,即使汉斯的行为确实勇敢,16岁的他也不能称之为勇敢的“少年”。
  母亲阻拦汉斯出海的那段话(“汉斯,你不要去。十年前,你的父亲就是在海滩中丧生的。半年前,你哥哥保罗也出了海,到现在连一点儿消息也没有。孩子,你现在是我唯一的依靠了!求求你千万不要去!”)之最后一句,纯粹是中国式母亲的话语,可这位母亲却摊上了一个非中国儿子,看着是外国人的名字,骨子里的,却是中国式的唯道德论。再看看十六岁的汉斯对母亲所说的那段话(“妈妈,我必须走……”),典型的“大人写假小儿语来给真小孩读的”(林语堂《课儿小记》)——归根结底,这是写给四年级的儿童看的。
  二、文本主题——对四年级儿童讲见义勇为合适吗?
  毫无疑问,这篇文章的主题是“勇敢的少年”,但正如前面的分析所揭示的,16岁的汉斯已经不是少年了。而仅就“勇敢”二字来说,“勇敢”之意,可以有各种阐释,可以有多种表达,完全不必用未成年人参与紧急救援来表现。在很多危急场合,我们的社会并不提倡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未成年人,首先应该培养的是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护的本领,这早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这篇文章之所以拿“汉斯”(不是中国人)来说事,难道故事发生地所在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是“十六岁”?
  可以表现“少年勇敢”这一主题、能达到相同教学目标(三维目标)的素材,作为小学生课文,如果要从国内外经典童话故事和儿童文学作品中来选取,应该并不缺乏,大可不必生拉硬扯,用什么“汉斯”来凑合。
  况且,这课文还给小学生一个误导:“勇敢”是需要有当下的“回报”的——“他就是我的哥哥保罗!”如此结尾,表露出来的急功近利之心未免过于直白。有老师辩解说,这样结尾的戏剧性,正好揭示了“助人者自助”的主题,那么,我要说,能够表现“助人者自助”这一主题的材料,国内外经典童话故事和儿童文学作品中,难道就少吗?
  三、练习设计——是语文课,还是思品课?
  请看课文后的三个练习题:
  一是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二是读一读,体会带点词(只有“义务”一个词带点)的意思,并把这段话抄写下来——“妈妈,我必须走。您想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说‘我不能去,让别人去吧’,那情况将会怎样呢?您就让我去吧,这是我的义务。只要有人需要援助,我们就竭尽全力帮助他。”三是将母亲阻拦汉斯出海的过程改写成一组对话,再演一演。
  汉斯对母亲所说的那段话中没有一个生字词(虽然课后列出了八个),只有“竭尽全力”中的“竭”字注了音,而母亲阻拦汉斯出海的那一段话,只有一个生字词“难”。
  由三个练习题的设计,也不难看出编者看重的是什么了——脱不了“说教”。
  四、结论
  通过上面的分析,对此文作出下面的结论当不为过:
  其一,病态文本。这课文是用一个逻辑混乱的故事来承载了一个阐释得模糊的主题,审视全文,说教过重,用拔高的道德绑架儿童。
  其二,“三无”文章。课本没有提供文章的作者,没有来历,编者也不问真假。限于学识水平和阅读视野,我也未能考证出该文源自何处,出自哪个国家,只能猜想,这课文是从什么文学作品节选、改写而来(或者是已被多次改写),只是改写得未免有点蹩脚。
  将此文发到网络上,有老师评曰:“海面上乌云翻滚,狂风怒吼!一看到这种没有感情的,标准化的词语,就觉得生硬!”“这应该就是所谓的教材体课文了吧?”“写的什么呀?情节简单,事件发展迅速,典型的教训性课文。”“对于优秀的教师,不会因为那些蹩脚的教材而锁住自己的教育情思。”

  由来
  我校初等教育专业学生到小学实习,我到实习点校听课,其间听了一节四年级语文课,课文就是《勇敢的少年》。
  09年第2期的《读写月报·新教育》,集中刊发了第一线教育研究中心“小学语文教材中的母亲和母爱”专题研究小组的研究报告:《我有这样一个母亲》,报告将苏教版、北师大版、人教版三个小学语文教材版本中的课文和一线老师推荐的一些文章,作了一番点评,很是启人思路。
  09年7月,由“亲近母语”策划,七位不同学术背景的专家,从七个话题切入,探讨小学语文教材存在的问题。本次讨论形成了很多建设性的成果,对谈记录整理为《小学语文教材七人谈》一书,该书于2010年1月出版,也被赠送给了新任教育部长袁贵仁和全国30位教育厅长。
  遗憾的是,“小学语文教材中的母亲和母爱”专题研究小组和七人谈的专家,对我们湖南省使用的语文出版社的小学语文教材没有评及,一些新生代的语文名师,也极少发表有关语文出版社的小学语文课文的研讨文章,导致我们湖南省的小学语文老师抱怨上网查不到参考资料。
  《读写月报·新教育》杂志的启发,再加上阅读过王荣生教授的书,我多了一点审慎的眼光,以此观照,总觉得《勇敢的少年》一文有问题,如鲠在喉,于是有了上述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