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教为学”,语文课堂的“习得”之道小学语文-人教小学语文四年级课本
鲁迅先生在《人生识字糊涂始》一文中说过:“孩子们常常给我好教训,其一是学话。他们学话的时候,没有教师,没有语法教科书,没有字典,只是不断地听取、记住、分析、比较,终于懂得每个词的意义,到得两三岁,普通的简单的话大概能够懂,而且能够说了,也不大有错误。”确实,婴幼儿学口头语言,靠的竟不是系统的“教”,而只是在生活中自然地“习得”,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今天语文课堂的反思:老师分析得那么透,讲解得那么累,可为什么语文学习的效率如此不尽人意?学口头语言,即使是婴幼儿也可以“习得”,为什么学书面语言已有了口头语言的基础,反而不能让儿童自主“习得”?听了盛新凤老师的《半截蜡烛》,我似乎更相信当下小语课堂的基本教学模式亟需重构,完全应该从教师的所谓深度解读和过度讲析中解放出来,以实践取向,化教为学让学生自主习得。
习得的概念,本意应当指在非教学状态下(如在生活中),演习者在自然的、无意的、习练中获得相关知识和能力。如儿童获得母语(口头语言)的主要方式,便是在日常语言运用的场景中不知不觉地习染了语言。这种学习方式能不能部分地迁移于书面语言的学习之中呢?答案应当是肯定的。正如著名语文学家王力先生所认为:“西洋语言是法治的,中国语言是人治的。”这里的所谓“法治”,讲究的是规律和逻辑,大多需要通过“教”去认识和把握;所谓“人治”讲究的是直觉感悟,重要的是学习者反复习练。所以,从根本上说,学中国语文是可以少教或者不教的,语文可以“无师自通”应当是不少人的共识。
在盛新凤的课堂里,她尝试的正是更多地让学生去“习得”,当然教师也不是完全不教,只是在关键处点拨,这种点拨根本就不是由教师呈现主观的解读“给予”孩子,而只是一种“导”,如叶圣陶先生所解释:“导者,乃千方百计让学生自求得之,卒底于不待教师教授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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