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记》表达上的价值与改编的遗憾
长春版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一、结构上的绵密与呼应
全文紧扣题目《窃读记》,处处写窃读。
1-2自然段是进书店窃读前“我”的心理和状态,3-4自然段是窃读一本书的具体过程,5-9自然段是几种窃读情形的综合呈现,第10自然段是走出书店后“我”的心理和状态。
如果说3-4自然段和5-9自然段的特点是由点到面,让读者既看到“我”一次窃读的场景,也看到经历丰富的窃读史,那么1-2自然段和第10自然段则是很成功的首尾呼应。
其中3-4自然段展现了“我”读一本书的动作和窃读的心理,这是点,犹如电影镜头拉近,让读者聚焦到了一个场景上。5-9自然段是窃读面上的展现,分别呈现了换书店窃读、到顾客多的书店窃读、装作别人亲属窃读、下雨天窃读、想象吃饱饭舒适地坐下窃读、读得上瘾忘了时间的窃读等,好似电影镜头展开,接连交替出现了好几幕场景,让我们看到了“我”窃读经历的丰富、心理的变化。
说首尾呼应比较成功,是因为跟一般的呼应不同,这篇文有两层呼应。一层是进书店前和走出书店后,是书店这一地点的呼应:
●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低着头走出书店,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
还有一层,是进书店前“我”的心理和走出书店后“我”的心理的呼应: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二、第一人称方便展现细腻的心理动态
童话、寓言等一般是第三人称,第三人称便于掌控全局,但不利于展现人物心理。这跟第一人称正好相反。
小学生写作文,尤其是纪实类作文,喜欢用第一人称,老是“我我我”的,但往往只写“我”的动作,心理活动涉及到的比较少,即使涉及到了,也多半是大路货,都是别人用滥、用俗的。大路货的心理活动很难与读者产生心理共鸣。
好的心理活动贵在真实、贵在独特、贵在个人。林海音这里的活动都是真实的,都是独特的,都是个人的。达到了没这种经历的人写不成这种心理的境界,作者的“我”与读者的“我”,因为都是私人体验,所以容易产生心理共鸣。
试剖析文中“我”的心理: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就这一会儿,“我”的心理经历了好几重变化:惦记昨天读的书在哪里,看见挤满顾客自己窃读不容易被店家发现而安心,担忧那本书卖光。
因为“窃”,所以这些心理的话不能对人言,不能对人道,只能在自己心理一时喜一时忧。要是买,哪里会有这些呢。所以,用心理活动来展现“窃”,是非常合适的,作者是动了脑筋的。
类似这样的心理活动很多,课堂上可以让学生具体分析心里活动指向“我”的什么情绪: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喊着:“大些!再大些!”
●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一张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
……
三、改编后造成了以下地方有些问题
1.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因为前面一直没说别人会阻拦“我”看书,所以这段话出现有点突兀。这是因为删去了原文中的这部分:
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双巨掌,十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的整个:“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他们全部回过头来,面向着我。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脚跟后面紧跟着的是老板的冷笑:“不是一回了!”不是一回了?那口气对我还算是宽容的,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但我是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
有了这部分,窃读的艰难、委屈、喜悦、羞愧等心理才有更硬朗的底气。
2.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起来,我才发觉已经站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
前面既然说要换着书店读,要提防店主,这里又说读了两个读小时有点忘记时间,有点说不够去。原因也是因为删去了原文中一个重要的部分: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多么怕受人招待),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害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我看完了,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正因为有了一个善良店员的照顾,“我”才能安心读两个小时。这才能解释我读两个小时的酣畅淋漓。
再者,这里作者这样写,也是有意把善的因素写进来,给读者一个温暖。也把窃读从“我”的一己体验扩展到了社会。
3.我低着头走出书店,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总会想起”是说每次都想起,这明显是说谎。谁会老是想起别人的话呢?吃饱了没事干了。原文中是这样的:
我低着头走出去,黑色多皱的布裙被风吹开来,像一把支不开的破伞,可是我浑身都松快了。摸摸口袋里是一包忘记吃的花生米,我拿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因为受了善良店员的照顾,“忽然想起”国文先生的话,这才正常。
并且,作者结尾的话是“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从一个穷学生窃读的经历出发,得出了这样的感受,很有味道,也很温暖。说明,毕竟还是好人多,给了她善良和爱,否则一个穷学生是不会如此轻易的长期窃读的。
课文删掉了这个爱,不妥。
附课文:
窃读记
1 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的声音,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2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3 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着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
4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5 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6 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
7 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喊着:“大些!再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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