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百花园二》教学设计之一

语文S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下册

  学完了这单元的课文,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放学路上,我看着路边的车辆,眼前总浮现出课文《美丽的规则》中的所描写的场面,我现在还能背诵那句话“这是一个左右极不平衡的车道,一边是光光的马路,一边是密密麻麻的车子。”这的却是一种“最美丽的景观”,我不禁为那些遵守规则的人而感动,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这样,世界不就会变得更美好吗?
  2、分组合作交流。
  【首先在组内确定交流的重点内容是什么?然后回顾自己在学习课文的过程中,哪些人物给你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他的哪些地方使你最受感动?你受到了什么教育和启发?在组织交流的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密切结合课文内容,联系自己的生活和思想实际,说出自己真切的感受和体会。如果学生还愿意交流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和心得,比如文章的表达方法,词句的理解与积累等,也是可以的。】
  3、展示交流范例。
  二、阅读平台
  1、学生自读《女儿要投诉》。
  2、指名学生朗读,并评价。
  3、让学生提出疑惑的问题。
  4、说说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什么内容。
  《女儿要投诉》讲的是“我”和读小学的五年级的女儿到一家商城的顾客投诉室投诉的事情,表现了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赞扬了她的维权行为喝乐于体谅别人的精神。
  5、讨论和交流:你对这位小学生投诉的行为有什么看法?
  【让学生读出自己的感情,尊重学生独特的感受,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

                     第三课时

  教学内容:口语交际

  一、讨论案例
  一天放学后,初中生小明在校外遭到几名社会青年的勒索,他们强行将小明身上的钱抢走,并威胁小明以后每周一放学后都要交出20元钱,并不许告诉任何人,小明又气又怕,不知该怎么办……
  1、你认为小明可能会想出哪些对策?
  2、请你帮小明决定,应该选什么对策,不应该选什么对策,并分别说明理由。
  【对策:①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第二天把钱带来;②纠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进行报复;③去敲诈小学生,搞到钱后给他们;④向老师家长反映,或向学校领导求助;⑤打“110”报警,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⑥在被敲诈时,实施正当防卫。
  说理:如:笫一种,这种做法是错的,因为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不能忍气吞声,要用法律武器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如:笫五种,这种做法正确,因为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非法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自行报复,而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武器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二、导入话题
  通过刚才的讨论,我们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在你的身边(学校或社会),是否有过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发生?你是否见过侵害公民权益的事情?你见过或经历过维权守法的事情吗?当你面对这些事情时,你的感受是什么?今天,让我们以“维权守法小卫士”为主题开一次交流会吧!板书课题。
  三、活动建议
  阅读教材中“活动建议”部分,明确本次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1、选择一两件你见过或经历过的与维权守法相关的事情,回忆当时的情况和自己的感受。
  2、向同学讲述时,要运用法律知识,说明人物的所作所为维护或损害了谁的什么权益;维护或违反了哪方面的法律法规。
  3、听的同学可就所讲事件,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感受。
  4、大家讨论一下:怎样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一个“维权守法小卫士”?
  四、活动准备
  选择一两件自己见过或经历过的与维权守法相关的事情,并回忆当时的具体情况和自己的感受。(可列出简单的提纲)
  五、进行交流
  (1)讲述时,要运用法律知识,说明人物的所作所为维护或损害了谁的什么权益;维护或违反哪些方面的法律法规。
  (2)听了别人所讲的事情后,要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感受。
  【教师引导学生交流自己身边(学校或社会),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公民权益的事情以及见过或经历过维权守法的事情以及感受,从而增强法规、法制观念、自觉维权守法,提高口语交际的能力。】
  六、进行活动评价。
  (1)评价的要求。
  ①讲述的内容是否完整,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是否交代清楚;讲述的感受是否真实可信。
  ②交流时是否提出有法律的依据的见解,并是否用简单的事例加以说明。
  (2)进行评价。
  【小组成员要有分工,按秩序人人参与,人人评价。教师引导学生进行评价,看小组代表讲述的内容是否完整,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是否交代清楚,讲述的感受是否真实可信;交流时是否能提出有法律的依据的见解,并是否能用简单的事例加以说明。】
  七、拓展交流,深化交流主题。
  怎样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一个“维权守法小卫士”?
  (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第四、五课时

  教学内容:习作
  一、引入主题,明确习作要求
  1、上节的口语交际“维权守法小卫士”,你一定很受启发吧!这节课我们就来写一写自己身边(学校或社会),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公民权益的事情以及见过或经历过维权守法的事情以及感受吧!
  2、让学生阅读习作要求:
  课件出示本次习作的具体要求。
  ⑴、所写的一件事必须与规则有关,要表明与什么规则有关,这个规则在生活中有什么作用。
  ⑵写清楚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相关的人都做了什么。
  ⑶习作要写得真实而有条理,要如实的描述出自己的感受和别人对这件事的看法。
  ⑷在习作之前要列一个简要的提纲。习作之后要认真自我修改,还可以同学交换习作,互相修改。
  二、启发习作内容,感悟习作方法
  1、让学生说一说,想写身边的哪件事,为什么要写这件事。
  2、有位同学也写了有关规则与维权的一件事,请你们读一读,评一评。
  出示范文:
  维权小卫士
  今天,我们听说从12315来了几名阿姨来给我们做维权知识讲座。我们听了,可高兴了,兴奋了好几节课。早就听说12315为人民办了好几件好事,今天我终于能一睹维护消费者的卫士了。
  到了下午的第三节课,我们班准时打开了电视机,收看维权知识讲座。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位和蔼的12315的阿姨,她在电视当中仔仔细细地将消法的有关条例讲得一清二处,她还具体地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内容:
  (1)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3)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4)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5)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讲完了这些消费知识后,那位阿姨又讲了一些有关与消费的真实案例,让我们听了受益匪浅。过后,我们问了几个问题给那位阿姨,阿姨不厌其烦地一一给我们解答。事后,那位阿姨还将她的QQ号告诉了我们,以后,我们有哪些不懂的问题,都可以在QQ上向他们提出问题。
  维权知识讲座完毕了之后,我们五六年级的二十几名同学跟着12315的阿姨来到了天天惠,来进行实地考察,阿姨对我们说:“你们大家在这里检查检查,看看有没有三无产品。”“可什么是三无产品呀?”大家纷纷不解地问。“三无产品就是指:一、没有生产日期,二、没有保值期,三、没有生产厂家和生产地址!”阿姨耐心地解答着,大家点了点头,然后就走进超市,开始了搜寻。
  我找来找去,根据阿姨给我们的提示,我看了看榨菜,上面的保值期及生产厂家等,都写的一清二楚;我又去看了看水果罐头,可上面仍然找不出一丝破绽。我东找找,西查查,还是找不出三无产品……唉,现在的合法厂家实在太多了,连以前数不胜数的三无产品也找不出来了。
  虽然今天我没有找到三无产品,也没有完成阿姨布置的任务,但是,消费维权的宗旨不就是希望“天下无奸商”么?因此,我们还是欣慰地笑了。经过今天的维权知识讲座和天天惠的实地考察后,我突然起了一个念头:我长大了也要当一名维权卫士,为广大的人民服务,当一名为官清廉的“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