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冒号”,还是“逗号”

浙教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上册

  今天开始,我校承办的新塍片教工篮球比赛在我校进行了,5个球队将进行10场比赛,于明天傍晚决出前三名。作为东道主,由于学校规模小,我也在场上忙碌了一天,主要是管计时的钟。

  下午休息的间隙,高年级的朱老师问我一个语文教学标点符合方面的问题,我一时答得不好,有些敷衍了事,现在思考一下,也不能自圆其说。下面写出来,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与讨论。

  朱老师问我,浙教版小学语文第11册《布衣元帅》中有这么几句话:

  徐帅却不高兴了,问秘书:“这地毯多少钱?”秘书摇摇头,说不出话,心想:一个元帅家里铺块地毯,谁也不会说过分。

  新娘头一次去见徐元帅,心里又激动又高兴。她想,元帅肯定很威风;元帅府,肯定车马盈门,哨兵不少。

  朱老师问我,同一篇课文中,为什么上一句“心想”后面用“冒号”,后一句“他想”后面用“逗号”?这篇课文中还有一处“心想”后面也是使用“冒号”的。

  说实在的,《布衣元帅》这篇课文我上过好几遍了,居然没有发现这个“疑问”。我一直认为,“心想”后面使用“逗号”比较妥当,如果使用“冒号”,最好是与“引号”组合使用。也就是说,上面第二句的形式比较好,第一句的形式至少我是不提倡的。因为对小学生来说,有一个标准总比没有标准要好,不能给学生留下模棱两可的感觉。

  但是,为了突出标点符号在文学中的作用,部分作家对标点符号的使用也进行了创新实践,往往不乏“越轨”的行为。我们也要容许这种现象存在。但我认为选编入教材,还是“纠正”一下为好。至少,在一个版本的教材中以出现一种“形式”为好。

  标点符号使用的规范是人们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结果,所以规范也只是相对的。标点符号的使用也是与时俱进的,我们应采取宽容的态度,而不是死守规范。比如直接“引语”不用“引号”问题。按照常理,文章中的直接引语都是要用引号引起来的,为了与作者的叙述区别开。但是,在目前很多文学作品中,直接引语不用引号早已司空见怪,如:

  苏青沉吟了一会儿说,这本书绝对是你的,提不提名字我一点没兴趣。我只想你帮我做一件事。

  能不能想点办法?梅雪打断郭子力的话问。

  医生说把衣服给小姑娘穿上。

  送我的花?送你的。我还没演出呢。那时我还要送的!

  上面这些例子中的直接引语统统不加引号,有的甚至没有冒号和逗号的提示,在“说”后直接连接引语,这样一来引号就失去了它的“标示”意义。

  人们对省略“引号”的做法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进步,反规范而行是文学自身的特点;有人认为这会给标点符号的使用带来混乱。大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实上,不用引号已经成为时尚。所以,我们必须承认它的存在,承认它有一定的合理性,然后追问:作者是出于什么目的把引号省略呢?

  我认为省略“引号”主要来源于意识流小说。意识流小说有一种特性,即追求语言的流动感,而冒号和引号的出现造成了语言的较长的停顿,所以在有些意识流小说里,为了保持语言的流动性,作家省略了引号。但是这种小说读起来十分费力,著名的《百年孤独》我怎么也不能读完。

  总之,标点符号是文学语言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于标点符号的巧妙参与,文学语言才更加绚丽多彩,表达思想感情也更加到位得当。不论标点符号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可能地将要表达的思想表达得准确生动。标点符号的运用也是与时俱进的,说到底,我还是这样的观点:文学作品选编进入教材,在一个版本中还是出现一种“形式”为好!(0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