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号之争

老人教版六年级语文上册

  下午3时整,中共党内五老之一、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宣布新中国成立大典开始。毛泽东主席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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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
  2.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一张元济
  3.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二符定一
  4.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三马寅初
  5.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四沈钧儒
  6.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五陈嘉庚
  7.周恩来设宴请教长者——应邀者之六司徒美堂

                1.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

  新国号应该叫“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还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问题成了政府组织法起草小组成员激烈争论的一个焦点。
  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下设的六个工作小组于6月18日分别举行了第一次小组会议。
  根据新政协筹备会的安排,由第四小组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四小组组长为董必武,副组长为黄炎培。黄炎培不在北平时,由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代替。秘书为赖亚力。组员有张文、沈钧儒、张东荪、胡厥文等22人,全组共25人。
  第四小组在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广泛地交换意见。由于没有准备,没有参考资料,带有一些漫谈的性质。会上推举张志让等7人准备一个讨论提纲,以便小组全体会上讨论。
  7月8日,第四小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根据所拟的“政府组织法中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推举董必武、张奚若、阎宝航、王昆仑、张志让5人负责起草政府组织法的初步草案。
  接着,起草委员会于7月9日、7月29日和8月17日三次开会,征询了钱端升、王之相、邓初民等政法方面专家的意见,写成了政府组织法草案初稿。
  8月17日下午,第四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通过了组织法的初步草案,提交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
  此后,常委会于8月26日召开了第四次会议,指定黄炎培、马叙伦、张奚若、李立三和董必武对初步草案进行再研究再修改。
  9月13日,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政府组织法草案又作了文字修改。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原则上通过政府组织法草案,然后提交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新国号应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叫“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争论就是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并展开的。
  在起草政府组织法草案过程中,第四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对国家属性、政府组织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产生的方法、人民委员会的组织、最高行政机构的名称、政务院及其下属各部机构的组织,还有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署的组织和隶属关系等问题的讨论,意见基本上趋于一致,没有什么大的争论。
  意见分歧最大、争论最激烈的是关于新中国的国号:到底是叫“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好,还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后面是否要加上“中华民国”的简称?
  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致辞时,最后呼喊的三个口号,有一个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在新政协筹备委员会的组织条例中,也提到要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
  在7月9日举行的第四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对“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称呼提出了质疑。
  张奚若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该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
  张奚若一副学者风度,语调显得有点激动,继续说:“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了,岂有人民而不民主的呢?且民主一词democracy来自希腊,原意与人民相同。去掉‘民主’二字后,从以下解释也很容易明白:为共和而非专制,是民主而非君主,是人民而非布尔乔亚的国家。再说,人民是指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黄炎培和张志让两人主张要用“民主”二字,他们的看法被整理成书面意见:“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后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
  以后经过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确定把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9月22日,董必武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报告中央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张奚若发言后,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代表雷洁琼说:“如果国名太长,使用时不作全称即须注明是简称。”政府组织法起草经过时说:“国家名称的问题,本来过去写文章或演讲,许多人都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曾写过一个节略,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中,张奚若先生以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现在采用了最后这个名称,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我们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人,它有确定的解释,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
  然而,在国号后面仍拖着一个“尾巴”。在提交给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文件中,共同纲领和政府组织法中,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都带着一个括号,里面写着“简称中华民国”6个字。这容易使人把它与辛亥革命时建立的“中华民国”混为一谈,造成误解。

   摘自:于江编著《开国大典6小时--大典背后的秘闻》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