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建公办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8-12-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程墨)近日,武汉市出台《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力促全市中小学布局规划的落实。为激励建校热情,该市决定对新、扩建公办普通中小学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

  据统计,到2020年,武汉市主城区范围内将净增教育用地420.92公顷,最终达到1027.74公顷,总体办学规模将由10724个班增加到13900个班。然而,因资金筹措难、建设用地征地拆迁难等问题,新校布局规划实施进展不尽如人意。为此,该市研究制定了《武汉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区政府是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将本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府设立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按项目审计后投资额的40%进行补贴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