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教育公平及其新的理论假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1-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但是,这种观点存在一些局限。第一,无论文化资本的意义多么重要,它仍然是以经济为基础的。第二,完全按照文化资本的力量解释教育不公平现象,同样会出现单纯按照经济资本解释教育不公平现象的问题,即尽管那些在文化资本的占有上处于劣势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也会对这种因素引起的教育不公平提出批评,但对教育公平批评最厉害、最尖锐的往往并不是那些在文化资本的占有上处于劣势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而是具有优势的社会阶层和群体。

  记者:教育需求决定论解释了哪些问题,留下了哪些理论难题?

  谢维和:这种观点认为,当前社会上对教育公平的呼声和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整个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发生了变化,至少是部分发生了变化,并且与现有的教育公平政策发生了矛盾和差异,或者说,教育公平的供给模式与需求模式之间发生了矛盾。这种看法和解释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教育公平的现象不能简单地按照某种统一的观点和标准进行分析,而要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研究。

  但是,完全把现在中国教育公平所承受和面对的批评都归结为教育需求的变化,也是不适当的。在一个客观时间或历史时期中,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往往同时存在着几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形态,这使得中国的社会经济政策,包括教育政策,在实施时显得异常复杂。所以,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对教育的不同需求始终存在着,不过现在是更加突出了而已。

  记者:教育本身决定论解释了哪些问题,留下了哪些理论难题?

  谢维和:这种观点指的是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因素,如选拔机制(评价模式)、课程模式、教育结构、教育观念等因素对教育公平的影响。客观地说,这些因素的确是存在的,但它也不能完全解释目前这种现象。教育的各种评价制度,无疑是影响教育公平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政府和教育部门也十分注重评价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但它仍是困难比较大的领域之一。比如,经过几十年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以后,人们纷纷提出了改革高等教育入学考试规模的见解和要求,也增加了一些新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丰富高等教育的选拔方式,如面试和自主招生等。但是,人们的批评仍不绝于耳。

  关于教育结构对教育公平的影响,最尖锐和常见的批评主要是针对教育结构本身的层次差异,即学校本身的差异,包括高等教育中的重点大学以及中小学的重点学校。实际上,重点学校的政策由来已久。20世纪50年代初就有重点学校,但那时对重点学校的批评并没有今天这样强烈。

  教育系统内部各种因素对教育公平的影响还潜在地体现在学校的课程体系中。从表面上看,课程的内容和形式往往具有客观的公平性,但是,随着教育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在表面上看十分公平的课程实际上包含了不公平的倾向。

  记者:既然上述对教育公平的理论探讨并不能解决教育公平中所有问题和现象,新的研究应该从哪里开始呢,具有怎样的迫切性?

  谢维和:在这些解释和说明之外,仍然有一些现象是它们所不能完全解释和说明的,它们仍旧留有“解释残余”,这集中体现为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和各个方面的进步,不能像理论和常识所期望的那样,带来教育公平水平的提高,相反整个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关注和批评却越来越多呢?如果不能在理论上对这些新的问题给予适当和科学的回答与解释,将对整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甚至容易导致对整个教育改革的否定。

  新的理论假设

  主要观点:在一个转型的社会和国家中,教育发展在相当长的一个阶段内往往并不会提高教育公平的程度,甚至会引起更大的教育不公平。但是,随着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教育扩张与教育机会分配改革的结合,教育公平的状况将逐渐得到改善和提高。

  记者:您怎样来解释上面那个新问题?

  谢维和:我们通过各种研究和证明,提出这样一个理论假设:

  在一个转型的社会和国家中,教育发展在相当长的一个阶段内往往并不会提高教育公平的程度,甚至会引起新的更大的教育不公平。但是,随着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教育扩张与教育机会分配改革的结合,教育公平的状况将逐渐得到改善和提高。因此,在教育公平的发展中,也同样会出现一个类似于库兹涅茨倒U曲线的变化过程,这也是教育公平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

  这个新的理论假设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在教育发展的初期,教育发展并不能够促进教育公平的改善,甚至会产生新的或更大的教育不公平。但在教育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和阶段以后,教育不公平的程度将有可能在某个区间停止继续上升的趋势,或者说,反映教育公平变化的指标将不再随着教育发展而继续上升,而是相对稳定地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

  第二,这种反映教育公平发展和变化的指标曲线在相对稳定以后,有可能在某个适当的时间出现下降的趋势。

  记者:这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理论发现,对于现实教育公平问题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它的提出有什么含义?

  谢维和:新的理论假设的重要含义有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这个假设承认和肯定教育发展必定会不断提高教育公平的程度与水平,充分肯定教育的公平只能而且必须通过教育的不断发展,才能够持续和稳定地得到改善和提高。

  其次,任何教育公平的理论假设都与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联系在一起。新的时代背景本身形成了一种新的结构和网络,让处于其中的各种因素都不同程度地获得了新的意义和内涵。而且,十分有意义的是,尽管这一新的时代背景具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恢宏和普遍性,它所提供的生存空间与思维空间也都如此广袤,但是,与过去比较,它不仅没有使个体产生一种遥远的感觉,反而与人们的生活更加贴近和紧密。

  再其次,教育公平本身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时代都有它自身的特定内容,并与历史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教育公平的内容,既包括了人们对教育公平的认识,也反映了一定时代教育公平的内涵与特点等。但是,应该看到的是,虽然认识教育公平的这种时代特点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其中比较基本的方式是,教育公平的各种内容、问题和特点,常常都是与教育发展的规模和教育的参与程度联系在一起的,并受其规定。这是对中国教育公平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本角度和方法。同样毋庸置疑的是,这种教育规模的扩大和教育参与程度的提高,必将给教育公平带来新的含义和问题,包括新的挑战。数量的增加和参与程度的提高,必然引起整个教育结构中差异的扩大,进一步带来教育的多元化,增加教育公平的复杂性程度。教育参与程度的提高,也势必进一步转变人们对教育的态度,使人们更加积极和主动地关心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关心教育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而更加关心教育公平。

  最后,教育公平不仅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同时也是一个主观的价值判断和评价。特别是社会的转型,为教育公平的发展变化提供了新的社会环境,并且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整个社会的世俗化程度越来越高,具体表现为人们对自己的发展具有更大的期望,常常具有更强的机会意识,力求抓住各种机会促进自己的发展,改变自己的命运。二是社会的流动和开发为人们的发展和变化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人们在评价自己的行为和发展时,具有了更多的参考群体,有了更加强烈的向上流动的欲望。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下,由于各种具体路径和资源等因素的限制,人们也往往产生一种相对剥夺的感受,进而感到教育的不公平。

  记者:您是怎样提出和证明您的理论假设的?

  谢维和:简单地说,我首先通过文献计量方法描述了近年来中国教育公平发展变化的情况,发现整个社会对教育公平的批评越来越多,进而通过内容分析的方法分析了这些批评的具体内容,总结了中国目前对教育公平的批评的主要特点。应用“理论减法”找到以往理论所不能解释的“残余”以后,我提出了我的理论假设。由此,我通过四重证明来证明我的假设,即背景证明、理论证明、数理证明和拓展证明。在这个证明过程中,我发现现在的教育公平与人们的直接利益关系越来越密切,人们也更加介意教育公平对自己发展的意义和价值。同时,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参考群体有了新的变化,由此形成的相对剥夺现象也使得人们对自己的主观评价往往比较低,因而也强化了不公平感。我通过入学率的提高、整个劳动力文化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经费的增加等不同方面说明了这种现象。另外,我又通过回归分析的统计分析方法,从上述三个方面证明,它们的增长和提高与通过文献计量方法呈现的教育公平的变化曲线之间,具有非常强的相关性,进而支持了上述理论证明。最后,我又通过与教育发展理论和经济学中的库兹涅茨倒U曲线理论的比较,进行了对假设的拓展证明。当然,这仍然只是一个初步的证明。

  记者:请总结一下您的结论。

  谢维和:第一,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尤其是一定时期教育的快速发展,往往并不能够直接带来更高水平的教育公平,而是会出现新的教育不公平,以及教育公平程度与水平的下降。这种现象的产生和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常的,是符合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发展规律的。

  第二,这个时期随着教育发展而出现的教育公平程度或水平的下降或恶化,与教育发展程度不高条件下的教育不公平是不同的,其表现形态和主要层次也是有差异的。

  第三,这个时期出现的这种新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只是暂时的,它必将会通过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得到改善。  

  记者:您对调整现有教育政策,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有什么建议?

  谢维和:政策的变化与调整应放在改善上好学与上大学方面的教育公平。首先是通过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不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其次是改善教育公平的政策选择,即改善教育公平的政策不仅应该放在改善贫苦、农村和边远地区义务教育中的不公平问题,而且还应该重视教育资源配置,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体制和机制的优化;同时,应该进一步促进教育的科学健康的发展,即把教育扩张与教育机会分配体制机制的改革结合起来,不断改善和提高教育公平的状况。

  另外,政策思路的变化与调整应放在合理性与合意性上,在不断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整个社会的教育水平的同时,更加重视和强调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教育上的相对差异,特别是通过多样化的教育供给满足人们对教育服务的不同需求,并且注重人们在比较参考群体中所产生的相对剥夺感。

  政策机制的变化与调整应放在政府、市场与公民三个主体之间的调节上。相应于教育公平领域中复杂和多元化的矛盾和诉求,应用多元化的政策机制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