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将全免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11-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宋全政)记者近日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该省180余万名城市非低保家庭学生也将逐步用上免费教科书,日前完成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对此进行了修订,这标志着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将全部免费使用教科书。

  从2005年开始,山东开展免费提供教科书试点工作,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山东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从当年秋季学期起,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对所有农村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这使1000余万名中小学生受益,减轻农民负担5亿余元。至此,山东剩余的180余万名城市学生尚未享受这一待遇。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之时,相关人士提出,为适应义务教育向免费教育发展的趋势,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和指引性,建议作出逐步向全部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规定。根据这一意见,在对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进行修改时,补充为“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逐步对城市其他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因而,山东180余万名城市非低保家庭学生也将逐步用上免费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