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中小学教材建设大事记
1949年4月 华北人民教科书编审委员会成立,由叶圣陶任主任委员;1949年7月,华北联合出版社与上海联合出版社相继成立,奠定了新中国教科书统一集中发展的基础。
1950年12月 由出版总署和中央教育部共同组建的人民教育出版社成立,毛泽东主席亲笔题了社名。人民教育出版社设有中小学各学科编辑室,负责编辑供全国中小学统一使用的教材,叶圣陶任社长兼总编辑。
1951年2月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批准出版总署制订的《1951年出版工作计划大纲》中规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开始重编中小学课本,并于本年内建立全国中小学课本由国家统一供应的基础。”
1954年4月 人民教育出版社代教育部拟订十二年制中小学教学大纲,并开始编写新的教材。
1958年8月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下放问题的规定》,一方面指令教育部“组织编写通用的基本教材、教科书”,另一方面又提出,“各地方根据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则,可以对教育部和中央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学校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通用的教材、教科书,领导学校进行修订和补充,也可以自编教材和教科书”。
1959年6月 教育部布署人民教育出版社重新编写中小学教材。
1966年6月 中小学的政治、语文、历史教科书停用,改上毛主席著作课。从此,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教材即被废除。
1967年10月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介绍天津延安中学是怎样“复课闹革命”的,其中提到改革教材。1968年上海编写的教材为“暂用”,北京编写的教材为“试用”,没有自编教科书的地区多采用北京版或上海版的教材,直至1978年。
1977年9月 教育部根据邓小平提出要编写全国通用中小学教材的指示,于1978年1月颁发了《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各科教材从1978年开始出版,1978年秋季在全国使用。
1981年4月 教育部根据邓小平“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的指示精神,颁发了《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1982年开始编写六年制中小学教材。
1983年7月 为了编出高质量的中小学教科书,从组织上保证把中小学教科书的编写更好地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教育部党组同意成立“课程教材研究所”,与人民教育出版社合署办公。
1986年9月 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和各学科教材审查委员会正式成立,聘任了20多名审定委员和200多名审查委员,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材由“一纲一本”的统编通用制改革为“一纲多本”的竞编选用制,这是我国教材建设史上的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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