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中层负责人与学校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11-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陈帆波)日前,吉林大学举行全校中层单位负责人与学校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仪式。全校各学院的书记和院长、学校党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书上签字。

  据了解,在高校进行中层任期内目标管理的还不多,吉林大学此举是在高校管理工作上的一种机制的创新。校长展涛说,在高校实行目标管理非常重要,“正如人的成长一样,高校发展有无目标非常重要,同时高校发展不能简单地用数字量化,重视数字但不能拘泥于数字,要用任期目标方式来确立学校未来发展方向”。

  吉林大学中层单位的任期目标强调的是目标导向,以此强化学院、处级领导班子责任意识,形成竞争、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简单说,这个责任书就是承诺书,是我们向学校的一个承诺,在4年任期内要达到什么目标,我要做什么,要做到什么。”校人事处处长沈维立说。

  化学学院院长杨柏说:“中层单位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不仅体现了学校要有目标,学院、学生,每个单位、每个人都要有目标。”在接手管理后,他和他的团队努力争取到国家重点实验室,并做到创新优秀群体和为实验室争取重大项目。5年来,从汇报到申请再到批准,实验室终于在今年基本完成这些任务。他说:“如果没有责任、没有目标,根本不会有发展与进步。”对于学院未来的发展,他在责任书中承诺:做好北区南迁、人才建设;争取弱的学科向前赶,强的学科继续发展;要在化学学院三代大师的精神引导下,开拓创新,继续发展。

  沈维立说,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我们深感不轻松,这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我们决心带领团队,按着既定目标不断努力。党委书记陈德文说,吉林大学此举标志着学校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快速和谐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